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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贷合同借款人不还怎么办呢?(20篇)

发布时间:2023-12-17 16:36:04 热度:8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借贷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借贷合同借款人不还怎么办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借贷合同借款人不还怎么办呢?

【第1篇】借贷合同借款人不还怎么办呢?

1. 找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恩威兼顾的要求还款

2. 从侧面让他的亲人转达要还钱的要求,并告知不还的后果

3. 找当地政府进行调解,争取让他把欠款还清。

4. 找专门的收账机构代为收取所欠欠款,但是这个费用比较高

5. 找律师咨询合同内容,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权益

6. 法律和人情兼顾就好了,我们做到前期的,如果没有效果那么只有依据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了

【第2篇】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情形有哪一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3篇】怎么样判断借贷合同是否合法

判断借贷合同是否合法的方法是,不具备下列情形的,借贷合同合法:

1. 贷款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的。

2. 贷款人集资转贷的。

3. 出借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4. 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等情形。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二)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三)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四)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五)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4篇】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但是仅限于是约定了的,没有约定,就不能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5篇】民间借贷系实践性合同吗?

民间借贷是实践性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而民间借贷合同正是需要出借人将借款给付借款人之后,借贷合同才能成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6篇】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民间借贷合同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7篇】企业间借贷合同指什么

企业间借贷合同指企业为了资金需要,筹措资金向贷款企业借入资金,借款企业到期向贷款企业返还借款,并向贷款企业支付利息的经济合同。属于民间借贷的一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8篇】哪些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具体的规定有哪些

借贷进行非法活动。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无效:(一)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二)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三)非金融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四)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非法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票据贴现、资金拆借、信托投资、金融租赁、融资担保、外汇买卖等;按照国务院《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的规定,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贷款通则》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违反国家金融法规,属于无效合同。

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图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合同。

高利贷利息。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第9篇】无效的借贷合同怎么处理

借贷合同无效的处理方式: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应规定,合同被确定无效后,应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即合同各方应相互返还依据合同取得的财产,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赔偿相应损失,这是一个总的处理原则。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10篇】借贷合同具有哪一些特征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把一定数量的货币或种类物交付给借用人,借用人按照约定定期或不定期地将同等数量的货币或同等数量质量的种类物归还给出借人的协议。

1.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是货币。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不是一般的财产,而是作为特殊种类物的货币。关于借款合同转移的是标的物的何种权利,有“所有权说”、“处分权说”、“用益权说”等几种观点,而这几种说法目前均无法取得支配地位,这里暂且将借款合同列入转移用益权的合同中。

2. 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借款合同依法成立后,贷款人负有提供借款的义务,并享有取得利息的权利;借款人享有取得借款的权利,并负有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义务。

3. 借款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一般情况,借款人取得借款,应向贷款人支付利息,借款合同是有偿的。但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可以不约定利息,此时的合同就是无偿合同。

4. 借款合同一般是诺-成合同。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起成立。合同一经依法成立,当事人双方就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则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5. 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1篇】哪些民间借贷合同是无效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民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12篇】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吗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贷款人提供贷款时合同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13篇】民间借贷合同有什么纠纷

常见的借款合同纠纷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 利息约定不明。

2. 还款期限不明。

3. 没有借据。

4. 主体不合法,如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第14篇】借贷可以只签借款合同吗

借贷不可以只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民间借贷一定注意好借条的签订和支付的凭证,只有借条的话是不行的,还要有这个支付的凭证,没有支付的凭证的话就证明不了借款已经给对方了,也会有一定的漏洞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5篇】不受法律保护的借贷合同有哪一些呢

下列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

1. 借贷进行违规活动。

2. 违规金融业务活动。

3. 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违规金融活动。

4. 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

5. 明为联营实为借贷的合同。

6. 违背真实意图的借贷关系。

7. 高利贷借款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1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第16篇】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一些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第17篇】借贷合同怎么约定利息

根据《合同法》规定,借款合同的利息问题是属于意思自治范围,法律没有过多干预,因此,约定借款合同利息的时候,完全由当事人进行协商确定。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36%,否则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18篇】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吗

民间借贷可以在合同签订地起诉,但是仅限于是约定了的,没有约定,就不能在合同签订地起诉,只能在被告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借款合同当事人一般是金融机构与法人企业之间的借款关系,确定管辖权时,可以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以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9篇】无效借贷合同有哪一些情况

合同无效是指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合同的法律效力的合同是无效合同,民间借贷合同也存在无效的情形。

根据2023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四种具体情形: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当然,如果民间借贷合同违反了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也会被法院认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20篇】借贷合同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吗

借贷合同没有公证有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可以增加合同的保障而不是合同生效的必备要件。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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