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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20篇)

发布时间:2023-12-11 19:16:01 热度:2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房屋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第1篇】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有:

1、合同双方当事人,包括买卖双方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等;

2、标的,是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3、房屋的价格及付款时间约定;

4、交房期限;

5、权利担保;

6、违约责任;

7、合同双方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事项。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2篇】怎么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房屋买卖合同有以下情形的无效:

1. 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

2. 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合同无效;

3. 产权主体有问题,合同无效;

4. 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5.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合同无效;

6. 买卖中存在欺诈行为,显失公平,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3篇】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效力如何

房屋买卖预约合同公证之后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公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公证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第4篇】房屋买卖合同的作用

房屋买卖合同实质是将售房者与购房者之间的协议通过书面行使固定下来,一旦产生纠纷,可以有效还原事实。

另外,房屋买卖合同一般都会写明房屋位置、面积、交房时间、付款时间,如果是期房还会约定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事宜,以及违约责任等条款,是双方权利义务的证明。

【第5篇】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是什么

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目的:财产的重新认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造成的损失。如果买卖双方确认了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那么将会影响到财产的认定。

【第6篇】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什么

房屋买卖定金合同注意事项有:

1、查清相关证。最主要的应该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一定要看原件。要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2、房屋面积的条款。建筑面积、套内面积、使用面积和公摊的面积(自己分摊的公用面积)及其测量方法要明晰。

3、交房时间和预期交房条件。在预售合同中应予明确交付时间。比如交房装饰标准、物业的服务项目、收费等,同时明确违约责任。注意开发商利用“合理顺延”权利过长延迟交楼时间。对于一些不合理的、缺少依据的收费,如发展商聘请律师的费用、委托中介费、银行手续费等,拒付。

4、补充条款签合同要注意的事项。将补充协议中不合理的地方找出来,并对其进行修改。同时由于补充协议是由开发商拟定的,保护购房人的条款很少,因此,应在专家的指导下,在补充协议中增加保护购房人的条款。

【第7篇】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什么意思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指的是由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签署合同的机会,以及提供签署合同的中间媒介的服务,委托人需要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的主要特点就是:其一,这是关于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提供居间服务的合同。其二,委托人以及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房产中介是没有介入权的,只是起到传达两者之间意思的作用。其三,这类合同是有偿、诺成的合同。

【第8篇】房屋买卖合同费用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费用有哪些:

买家:

①契税:契税=房屋总价×税率。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税率为3%;面积在90平米以下(首套房),税率为1%面积在90-144平米之间(首套房),税率为1.5%

②交易服务费:住宅3元/平方米;非住宅11元/平方米

③房屋产权登记费:住宅80元/套;截止到目前,如果税务局认定您购买的为首套房,那么登记费就可以免除。

④贷款抵押登记费:80元/套

卖家:

①交易服务费:3元/平米

②营业税:房屋总价×5.6%(超2年免征)

③个人所得税:房屋总价×1%。

【第9篇】房屋买卖合同诉讼时效几年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诉讼时效为3年,适用于诉讼时效的一般规定。诉讼时效可以中断、中止,但是最多不能超过20年。

当权利人的权利受到侵害已经超过20年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再保护权利人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0篇】房屋买卖合同夫妻一方签字有效吗?

不动产物权以公示为原则,所以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关键是该房产的登记情况:

当该房产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或者登记在非合同上签字方名下,该种情况下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夫妻另一方的追认。

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中的签字一方的名下,那么合同应当认定为有效,因为购房人只负有对房屋产权状况形式审查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1篇】如何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

确定房屋买卖合同的管辖方式是:

1、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12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该怎么办呢?

可采取下列措施解决:

1. 协商解决。合同双方当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出现了纠纷,首先应按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加以解决。

2. 调解。是指在非仲裁机关和诉讼外的第三人主持下,房屋买卖纠纷的当事人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 仲裁,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当事人依据他们事先或事后达成的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给双方同意的仲裁机关,由该仲裁机关依据有关法律和事实作出裁决,以解决纠纷。

4. 诉讼解决。当发生合同纠纷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28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13篇】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包括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证据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房屋产权凭证;

2、房屋买卖合同及公证书;

3、有关机关批准买卖房屋的文件;

4、关于房屋交付情况的证明;

5、买卖双方交付、收取房款的凭证;

6、买主身份、买房用途及房籍情况的证明;

7、共有房屋的其他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和同意出卖房屋的证据;

8、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据;

9、其他证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4篇】房屋买卖合同有哪些有效条件

1、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第15篇】房屋买卖合同要具备哪些条件

1. 合同当事人必须符合主体资格。

2. 房屋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表意真实。

3. 房屋买卖不得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除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以外,还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16篇】哪些房屋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意赋予其法律效力。

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利益,掩盖非法目的,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公共利益等情形订立的合同都属于无效合同。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7篇】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

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法律问题有:

(一)违反“一户一宅”的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

(二)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

(三)共有人一方未经他方同意出售农村房屋的情形

(四)农村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纠纷

(五)小产权房买卖问题

(六)新农村建设中的房屋买卖引发的纠纷

(七)农村被撤并的小学等公益设施对外出售引起的纠纷

(八)对特殊农村房屋买卖纠纷案件不予受理的标准不够明确

(九)农村房屋买卖合同认定无效后的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第18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买房协议书

房屋买卖合同以及买房协议书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该房产原归属于谁现出售给另一方;写明甲乙双方应当承诺的事项以及享有的权利义务,写明违约责任;最后,甲乙双方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9篇】房屋买卖合同应该怎么签

1、合同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将买方跟卖方的姓名,地址,邮编电话都写清楚,而且如果有委托代理人的话,还需要将委托代理人的信息标清。

2、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当事人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房屋。要清楚写明房屋的位置以及买房的面积,还有公摊面积和公用建筑面积,以及周围的配套设施和维修标准。

3、责任划分。约定好价钱以及交房时间,并且还要求写清楚房屋有没有纠纷以及抵押,如果有的话,需要卖方全部承担。

【第20篇】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吗

房屋买卖合同可以隐名代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二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但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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