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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起的纠纷应向施工行为地的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违约起诉的一般流程:
1、首先要准备起诉状,各项证据材料,包括合同及证明对方违约事实的证据;
2、各项材料准备好以后,到管辖地法院立案厅立案就行了;
3、立案后法院程序如下:立案-庭前调解-庭审(开庭、法庭调查、质证、辩论、最后陈述、休庭),开完庭后便等待领取判决,最后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120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另一方不履行付款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要求支付价款。如果另一方当事人不付款,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另一方当事人支付价款。
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807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订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个人签的工程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装饰工程承包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首先写明甲方(发包人)与乙方(承包人)信息。
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3. 具体内容:承包范围承包价格、工程量、计量方式等。
4. 结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内容有,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分包合同是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对筹建人负责,完成基本建设工程的合同。
分包工程没签合同但是有证据证明建设工程且竣工验收合格的也应支付工程价款。
《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发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也应予以支持。
工程合同管理制度的内容有:
(一)目的
(二)适用范围
(三)职责
(四)合同的签订
(五)合同的变更、解除
(六)合同的履行
(七)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仲裁和诉讼
(八)合同的日常管理
(九)考核与奖惩
(十)附则
【法律依据】
《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公司合同及合同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维护企业自身合法权益,强化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竞争和发展的需求,制定本制度。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特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5、对于经过招投标程序的,还需要审查有关的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约定是否相符。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789条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施工合同、勘察合同和设计合同。合同的具体内容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等信息;工程的名称、范围、质量;建设工期;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协议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姓名等信息;其次,写明双方就施工合同解除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协议,乙方自愿同意解除原合同中所有承包的施工项目;写明还款时间、工程款支付以及违约责任;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工程合同审查的几个重点如下:
1、合同价款:是包干价还是浮动价,新增或者减少的工程的计价方式,支付方式;
2、工期:要具备关于不可抗力的具体约定;
3、工程质量的约定;
4、竣工验收标准;
5、违约责任,即责任承担主体、责任内容。
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工程合同欠款超过两年的,但仍然在诉讼时效期限内,债权人仍然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常见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如下:
1、施工合同的效力问题;
2、合同无效是否进行结算;
3、备案合同和“补充协议”,即黑白合同不一致,在结算时应采纳哪一份合同作为结算的依据;
4、对建设部推荐施工合同版本通用条款中涉及的发包方逾越不结算是否认可送审价的问题;
5、工程结算采取何种的标准问题;
6、诉讼中,造价司法鉴定的范围;
7、关于工程质量、工期、农民工利益问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建设工程合同订立的步骤:
1、立项。由业务主管部门或建筑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提出初步设想,并报国家计划部门批准。
2、进行可行性研究。项目建议书被国家计划部门批准后,成立筹建委员会,委托有关机构对工程方案、选址、资源、资金筹措、经济效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计划任务书,并报国家计划部门审批。
3、订立勘察、设计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74条规定,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以及其他协作条件等条款。
4、订立施工合同。勘察、设计合同履行后,依据被批准的技术设计、施工图和总概算等订立建筑、安装合同。
按照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是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的。没有签订相关的合同,这种情况,在实践中如果遇到纠纷就比较麻烦。如果协商不一致,大家可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权,请求法院判令对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清包工程合同的书写通常的格式如下:
(一)承包方和施工队即甲乙双方的地址信息和联系方式。
(二)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合同法》等相关法律,在平等公正的情况下签订如下合同:
一、概况地址。
二、价格。
三、工程范围。
四、付款方式。
五、设计与施工。
六、材料。
七、工期顺延,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按照损失扣除费用。
八、劳动力管理。
九、施工机具。
十、工地现场管理。
十一、维修。
十二、装修要求。
十三、其它说明和要求。
十四、如有违约,乙方将按照工程款双倍赔付。
十五、此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三)双方签字盖章。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方式、支付方式;
6、设计文件及概算预算、技术资料的提供日期及提供方式;
7、材料的供应及材料进场期限;
8、工程变更;;
9、违约、索赔和争议;
10、当事人约
1. 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
2. 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
3. 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
4. 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
5. 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
6. 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
7. 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
8. 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程序的审查;
9. 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合同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责任,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工程勘察合同是指根据建设工程的要求,查明、分析、评价建设场地的地质地理环境特征和岩土工程条件,编制建设工程勘察文件的协议。签订勘察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参照文本的条款,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文本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也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可能发生的问题,要约定解决办法和处理原则。
工程勘察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为完成特定的勘察设计任务,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建设单位称为委托方;勘察设计单位称为承包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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