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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7 11:36:05 热度:6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租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第1篇】租赁合同当事人有什么义务

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物;

2、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用途;

3、瑕疵担保。

承租人的义务:1.支付租金;2.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3.妥善保管租赁物;4.不得擅自改善和增设他物。

承租人的主要义务是:

(1)按规定或约定向出租人交付租金。

(2)按约定正当使用租赁房屋。

(3)租赁合同终止时将租赁房屋返还给出租人。逾期不返还的,出租人除有权要求承租人交付延期租金外,还有权要求承租人给付违约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2篇】怎么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

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租赁双方当事人应当具备能够以自身行为依法行使权利并且承担义务的资格且租赁双方表意真实,租赁行为未违反政策、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共利益。

引用法规: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3篇】房屋租赁合同应包括哪些条款

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4篇】续签房屋租赁合同还需要交押金吗?

续签房屋租赁合同不需要重新交押金。租赁期限届满,需要续签租赁合同,那出租人和承租人就之前的租金及其他费用进行清算,如果没有对押金进行扣减,那上一次的租赁合同中所支付的押金可以继续使。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5篇】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有哪一些

有下列情形:

1. 承租人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 承租人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违规活动,损害了公共利益的。

3. 承租人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缴纳房租达一定时间的。

4.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 承租人严重损坏房屋或者辅助设备而拒不维修、拒不赔偿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6篇】商铺租赁合同丢了怎么办呢?

商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商铺租赁合同丢失的,应该立即采取以下的补救措施:

1. 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

2. 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租赁合同是双方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丢失而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万一以后双方产生纠纷,就可能对主张自己的权益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于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协商订立的意思表示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如果你的合同丢了,可以去找合同相对人去协商订立新合同

【第7篇】房屋租赁合同到期纠纷怎么处理

1、出租人不想续租,承租人想续租的并不搬走的,出租人可以提出排除妨害之诉,要求承租人搬离并支付占有使用期间的房屋使用费。

2、因出租人对房屋进行装修产生纠纷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23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第8篇】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该怎么写

房屋租赁合同续签协议的内容应当包括双方的基本信息、续租期限、租金以及支付的方式、双方的约定事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合同法》将于2023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9篇】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具体为哪些

场地租赁合同签订流程为:

(1)提出申请。

(2)材料审核,签订合同之前,当事人双方应当仔细阅读合同,经双方协商可对合同条款的内容作增删。

(3)受理审查,登记受理审查环节主要是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申请材料按照租赁管理条例进行审理和查实,以确定是否符合合同办理的要求。

(4)审批,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进行合同办理。

(5)签订合同。

【第10篇】租赁合同需要具备什么条款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3条规定,租赁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 租赁物的名称租赁物即租赁合同的标的物,它是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核心。没有租赁物,租赁合同就无法付诸实施,它是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

2. 租赁物的数量。

3. 租赁物的用途。

4. 租赁期限,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5. 租金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6. 租赁物的维修,在承租期间,承租人有使租赁物处于完好状态及正常使用的义务,以保证租赁到期时依约将租赁物交还出租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11篇】鱼塘租赁合同要注意什么事项

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租赁期限不要超过二十年,否则超过部分无效。

2、注意约定的租金是多少,怎么支付。

3、注意承包合同中应对所承包鱼塘的位置、面积及用途进行说明,以避免因对所承包鱼塘的情况约定不明而导致日后产生争议。

4、注意合同中约定是否可以转租。

5、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12篇】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房屋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为1‰,一般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不足1元的,按1元缴纳。

物业租赁合同印花税税率一般为1‰,需要根据合同签订的金额一次性计算缴纳。

如果应纳税额超过10分钱,但最终税额低于5分,则不予计算。

税额超过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印花税是按照合同金额计算应纳税款,购买印花税票并在合同上予以粘贴贴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纳税人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本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应纳税额不足1角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1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5分的不计,满5分的按1角计算缴纳。

【第13篇】北京公有住房租赁合同能落户吗?

北京公有住房租赁合同不能落户,由于各地的政策不尽相同,购置新房未必就能够在新房所在地落户。因此,应该在咨询新购房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办理落户的明确承诺后,依据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书,按规定,向原住所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然后按照规定,在三日内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公租房也就是指公共租赁住房,这也是属于国家政策性房屋的一种,虽然在很多地方与廉租房存在相似之处,但却也是不一样的。拿到北京公有住房租赁合同在正常情况下都不能落户成功,公有住房,是相对于所有权属于个人的私有住房而言的,一般个人只有承租权而没有所有权,落户需要所有权的房产才可以。

【第14篇】租房电子租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租房电子租赁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合同是属于书面合同的一种,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第15篇】哪些情况下的租赁合同无效

租赁合同只要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就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6篇】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可以强行搬离吗

自己不能强制要求对方搬离,到时候会激发矛盾,自己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来进行判决,当然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自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17篇】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多少年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1. 房屋租赁合同期限最长20年,是指当事人每次签订的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并非指数次签订租赁合同或者数份租赁合同的总租赁期限不能超过20年。

2. 房屋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租房屋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20年。

3. 房屋租赁期限超过20年,并非整个租赁合同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也就是租赁期限按20年计算。

4. 因此租期超过20年的租赁合同并不因此全部无效,而是超过20年部分租赁期限无效,在20年之内的租赁期限仍然合法有效。

【第18篇】一次性签订多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1、应按租金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2、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财产租赁合同应当在合同签订时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

3、比如,一次性签订三年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当按照三年租金一次性缴纳印花税。

【第19篇】门面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店面租赁是不少人开店做生意的必须要做的第一步,因为有了店面才可以开始营业。店面的问题大多数人都是租赁的,也就是要与租赁方签订店面租赁合同。

1. 必须订立正式的租赁合同所谓正式的租赁合同就是经工商备案认可的租赁合同,你可以到当地工商部门购买。

2. 必须要求出租方出示房屋产权证书原件和身份证件。如系共有产权的需共有人一起签字方可生效。

3. 在订立合同时除租金外还必须明确其他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如房屋租赁税金物业管理费修缮费用等。

4. 如所租商铺需经装修后方可使用的需明确装修的范围。

5. 如商铺所有权人在租赁期间出售或抵押商铺的须在合同中明确应保证承租人继续租赁的权利否则出租方需赔偿损失。

6. 应在合同中明确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他人。

7. 订立合同时所有权人和共有人需同时到场签字并盖章,不可由他人代替。

【第20篇】破产企业的租赁合同能解除吗?

可以解除。符合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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