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合同知识
栏目

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8 13:54:04 热度:2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行使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第1篇】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

合同的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享有合同解除权。但是这并不当然的导致合同的解除,须经解除权人依法行使解除权,才能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

合同当事人均可采用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解除的通知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发生合同解除的效果,无需对方当事人的同意。

合同一方行使了解除权后,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确认之诉,确认该合同是否应该解除。但是,对方提出异议有时间限制,如果双方约定了异议期间的,对方应该在异议期间向法院起诉;如果双方对异议期没有约定的,在解除合同通知到达起3个月以后才向法院起诉的,法院将不会予以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十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2篇】无偿合同抗辩权如何行使

无偿合同抗辩权的行使是:

1、同时履行抗辩权,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不安抗辩权,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九条,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时,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并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3篇】合同法抵销权行使的条件

抵消全行使的条件:

(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

(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四)被动债权属于可以抵销的范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解除权消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4篇】合同撤销权第3年行使是否有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时间是在一年之内,过了这个时间段,你的撤销权就要被消灭。撤销事由之日到撤销权被消灭的时间,一定要在这个时间段之内行使,所以合同撤销权第3年行使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5篇】合同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多久

1、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行使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比如,如果当事人约定出现某种事由可以在一个月内行使解除权。那么在合同约定的事由发生一个月后,解除权消灭,当事人不能要求解除合同,而必须继续履行。

2、在对方当事人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行使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的,非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当事人或者违约一方当事人为明确自己义务是否还需要履行,可以催告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行使解除权,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超过合理期限不行使解除权的,解除权消灭,合同关系仍然存在,当事人仍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所谓催告后的合理期限,根据个案的不同情况确定,作为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在收到催告后尽早通知对方是否解除合同。当事人对催告的合理期间有异议的,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定。

【第6篇】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这里的5年应当是最长保护期,就是说从你发现可撤销事实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但是如果从可撤销事实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你都没有发现的话,撤销权归于消灭,就算之后发现了也不能行使。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7篇】详解合同解除权怎么行使

行使合同解除权需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自己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对方接到通知后,合同即发生解除的效力,而无需被通知人同意。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8篇】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有哪些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9篇】合同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是什么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使合同撤销权必须由享有撤销权的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由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撤销债务人行为的裁判或裁决,才能发生撤销的效果。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10篇】哪些情况下可以行使合同撤销权

合同撤销权,即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指撤销权人因合同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享有的以其单方意思表示撤销已成立的合同的权利。

中国《合同法》第54条规定了合同当事人一方可请求撤销合同的情形: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在订立合同时显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订立的合同。

【第11篇】合同解除权如何行使与消灭

一、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方法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行使解除权,主张解除合同,只要通知对方即可,也就是说,解除权的行使,只要向对方当事人传达了自己的意思表示就可以发生解除合同的效力,而不需要以其他方式辅助。

二、合同解除权的消灭

解除权由解除权人单方面行使,只要通知对方,就可以导致合同关系的消灭,因此它的存在与权利相对人的利益关系甚大。如果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长期享有解除权,而不行使,会使当事人双方因合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长期处于不确定状态,从而损害交易秩序,也损害权利相对人的利益。这就需要对该权利加以控制或限制。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合同解除权的消灭制度。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12篇】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是多久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期是一年。撤销权是单方面的权利,但是法律也赋予了其一定的行使期限,当事人应该自知道或是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如果在一年之内没有行使该权利,则视为当事人放弃了自己的撤销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将不再支持其行使撤销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13篇】合同撤销权的行使方法是什么

合同撤销权的行使,由享有撤销权主体资格的人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提起请求。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第14篇】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情形有哪一些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情形有: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5篇】合同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长时间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这里的5年应当是最长保护期,就是说从你发现可撤销事实之日起一年内应当行使撤销权,但是如果从可撤销事实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你都没有发现的话,撤销权归于消灭,就算之后发现了也不能行使。

【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541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第16篇】没行使合同撤销权可以吗

可以。是否行使撤销权由当事人自己决定,这是当事人的自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第17篇】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

1、约定解除权:当事人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2、法定解除权:当事人只有在有以下情形之一时才可行使: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9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8篇】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怎么行使

1、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也有一定的限制: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赠与人的法定撤销权: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19篇】合同撤销的抗辩权能否行使

不能行使。合同撤销权与抗辩权是两种不同的权利,且抗辩权的行使并不包括合同撤销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第20篇】合同撤销权第3年才行使是否有效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应在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则撤销权消失。

《如何行使合同解除权(20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