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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2-18 15:27:01 热度:1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当事人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

【第1篇】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第2篇】当事人不能履行的合同效力如何

当事人不能履行的合同,不能履行的部分无效,全部不能履行的,合同全部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3篇】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有以下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4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谁和谁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保险人具有以下特征:(1)保险人仅指从事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其资格的取得只能是符合法律的严格规定;(2)保险人有权收取保险费;(3)保险人有履行承担保险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在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对保险标的要具有保险利益。投保人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具备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承担支付保险费的义务。

【第5篇】哪些情形下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合同的法定解除。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2)合同协议解除: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

【第6篇】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什么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包括保险人和投保人。

1、保险人也称承保人,是指经营保险业务,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收取保费,组织保险基金,并在保险事故发生或者保险合同届满后,对被保险人赔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公司。

2、投保人也称“要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10条规定,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第7篇】有什么情形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有: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篇】当事人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一)任何权利的行使都应以不违法为前提,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不例外。应满足以下条件:

1、协商解除的须为双方依法建立的合法劳动关系。这是因为如果双方非劳动合同关系,或劳动合同无效,也就无解除一说;

2、劳动合同双方均有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3、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须在劳动合同全部履行完毕之前进行。这是因为劳动合同一旦履行完毕,已无解除的必要;

4、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合同要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违反法律强行规定。

(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支付补偿

劳动合同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1、劳动者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9篇】当事人怎么样可以变更合同

有以下情形出现时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

(一)由合同性质和内容决定当事人一方可变更合同。

(二)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10篇】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吗

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生效日期,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合同生效时间的,以约定为准。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

【第11篇】当事人口头解除合同生效吗

生效。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合同相对方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所以口头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2篇】合同的当事人是谁

合同的当事人是指依法签订合同并在合同条件下履行约定的义务和行使约定的权利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社会团体。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13篇】当事人口头解除合同有效吗

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可以通过书面方式告知合同相对方,也可以通过口头告知,所以口头解除合同也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4篇】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如何举证

1. 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主张合同关系成立并生效的一方当事人对合同订立和生效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2. 主张合同关系变更、解除、终止、撤销的一方当事人对引起合同关系变动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3. 对合同是否履行发生争议的,由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15篇】合同撤销后双方当事人如何处理

双方当事人处理可撤销合同的方式如下:

《民法通则》第五十九条规定:下列民事行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一)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

(二)显失公平的。

被撤销的民事行为从行为开始时起无效。

对于可撤销合同的规定必须要注意以下三点:

1、可撤销合同中,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主要是误解方或者受害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订立的合同中,则只有受损害方当事人才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2、撤销权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变更或者撤销。

3、在可撤销合同中,具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并非一定要求撤销合同,也可以要求对合同进行变更。

【第16篇】当事人劳动合同可以签三个月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3个月的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不能约定试用期。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17篇】居间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居间当事人的义务:

(1)报告订约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媒介的义务。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2)忠实义务。居间人应当如实报告订立合同的有关事项和其他有关信息。

(3)负担居间费用的义务。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18篇】哪些情形合同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九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9篇】非合同当事人能否主张合同无效

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集体组织或者在损害国家利益的情况下,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认定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20篇】合同订立对当事人有什么要求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合同法》第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按照这一规定,订立合同的当事人必须是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民事权利能力是由法律赋予民事主体的。

2. 当事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民事主体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并不一致,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并不一定就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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