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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三年的坏处(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4 10:50:03 热度:5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签三年的坏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签三年的坏处

【第1篇】劳动合同签三年的坏处

1、劳动合同签三年没什么利弊区别,不管是签三年的合同或者五年的合同,劳动者的试用期都不能超过六个月。

2、劳动合同是约束双方的,劳动法规定,如果签订劳动合同十年就可以转长期(无固定期限)合同;签合同的时间长短主要取决你自己的发展规划,每次重新签订合同,双方就可以互相选择一次。如果你希望长期在这个企业发展,就可以签订的时间长些,避免企业在合同到期后不再与你签合同;如果你有想跳槽的想法,就可以签合同的时间短些。利弊是双方的,自己综合考虑。

【第2篇】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辞职

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离职程序的规定,转正后的员工需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特别提醒,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只要按法定程序辞职,无需单位同意,若是经过通知,单位以扣工资或是其他理由为要挟,不让劳动者离职,劳动者可以带着相关证据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第3篇】劳动合同期内被辞退该怎么维权

劳动者被辞退的,可以在被辞退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假休息、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4篇】签了劳动合同被解雇怎么办

公司辞退员工如果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协商不一致去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仲裁。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约,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5篇】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包括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包括: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第6篇】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一些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好处如下:

1. 表示企业对员工的忠诚度和能力的肯定。

2. 利于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减少频繁更换关键岗位的关键人员而带来的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7篇】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签的后果是什么

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

【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篇】劳动合同期限变更要符合哪些条件

劳动合同期限变更要符合的条件有: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发生变化;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3、提出劳动合同变更的一方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要平等协商一致方能变更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9篇】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哪些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赔偿情形有: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或者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0篇】入职半年没有劳动合同怎么办

入职半年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并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1篇】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12篇】女职工怀孕能解除劳动合同吗

原则上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女职工怀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延续到期哺乳期结束后方可终止合同。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怀孕女职工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3篇】劳动合同的适应范围是怎么样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条规定,劳动合同的适用范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14篇】不写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不写期限的劳动合同有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时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生效。没有写期限,只是合同内容不完整,不影响其它部分法律效力。双方可以协商约定劳动合同截止日期,不约定截止日期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15篇】企业应一般什么时候订立劳动合同

企业应该在入职第一个月以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最好在入职之日签订了,最晚不要超过一个月,因为从第二个月开始就应该支付二倍工资了。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16篇】劳动者的合同到期用辞职吗

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是不需要辞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7篇】怎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8篇】劳动合同签订方式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19篇】试用期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20篇】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1. 劳动合同期限。

2. 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

3.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主要包括劳动安全卫生的设施、设备及防护措施,女工和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以及为劳动者提供的保证生产任务顺利进行的各种物质条件和生产环境。

4. 劳动报酬。包括劳动者的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内容。

5. 社会保险。

6. 劳动纪律。包括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及其执行程序。

7.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主要指劳动合同期满或者法定终止条件或当事人约定条件出现,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即行消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8. 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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