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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2-02 16:36:04 热度:8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租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第1篇】租赁合同签订要注意什么

注意下列问题:

1、承租方需要了解出租人和出租物的基本情况。

2、认真查看租赁合同的内容。

3、在合同中对租赁物的基本信息应进行明确约定。

4、明确约定好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3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2篇】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有效期是多久

房屋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要有哪些条款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4篇】房屋租赁合同丢了可以补签吗?

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之后是可以进行补签的,首先是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除此之外当事人还有另一种方式即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这两种方式都是可以对丢失的合同进行补签的。

因此如果当事人的房屋租赁合同丢失了的话,那么应该及时找原房东进行补签,从而确保合同的效力。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下列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共有房屋未取得共有人同意的;(四)权属有争议的;(五)属于违法建筑的;(六)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七)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八)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九)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5篇】如何在线签署个人车位租赁合同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手机和支付宝已经成为人们不可缺少的工具,支付宝除了提供支付功能之外还提供了很多便民的服务,比如可以线上可以签署个人车位租赁合同,方便了很多,具体怎么操作呢?这里一起探讨下:如何在线签署个人车位租赁合同如果对您有帮助,请帮忙点赞,谢谢

打开手机,进入手机主页,定位并进入【支付宝】app,进入到支付宝主页面。

进入到支付宝主页面后,定位页面中部【更多】选项,进入到详细页面。

进入到支付宝更多应用的详细页面后,进入【城市服务】应用

进入到城市应用后,进入到【政务】--【广东政务服务】详细页面

进入到【政务】后,选择【其他】--【合同服务】后按步骤操作。

在合同服务中选择【个人车位租赁合同】,创建合同然后发送给乙方即可生效。

总结:1、打开手机,进入【支付宝】app

2、点击【更多】--【城市服务】

3、进入到【政务】--【其他】

4、然后选择【合同服务】--【个人车位租赁合同】后按步骤操作即可

【第6篇】土地租赁合同丢失怎么办呢?

土地租赁合同是对土地租赁签订的合同。

1. 一方合同丢失

土地合同的当事人手中都有该合同,一方的丢失,可向对方手中复制。也可重新再写。

2. 双方合同丢失

如果没有证据证明是有期限的租赁合同,视为无固定期限的合同,双方均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此外,农村土地租赁合同丢失还可以补办。依据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四条、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7篇】租赁合同的主体是什么

租赁合同的主体为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买受人)、承租人和出卖人(供货商)。承租人要求出租人为其融资购买承租人所需的设备,然后由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给承租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监、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8篇】房屋租赁合同房客亲戚代签怎么办

有委托书就可以代签,并满足法律的规定才有法律效力,没有给予委托书原则上不能进行代签,若已经代签的需要当事人追认后才有效,不追认就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9篇】商铺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一些

我们知道商铺可以用来出租,这需要签订租赁合同。并且为了保证租赁合同的执行,最好需要产权证。对于合同解除问题,一般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常见方式。那商铺租赁合同解除条件有哪些呢?

1. 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另一方解除合同不仅是对违反租赁合同方的惩罚,也是尽量减少损失的一种补救措施和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法律行为。

2. 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

3. 因发现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这种情况是指法律上规定的是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不能预见,且不可抗拒的事件。

4.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由于这种情形的产生,导致一方或双方的损失,如不及时解除合同,损失将会继续扩大。

5. 不定期的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可随时解除租赁合同。

6. 依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解除合同。”

7. 未征得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转租、出借、抵押、拆解、转让。

从上面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对于不定期租赁,由于没有时间限制,法律才赋予任何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不仅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而且承租人也有权随时解除。

【第10篇】租赁合同未经登记能否对抗第三人

租赁合同未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3条规定了,房屋租赁合同应当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虽然登记备案不同于审查批准,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内力,但现在很多地方都出台的地方性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进行登记的租赁合同不具有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效力。

【第11篇】办理租赁合同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需要留原件。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规范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房屋不能按照规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持出租房屋的有关资料及身份证明办理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四条: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并向房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第12篇】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有哪些

我国法律对租赁合同的规定有如下条款:1、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2、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3、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4、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5、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13篇】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转租吗?

公有住房租赁合同是可以转租的,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是以调剂住房余缺,提高房产使用效能,有利于承租人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按照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依规定转让转租的原则进行。公有住房使用权有偿转让转租后的房屋产权性质不变,比如,转让使用权的住房属房管部门直管的公有住房,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后的受让人应当与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签订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并公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需要提交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然后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等待受理成功就转租成功了。

【第14篇】如何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的方式是: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4、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八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省、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第15篇】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多能签订几年

土地租赁合同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能提前续签。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在租赁合同中,要确定合同的主体,在签约时务必要认真审核出租人的资格,要核实产权证上记载的权利人与出租人是否一致,要明确租赁物等等。

国有土地租赁的年限不得高于同一用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第16篇】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在生活中,我们通常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但也有没明确规定的,也就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2.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17篇】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

租赁合同与转租合同的关系是房屋转租合同是在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基础上成立的,因此原租赁合同不仅对转租合同有着制约作用,而且也是转租合同成立的前提条件,两个房屋租赁合同具有主合同与附合同的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18篇】无产权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房屋本身质量不过关无法办理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9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怎么办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双方可以协议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20篇】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视具体情况而定。房屋租赁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没有经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则不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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