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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2-29 07:46:01 热度: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购房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第1篇】购房合同和房产证区别是什么

购房合同和房产证的区别比较大,首先在属性方面会有所不同,签署和发放机构也不相同。

购房合同是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属于合同,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属于证件。

购房合同是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签署,房产证是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

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证的依据,在办理房产证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而签订购房合同时不需提。

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第2篇】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1、其实购房协议和购房合同,在法律上来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

2、《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从这一概念中可以看出,合同就是协议。

3、合同”和协议”可以基本理解成一个概念,但只是有些约定俗成的称呼不一样而已,比如离婚协议,就不能称为离婚合同,但其实意思是一样的。

4、实务中,很多人也因为对协议和合同的理解不准确带来一些风险,比如很多人认为协议效力低于合同,认为协议效力偏低,就可以不认真对待,从而相对随意的签署协议,那这种理解也是不对的,很容易会带来风险。

【第3篇】购房贷款合同什么时候拿

购房贷款合同一般在贷款审批通过后,业主开始还款,抵押贷款合同书由银行交于开发商,再由开发商下发到各业户。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4篇】有了房产证购房合同还有用吗

1、有了房产证,购房合同还有用的。

2、购房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在业主后期转让或出售该套房产的时候是需要出具购房合同原件和房产证的。

3、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产权证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4、购房合同主要明确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是买卖双方整个买卖过程履行的主要依据。

5、购房合同是按揭贷款的必备材料。

6、购房合同是缴纳营业税(卖方)、契税(买方)的依据之一。

7、购房合同是办理房产登记和交易手续的文件之一。

【第5篇】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全款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95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3年1月1日)

【第6篇】购房过程中有哪些是属于无效合同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7篇】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哪一些

签订购房合同后的权利有: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房的权利;要求开发商准时交房的权利;办理产权登记、办理户口的权利;中止支付价款的权利;检验开发商交付房屋的权利;索取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的权利;违约索赔的权利。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六百一十四条

买受人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对标的物享有权利的,可以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但是出卖人提供适当担保的除外。

第六百一十五条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

第六百二十条

买受人收到标的物时应当在约定的检验期限内检验。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应当及时检验。

【第8篇】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的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凭证。

购房合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房产证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购房合同只表明购买该房屋,并不能用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9篇】购房合同书范文

1、首先,在合同的开始必须签上卖方(即甲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以及买方(即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家庭地址;

2、在合同中必须申明甲方和乙方是通过共同协商之后自愿签订该合同,而且双方都会共同诚信地执行者本合同内规定的内容;

3、表明购买的该商品房的具体位置,例如x省x市x县(区),并且表明该商品房的具体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

4、该商品房的具体交易价格也必须填写清楚,包括商品房的单价和总价,单价就是指商品房是以xx元每平方米购入的,总价为面积乘以单价,为xx元整,与此同时,也要标注上人民币的大写金额,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如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整;

5、在购房合同,标注清楚付款的时间和付款方法也是十分有必要的,比如说甲方和乙方时用一次性付清全款的方法还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进行付款,如果是全款,直接写付款金额,如果是分期付款,就必须写好首付金额、分多久还完全部的款项,并且要注明是自合同签订起之日即可生效;

6、过户手续也必须了解清楚,因此,在合同里也要写清楚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起多少天之内必须和乙方办好交房手续,并且在什么时候必须把相关手续的费用结算清楚;

7、除了购房条款,违约责任也需要分清楚,违约金也必须协商好,然后在合同中注明。

必须注意的是,买受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看清楚购房合同里面的每一个款项,并且有疑问就向甲方提出,不能让彼此心中存有误会和疑问。

【第10篇】网签购房合同是否具备法律效力

网签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且签署内容符合《合同法》对于合同要求的要件,网签内容和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内容一致,便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一条,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11篇】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全款购房合同可以申请房屋的二次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395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民法典》生效时间是2023年1月1日)

【第12篇】交完全款的购房合同能贷款吗?

交完全款的购房合同符合贷款条件才能贷款,房产抵押贷款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条件;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等。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13篇】购房转让合同注意事项

1、要注意查看所转让合同的相关条款是否具备,相关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是否约定清楚。

2、要注意阅读所转让合同的相关权利义务条款及违约责任条款,看相关权利义务约定是否符合自身要求,查看违约责任是否明显不公平等,防止合同签订后出现一系列纠纷。

3、可能的情况下,尽量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以明确合同的效力,并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4、注意核实合同转让方的身份及资格情况,注意审查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否违法,且签署合同时尽量做到字迹清楚,整洁,尽量使用合同专用纸张打印。

【第14篇】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 采用统一格式。一般购房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那么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可以查看一下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是统一的格式。

2. 房产证办理时间。一般合同中都会表明房屋交接时间,但是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却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资质不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就会影响到购房者产权的办理。

3. 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15篇】婚前购房合同写两人名字可以吗?

婚前购房合同写两人名字是可以的,这属于共有财产。如果只有一方的名字,应当认定为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16篇】按揭房的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

购房合同丢失了补办方法:

1.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17篇】认筹了没签购房合同可以加名吗

认筹买房一般是不可以增加购房人的,具体可咨询开发商。因为这个时候你还没有买到房子,在签了购房合同。是可以加名字的,因为在这个时候已经有房产证了,加名字属于个人意愿,再婚后加名字的话操作十分简单。一般是有房无贷,只需要准备好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已集齐复印件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产交易中心在预签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申请提交资料,如果寄资料齐全就会评价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若是有房有贷则需要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除了支付手续费之外,贷款如果是纯公积金的还需要另外支付一部分费用,如果贷款是组合形式的,比如公积金加商业贷款还有内外费用。

【第18篇】有购房合同可以取公积金吗?

有购房合同可以取出公积金,但是取出的额度不能超过已支付房款的总额。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第19篇】新房购房合同如何签订

新房购房合同签订方法:

1、交付定金:交付一定数额的房屋定金后需要及时索取正式的收据或发票。

2、范本的取得:在拍中房屋和交付一定数额的定金之后,开发商会与购房者签订定房书。

3、核实房屋权属:签订合同前再次审核房地产的项目的相关有效证件。

4、签订购房合同:注意的是,该套合同各方均需要一式两份,以备不时之需。

【第20篇】购房合同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在法律上的角度上讲,购房合同上签字的人数是没有限制的,但是建议按照共有比例写,分配好各自占的比例,要是购房合同上的人数太多的话,将来卖房会比较麻烦,卖房时必须是房产证上有名字的所有人加上各自的配偶作出意思表示才行,人数多可能会造成经济纠纷。

但是有一种情况是例外的,要是按揭买房的,在购房时的合同上必须是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因为按揭购房只能按照谁贷款谁签字的原则进行处理,保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和房产证上签名统一,以免造成银行的贷款风险。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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