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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哪一些情况(20篇)

发布时间:2023-12-18 07:24:03 热度:1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哪一些情况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哪一些情况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哪一些情况

1. 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 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 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4. 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2篇】解除房屋买卖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解除买卖合同:

1、房屋未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确实不合格的。

3、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

4、房屋实际交付面积比原合同规定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的。

5、开发商擅自变更房屋结构的。

6、开放商逾期交房经催告三个月内仍未交房的。

7、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办理房产证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3篇】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一些有效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它具有有效与无效条件,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不仅是针对合同当事人有一定的限制,同时针对合同形式本身也有一定的限制。

1.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 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 《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合同双方当事人:买卖双方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2、标的:房屋的坐落位置;所买卖房屋的面积等;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交房期限;

3、权利担保:卖方保证在交付房屋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保证在交付时已清除该房屋上原由卖方设定的抵押权;

4、违约责任;

5、其他注意事项。

【第5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呢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6篇】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有哪些

房屋买卖中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没有履行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具备完备的法律文件,项目被确认违法,因此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会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合同无效的出卖人应承担购房者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第7篇】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哪一些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情形有:

1. 不能履行,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 延迟履行,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 不完全履行,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

4. 拒绝履行,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8篇】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能自己过户吗?

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后不能自己过户,应当由双方同时申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第9篇】怎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的无效:

1. 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 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 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0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怎么写

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内容包括:

违约责任在合同里一般是约定而不是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卖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如果合同没约定违约责任且一方违约,守约方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因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这个损失守约方要举证证明,否则违约方损失不会被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第11篇】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有哪些情况

1、不能履行。

又叫给付不能,是指债务人在客观上已经没有履行能力,或者法律禁止债务的履行。

2、延迟履行。

又称债务人延迟或者逾期履行,指债务人能够履行,但在履行期限届满时却未履行债务的现象。

3、不完全履行。

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不符合债务的本旨,包括标的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等。

4、拒绝履行。

拒绝履行是债务人对债权人表示不履行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2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有:

(一)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

(四)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五)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

(七)农村被撤并的小学等公益设施对外出售引起的纠纷

(八)对特殊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的标准不够明确

(九)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的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13篇】二手房房屋买卖合同怎么签订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流程:

1、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核实房主的身份

2、明确房款付款方式和时间

这个环节容易出现纠纷,因此,在签署合同时需要对付款方式,包括首付款、尾款、付款时间、付款条件、税费由谁来承担等做出详细的规定。

3、注意合同中有无霸王条款

合同是房产交易最重要的文件,一定要逐字逐句搞清楚,一些地方可能隐藏有霸王条款。比如,违约责任不对等、延期交房可以免责等。

4、房子的现状须在合同上加以注明

房屋应是现状销售,以看房的实际情况为准,合同上必须写清楚该房屋的装修及配套设施有哪些,包括水电、煤气、暖气、有线电视等基本设施。

5、删除合同中未作约定的空白部分

6、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是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由于二手房交易复杂,每一个交易都具有独特性,因此只有将各类情况都加以说明、约定,才能更好的将双方意图表明。

【第14篇】房屋买卖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房屋买卖合同简单范本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基本信息。

2、商品房情况。

3、计价方式与价款。

4、付款方式和期限。

5、交付时间。

6、违约责任等。

最后,双方签字,日期。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596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5篇】怎样写房屋买卖合同

房本买卖合同基本都是大同小异,下面举个以下合同为例。

方法/步骤1身份信息一定要确定,不要写错字,身份证号要核实别漏写。

2房屋地址,看房本写就好,

3房屋定金数额,房子房款怎么交接?是一次性,还是贷款,

4房屋现状,问问业主什么状态,按合同写就好

5交下保证金。

6税费以及房屋租赁状况落实下。

7房屋交接费用,以及违约责任。

8双方签字按手印,写好日期,以及业主收据。一单合同就ok啦!

【第16篇】房屋买卖合同应包括哪些事项

包括下列事项:

1. 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2. 标的。

3. 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 交房期限。

5. 违约责任。

6. 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7篇】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合同登记程序是:

1、开发公司在网上提交商品房买卖;

2、产权市场处确认提交的商品房买卖;

3、开发公司填写备案登记号;

4、开发公司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

5、产权市场处盖章。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18篇】小产权房屋买卖合同注意什么

不建议购买小产权房,买小产权房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发生房产纠纷难以维权。小产权房只有乡政府颁发的房产证,并没有国家所颁发的真正意义上的房产证,它的一切商业活动都会受到限制。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第19篇】房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什么时候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具备一定的要件后,便能产生法律上的效力。

房屋买卖合同一般是在订立时就成立并生效了。

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20篇】房屋买卖合同可以代签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可以代签。如果代理人经过授权并且办理了相关公证,代理人代签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六十一条,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总则》将于2023年12月31日失效)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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