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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能拿失业金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2-10 13:08:01 热度:5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能拿失业金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能拿失业金吗

【第1篇】劳动合同到期辞职能拿失业金吗

主动辞职不能领取失业金。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三条

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第2篇】解除劳动合同书面通知吗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本人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若劳动者存在过错,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想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若没有法定事由,劳动者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是若用人单位存在过错,严重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3篇】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赔偿多少

用人单位拒签劳动合同应当赔偿劳动者双倍工资,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长应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签定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4篇】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辞职时间的规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1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就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而且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可。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即只要协商一致即可辞职。

【第5篇】劳动合同变更法理依据是什么

劳动合同变更法理依据是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因此,劳动合同变更的原则同劳动合同订立的原则一致。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6篇】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哪些原则

劳动合同须遵循以下两项原则:

一是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平等即订立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应以平等的身份签订劳动合同,自愿是指订立劳动合同完全出于当事人的意志,不得使用胁迫和欺诈的手段签订劳动合同,协商一致是指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必须经双方充分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

二是合法的原则。

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

1、当事人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用人单位一方必须是依法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体工商户等,劳动者一方必须是16周岁以上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公民,按照《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2、劳动合同内容合法,即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包括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和形式必须符合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

【第7篇】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怎么办呢?

没有劳动合同欠工资不给,可以采取的方式如下:

首先,先去找公司领导进行协商,索要拖欠的工资。如果公司继续拖欠,问清楚拖欠的原因,如果是因为公司暂时周转不开,此时让公司老板或财务打一张欠条。

其次,如果与公司协商无果,那么就去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告知公司负责人电话,让劳动监察大队进行处理。

最后,如果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无果,那么此时就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到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第8篇】哪些情况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违规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如下:

一、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但用人单位强行解除。

二、用人单位在法律规定的条件未满足时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篇】解除劳动合同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1、可有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是有具体规定的,你同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不符合国务院1999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2、《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0篇】劳动合同变更要怎么计算工龄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连续计算工龄。

【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5条第1款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2款规定,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

【第11篇】没合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证据

需要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第12篇】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3篇】劳动合同法辞工的规定有什么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有赔偿吗?

劳动合同没签辞职是有赔偿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因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没有交社保的,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第15篇】劳动合同没写日期的处理是怎么样的

签劳动合同没写日期,应当要求单位补齐合同相关要素,合同没写日期,但是双方都签字了,也是有效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16篇】公司什么情况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规定: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篇】续签劳动合同年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续签一般企业的做法是签三年,法律没有对续签的年限做出明确的规定,需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第18篇】劳动合同工资不明是否合法

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明的话当然是不合法的,工资报酬也应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关于工资报酬必须要明确、具体。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19篇】劳动合同最短签可以签多久

劳动合同最短可以签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般这种劳动合同是不能约定试用期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20篇】劳动合同岗位变更协议是否有效

劳动合同岗位变更征得员工同意的有效。企业要调动员工岗位,应征得员工的同意。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七条是关于劳动合同变更的规定,即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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