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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2-23 12:23:02 热度:2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第1篇】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根据劳动者的工作年限来计算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2篇】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案件是否合法

减员解除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3篇】圆珠笔签订劳动合同有效吗?

劳动合同的效力与用什么笔签订是没有关系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4篇】劳动合同未到期是不是也可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5篇】已满16周岁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已满16周岁可以签劳动合同。

《民法总则》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6篇】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受工伤怎么办呢?

1. 未签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有权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经济补偿;

2. 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赔偿金都应由单位承担。

3. 首先要求单位向当地劳动保障部们申请工伤认定。

4. 住院治疗所需医疗费用、陪人费、生活费等都由单位支付,停工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 再治疗完全结束后,做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并按伤残鉴定结论提出伤残赔偿。

6. 如单位不给于合理赔偿,可到劳动部们的劳动仲裁办起诉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7篇】签劳动合同后还没交社保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还没有缴纳社保,劳动者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缴纳社保,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8篇】劳动合同怎么变更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 用人单位书向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告知劳动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

2. 在一定的期限内双方进行协商。

3. 签订变更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时间。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第9篇】劳动合同第二次签几年

劳动合同续签可以签订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具体的可以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0篇】无期限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1. 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 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第11篇】劳动合同法的订立形式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分为书面和口头两种。我国法律规定劳动合同的订立应以书面形式。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2篇】没有书面续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期满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复存在,原有的劳动关系已经随着劳动合同的终止而被消灭,单位继续用工应当与劳动者重新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单位不能证明因劳动者的原因未续签劳动合同,仍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规定支付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3篇】关于劳动合同的用工性质

用工性质主要有两种性质的用工,即劳动用工和劳务用工。

劳动用工是指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签订劳动合同,使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成员,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偿劳动。劳动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规定、解释。

劳务用工则是用人单位和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签订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的劳务合同,由劳务人员或者劳务输出单位自行管理、自行组织生产劳动,完成合同约定工作,获取劳务报酬。劳务用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第14篇】解除劳动合同后医保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意味着工作单位不会继续给离职人员缴纳社保了,这时候医保缴费就中断了。出现这种情况,可以用以下方法解决:

1、新单位缴纳:马上入职新单位,新单位必须在30天以内完成社保的续交,也就是说医保就不会中断了。

2、灵活就业缴纳:如果短期内没有找到新工作,那么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形式去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3、代缴机构缴纳:一些代缴机构可以将个人的人事关系挂在某个单位下,然后以单位的形式缴纳社保,但需要注意的是代缴需要支付手续费。

【第15篇】自离后劳动合同多久会自动解除

其实劳动合同法当中对于自离以后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是没有明确规定的,自离后劳动合同一般就自动解除。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至于劳动者自离多久之后解除劳动合同,没有法律规定该项的期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任何一方都可以决定。

【第16篇】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守哪些基本原则

(一)平等原则;(二)合同自由原则 ;(三)倾斜保护原则. 倾斜保护原则在于弥补平等原则的不足,并通过矫正劳动关系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实现法律的公平价值;(四)工资续付原则.劳动者即使未提供劳务给付,但在一定条件下其对雇主的工资请求权仍存在,此时对雇主而言,即存在工资续付义务;(五)劳动义务不得强制原则;(六)危险责任雇主承担原则。

【第17篇】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合法吗

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法。

【法律依据】

1、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18篇】之前的劳动合同丢失可以补吗

可以补。

一般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的,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其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第19篇】书面劳动合同格式是什么

书面劳动合同的格式:

(1)标题,为劳动合同书;

(2)开头写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3)劳动合同当中的正文必须要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及要求,工资及支付方法和时间,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的解除等;

(4)最后在劳动合同的结尾部分要有公司法人代表的签字或者是单位的公章。

【第20篇】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

1. 协商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2. 因病或非因工伤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医疗补助费(不低于6个月工资,重病加50%,绝症加100%)。

3. 不能胜任解除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超过12年的,按12年算)。

4. 客观变化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5. 经济裁员经济补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

6. 逾期给付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额外经济补偿金(原经济补偿金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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