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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合同无效能退购。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商品房预售合同要书面的,并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预售许可,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引用法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预售合同签完还要签正式合同的。预售合同的订立目的是为了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且预售合同不能够领取房产证,房产证办理需要正式的合同。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商品房预售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签订预售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
1. 不要贸然交付定金。
2. 仔细审查关于房屋面积的约定。
3. 明确关于房屋质量的约定。
4. 价格要明确具体的写在合同里。
5. 关于违约的责任要明确。
6. 关于交房时间要明确并明确延期交房的处理。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十二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般情况下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正式合同,预售是说卖的房尚未建完,开发商需取得五证,其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建完的商品房销售也需取得五证,其中为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商品房预售合同中,预售方与预购方关于房屋的坐落与面积、价款的交付方式与期限、房屋的交付期限、房屋的质量、违约责任等都有明确的规定;
双方无须将来另行订立一个房屋买卖合同,即可以按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规定直接履行,并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达到双方的交易目的。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当事人以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
商品房预购合同预售方需要的条件有:预售方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预售方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售所得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预售方签订的预售合同应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引用法规: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五条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有预售许可证才能签合同,房产在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不允许签订购房合同的,这是属于违法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预售合同需要到当地的房管局进行备案。
预售是商品房销售比较常见的一种经营模式,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时一定要检查开发商五证是否齐全,五证齐全才有售房资格,否则商品房在证件不齐全的时候出售是不符法律的。
其中五证就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预售合同后,应该到当地房管局及时登记备案,以防后期交房出现房产纠纷问题。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商品房预售合同后,预售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预售合同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可以代签,不过以后需要本人签字的东西都得找那个人代签,比较麻烦。如果确实去不了的话可以出个委托书,最好是公证过的,然后在合同中明确代理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买房的时候是需要签订购房合同的,只是购房合同分为好几种,比如说预售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区别?以下为各位详细介绍。
1.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销售。因此,现在签的预售合同,交房时不再签出售合同,可以直接办理过户手续。
2. 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一样吗。首先需要明确的一点,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不一样,两者之间不可以画上等号。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3. 定义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是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而购房合同适用于现房销售,签署了合同之后就可以直接进行买卖过户。
4. 房屋主体形态不同。一般商品房预售合同内标注的房屋主体,往往都是还在建设中的房屋,具有不可预见性。而购房合同中的房屋,在法律上呈现复杂的形态,既可以是已经建造好的房屋,也可能是还没有竣工的房屋,其中还包括了小区周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等。
5. 履行合同周期不同。总的来说,商品房预售合同要比购房合同的履行合同周期更长一些,因为预售的房屋与从合同的签订到后期的竣工,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而购房合同往往指的是现房,合同中规定的过户时间很明确,一般买卖合同成立后,出卖人即负有交付买卖标的物及转移所有权的义务。
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
1、主体合格
2、意思表示真实
3、内容和形式合法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买房过程中包含了预售和限售,而两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出售方式不同、定于不同、缴纳房款的方式不同。
1.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
2. 商品房预售要求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总投资的25%以上即可,而商品房现售要求已通过竣工验收,预售合同签订以后,可能出现某种原因会导致商品房无法建成或交付。
3. 或建成后的商品房存在各种质量瑕疵,因而买房人无法实际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预售对买房人而言存在更大的风险。
1.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它属于合同的一种。
2. 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
3. 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预售合同无效能退购。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一样。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
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与承购人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商品房预售合同。
商品房预售合同是以建造中的房屋为标的物的,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但商品房预售合同与一般买卖合同又有所不同。
购房合同一般包括商品房预售契约,和商品房买卖契约两种。
预售合同在商品房预售时采用,房屋竣工交付使用,买受方付清全部房价款后,可直接办理过户手续。商品房出售合同适用于商品房现居销售。
如果动迁房满足房屋交易的条件,签订预售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反悔,是需要支付违约金的。如果不满足房屋交易的条件的,签订的预售合同无效,是可以反悔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它属于合同的一种。
2、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
3、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购房签合同应注意的有:
(1)关于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3)关于房屋质量的条款。
(4)关于售后物业管理的条款。
(5)关于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6)关于产权登记的条款。
(7)关于税费负担的条款。
(8)关于违约责任的条款。
(9)应注意出卖人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法律依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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