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无效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及处理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无效合同的认定标准是: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
2、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3、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合同。
无效合同的处理是: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应予支持;
(二)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因建设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损失,发包人有过错的,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1. 返还财产:指合同当事人在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以后,对已经交付给对方的财产,享有返还财产的请求权,对方当事人对于已经接受的财产负有返还财产的义务。
2. 折价补偿:在因无效合同所取得的对方当事人的财产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时,按照所取得的财产的价值进行折算,以金钱的方式对对方当事人进行补偿的责任形式。
3. 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之规定,当合同被确认为无效后,如果由于一方或者双方的过错给对方造成损失时,还要承担损害赔偿贪任。此种损害赔偿责任应具备以下构成要件:(1)有损害事实存在;(2)赔偿义务人具有过错;(3)过错行为与遭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合同
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第三编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无效;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
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成立,但因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社会公共利益而无效。可见,无效合同是已经成立的合同,是欠缺生效要件的合同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无效合同的情况有两种:
一.订立合同主体不合格,表现如下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且法定代理人不予追认的,该合同无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需追认,合同当然有效。
2、代理人不合格且相对人有过失而成立的合同,该合同无效。
3、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且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的,该合同无效。
二.订立合同内容不合法,表现如下: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2、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无效。
3、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
4、以合法形掩盖违规目的合同,无效。
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3、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合同无效根据法律规定主张时效,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4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民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3)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
(4)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无效,需要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对于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当然,如果劳动合同被确认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
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对方在导致合同无效的原因上存在过错,则可以依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向对方主张赔偿。
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对方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使得你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最终因撤销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况下,则受欺诈方、受胁迫方式可以要求对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确认合同无效不适用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结合实践情况,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几种:(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当事人有损失的,按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予以分担。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在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撤销的情况下,当事人一方主张赔偿合同履行的房屋差价等可得利益损失的,此时可得利益不存在,当事人没有索赔的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法律的支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8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可撤销合同撤销后不是自始无效。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也可以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条件成就合同解除,还有法定的合同解除的情况。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因工程转包发生纠纷,工程转包合同被依法认定为无效时,承包人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也不可以要求发包人支付相应的人工费、管理费等成本支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不生效不等于无效。合同不生效,通常是指还未达到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时间。合同无效是指欺诈、胁迫,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五种情形。
从法律后果来看,合同无效是自始无效,不能由人为因素可以使合同有效或者无效。而未生效合同在完备其生效要件后,将成为终局意义上的有效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的法律责任应按如下情形处理:
(1)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债权人无过错的,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损失的,担保人应根据其过错与债务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该种担保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主要是指债务人与担保人违反法律禁止性或强制性规定以及恶意串通欺骗债权人而缔结担保合同的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合同无效五种情形是:
1. 当事人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并造成国家利益遭受损害。
2. 合同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 合同当事人为了获取违规利益,以虚假意思表示订立合同。
4. 合同条款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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