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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筹的区别(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2 21:12:03 热度:3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筹的区别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筹的区别

【第1篇】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认筹的区别

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认筹金的区别主要如下:

1、可否改变主意:如果购房者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开发商将把“认筹金”如数退还给购房者(有特别约定的除外),但是签订购房合同再改变主意就相对比较困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一般情况下不了违约。

2、法律约束力:认筹金不具备法律效力,但买房合同是有法律效应的。如,签合同后,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认筹金就是开发商在楼盘正式销售前,通过优先选房、享受开盘价格优惠甚至抽奖送车位等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购房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款项。

签订合同后,通常情况下会有定金做为担保合同债权的实现,双方当事人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当事人向对方预先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

【第2篇】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

相信购买过房子的都知道,购房之前购房者和开发商签订相应的购房合同,并且这对于购房者来说很重要。但是在之后想要进行贷款的情况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

1. 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贷款的,一般只有房子的产权证书才可以贷款的。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贷款的,房产证贷款的必备材料就是房产证原件,具体如下:

2. 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 其次在所有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 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3篇】如何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呢

双方就各项内容协商一致后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即签订完成,如果有异议的经修改后签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4篇】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丢了怎么办呢?

买房的时候是需要签订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买房的独一证明。房屋购买合同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所以买了房子,购房合同一定要好好的保存起来。不过有的人会不小心把购房合同弄丢了,这就担心。

1. 买卖合同的备案可以有效地规避一房二卖的情况发生。购房合同丢了可以补办。

2. 一般先通过草签来确认合同是否有误,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网签。网上签订完毕后,开发商会先合同备案,送到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然后取得备案号。

3. 再把合同文本打印出来,让买卖双方签字盖章。双方各持应拿的份数。合同签约后,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会如果提供备案号,证明合同已经备案成功。

【第5篇】商品房买卖是要式合同吗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6篇】商品房买卖合同主要内容包括哪些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7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约定交房条件和时限;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注意约定违约责任等。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生效施行的《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第五百九十八条

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

【第8篇】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

在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公证时,申请公证双方需要向公证机关提交相关的资料,这些资料包括,出售方: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或 土地使用证 、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购买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法人资格证书。

房屋买卖双方在办理合同公证时,公证机关一般要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以下情况:——买卖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房屋产权状况;——双方当事人对买卖合同内容是否认同,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法律后果是否明确。

在提交了所需材料之后,公证机关除去要对所提交材料是否齐备、属实进行审核之外,主要对合同的下述内容进行审核:当事人双方的基本情况;合同中买卖房屋的坐落位置、数量、房屋结构、质量及附属设施情况和使用面积;房屋买卖价款数额、付款日期、付款方式;被买卖房屋交付使用时间;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及有关手续的约定;双方违约责任;双方当事人认为应当约定的其它内容;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及签约时间等。

公证机关工作人员对审查内容审核之后,将符合公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填写审批表,正式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第9篇】商品房买卖合同丢了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丢了可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商品房买卖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尚未建成或者已经竣工的房屋向社会销售,转移房屋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第10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具体的注意事项有:

一、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二、明确具体时间和违约责任。

三、检查房屋质量。

四、确定房屋权属的归属问题。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1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在哪里

首先,我们要了解,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并不是所有的合同中都有。在司法实践中与公司之间签订合同,这时是有合同编号,且存在的位置不是固定的。此外,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是开发商用于记录卖房数量的多少,对于购房业主而言,是不存在任何意义。商品房买卖合同编号查询:购买住房时,都会签订购房合同,而购房合同是作为我们买房的一项重要手续及证明,对于购房者的利益有很好的保障。不过购房合同需要由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之后,才能够发挥其合法的作用。只有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才会盖上一个章子,即登记备案章,在上面会印有一串号码,这就是合同登记备案号。根据这个备案号,可以在当地的房管局官网上查询房子备案的情况,或是询问开发商合同登记备案房管局,然后亲自前往查询。

【第12篇】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如下: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3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有何后果

一、如果是合同双方友好协商解除合同,那么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处理就可以了。

二、如果是买受人迟延交付房款导致合同解除,那么买受人可能还需要依据合同承担违约金。

三、如果是出卖人一房多卖、故意隐瞒没有取得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第九条,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14篇】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一方当事人根本违约致使另一方订立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守约方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房屋差价损失、转售利益损失等可得利益损失的,应酌情予以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认定和计算可得利益损失时,应从守约方主张的可得利益赔偿总额中扣除守约方未采取合理措施不当扩大的损失、守约方亦有过失所造成的损失、守约方因此获得的利益以及守约方取得利益需要支出的必要的交易成本,并综合考虑守约方的履约情况等因素予以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15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什么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要注意以下事项:

1. 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2. 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3. 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等等。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商品房现售,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二)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三)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四)已通过竣工验收;

(五)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六)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七)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第16篇】签商品房买卖合同注意什么

1、买卖合同双方的身份应合法:在购买商品房时,一定要以自己的名义,如和他人共买,最好共同作为买受人在购房合同上签字。同时,双方应约定产权比例,以免事后产生纠纷。在购买前应仔细审查对方是否为开发商,开发商的《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许可证》、《预售许可证》、《销售许可证》(俗称“五证”)是否齐备有效。必要时,应查看开发商营业执照副本,审核是否通过当年年检以及是否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

2、不要轻易相信广告和样板房:开发商往往在广告中大肆宣传房屋的种种“优势”和价格的“低廉”,对房屋极力包装,往往交房后才发现实际情况和广告中的描述相去甚远,因此,签合同时应尽量将广告中的内容写入购房合同或作为合同附件,这样有利于制约开放商。不要“迷恋”开放商展示的样板房,而放松了对房屋问题的审查,样板房和实际差距颇多,为防纠纷,建议将样板房用拍照、录像等形式予以固定,以保证将来出现问题时索赔有据。

3、正确理解认购书的性质:时下的商品房销售中,流行着一种在正式签订买卖合同之前签订认购书的做法,同时交纳一定数额的认购金或定(订)金。对于认购书的性质问题,依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具备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认购书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同时,在认购书中应明确所交的认购金是“定金”还是“订金”,定金在不买房时会丧失,开发商毁约时须双倍退还,而订金在不买房时可以要求退还,买房时直接冲抵购房款。

4、对购房合同的每个条款仔细审核:现在开发商使用的一般都是政府部门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相对来说对双方都比较公平,但应当特别注意付款、面积、物业管理等条款。在按揭方式付款的情况下,应约定如果银行按揭失败,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应该退还买方所付全部款项等内容。对房屋面积应约定清楚,套内面积和公摊面积的比例、误差处理方式等。对物业公司的选聘应确定,以防止更换物业公司增加物业管理等费用。

5、防止开发商在签字盖章时偷梁换柱: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开发商往往会要购房者先签字,自己后盖章,这种做法对购房者非常不利,特别是遇到一个缺乏诚信的开发商,风险更大,所以应坚持开发商先盖章后签字,实在不行应同时进行,签字时不留空白处,加盖骑缝章,以防止开发商偷梁换柱,否则,一旦交了首付款,就会受制于人。同时,对方的印章一定要是开发商的行政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17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有哪些情况

1、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

2、约定的解除条件成就;

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4、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再履行主要债务;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7、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18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1. 投诉。到相应的部门进行投诉。

2. 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

3. 调解。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

4. 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

5. 诉讼。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22条规定: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第19篇】商品房买卖合同可以贷款吗

1、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可以贷款的,一般只有房子的产权证书才可以贷款的。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贷款的,房产证贷款的必备材料就是房产证原件,具体如下:

2、首先,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贷款到期日时的实际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3、其次在所有地常住户口有固定的住所,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愿意并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房产抵押,房产共有人认可其有关借款及担保行为,并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第20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几种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 查看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

2. 注意查看卖方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商品房质量保证书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

3. 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4. 约定违约责任条款须详细、具体。

根据《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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