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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应怎么办(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5 07:47:02 热度:6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租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应怎么办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应怎么办

【第1篇】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应怎么办

租赁合同没写违约金,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形也可以要求主张违约金。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2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出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可以出租,说明如下:

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违规利益。”

相关说明:

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第3篇】签订租赁合同的原则有哪一些

签订租赁合同的原则有:

1. 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 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 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 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5. 等价有偿原则。

6. 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4篇】商店租赁合同纠纷解决方法有哪一些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5篇】房屋租赁合同的条款都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租赁物的名称;

2、租赁物的数量和质量;

3、租赁物的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租赁物的维修。

【第6篇】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房屋租赁合同未备案有效。是否备案并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4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有哪几种

以租赁合同的标的物为标准,可将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

以租赁合同的形式为标准,可分为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8篇】房屋租赁合同能提前解除吗?

满足合同约定的解除条件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根据2023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第9篇】如何应对拆迁过程中租赁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协商、调解、提出仲裁、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

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第10篇】签约租赁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是依据房屋租赁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制定的基本参照文本,一般包括以下要素:房屋基本情况、租赁期限、租金、押金、房屋维护、合同解除、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法等。

1. 查看出租人的房产证明和有效身份证明;

2. 审核出租人的《房屋租赁证》;

3. 签订租房合同时,应问清房租包含的内容,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物业管理费由谁承担;

4. 要求出租人在房屋出租前结清水、电、暖、煤气(天然气)和其它费用;

5. 付款方式。

以上对于签约租赁房屋合同需要注意什么的相关内容。

【第11篇】办理营业执照没有租赁合同怎么办

没有房屋租赁合同不能办理营业执照。

对于经营场所的要求,一个是房产证明,一个就是租赁合同,没有租赁合同就无法说明使用权归属,这两个材料是必不可少的。

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法律依据】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登记的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二)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三)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金数额和从业人员;

(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经营范围。

【第12篇】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无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满足条件则有效,但可能发生履行不能。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13篇】房屋租赁合同的房产税是怎么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也可以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四条,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第五条,免纳房产税的情形: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

三、请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14篇】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限是多久

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4条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15篇】门面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双方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房屋租赁当事人的姓名(名称)和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附属设施,家具和家电等室内设施状况;

(三)租金和押金数额、支付方式;

(四)租赁用途和房屋使用要求;

(五)房屋和室内设施的安全性能;

(六)租赁期限;

(七)房屋维修责任;

(八)物业服务、水、电、燃气等相关费用的缴纳;

(九)争议解决办法和违约责任;

(十)其他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依法订立租赁合同。

【第16篇】如何预防商铺租赁合同纠纷

预防商铺租赁合同纠纷的方式是:

1. 确认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必须确保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

2. 了解房屋权利人,以确保与房屋权利人或者其他由权利人签署租赁合同。

3. 确定房屋是否已经存有租赁登记信息。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17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可以出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可以出租,说明如下:

个人是不能将公有房屋出租的,根据建设部《城市公有房屋管理规定》(1994年4月1日施行)第一章第六条这样规定:“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对所管理和使用的房屋负有保护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损坏公有房屋,不得利用房屋获取违规利益。”

相关说明:

公家将公房分给个人,实际上是将公房租给个人,每月个人需向公家交房租,个人与公家之间的关系应该是租赁关系。但是建设部又颁发《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995年6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依据本办法将承租房屋转租。”第四条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实际上,该法规把公房能否出租的问题留给了有产权的单位。如果该单位作为原出租人同意其单位职工转租房子,那么转租就为合法。

【第18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房本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是房本,说明如下:

房本即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

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而公有租赁合同是在进行公有住房租赁时开具的合同证明。

相关说明:

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按照我国现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制度,房屋登记是城镇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2023年8月下旬税务部门表示房产加名按房价一半征契税。2023年4月,北京市住建委称,为防止虚假房屋买卖等行为,保障房屋交易安全,今后北京购房人拿到的房产证将可自愿并免费设立密码,房屋如需办理转让、变更、抵押等登记业务时,须提供密码才可办理。预计于2023年下半年实施。

【第19篇】怎么认定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

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一)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

(二)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但只要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应是可以出租的。

(三)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在审判实践中许多房屋租赁合同约定逾期支付租金、水电费等的滞纳金按每日3%计,因其滞纳金过高,导致滞纳金的约定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20篇】租赁合同去哪里备案

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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