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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1-26 12:46:03 热度:6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委托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第1篇】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定条件是什么

根据《合同法》规定,合同的法定解除条件如下: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因某种原因(例如患有精神病)而丧失行为能力;

3、若当事人是企业的,则该当事人破产。已破产的企业因其信用丧失,无法保证合同的继续履行,因此委托关系应终止。

【第2篇】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在哪里

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

1. 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是以自己的名义和费用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的;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一般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完成一定工作。

2. 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一般不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在完成事务处理的过程中,常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

3. 在我国合同法上,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定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定义】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3篇】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用交印花税吗

监理是一个执行机构或执行者,依据建筑安装的标准准则,对某一建筑安装行为的有关主体进行督察、监控和评价。印花税只对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属正列举式凭证征税的税种,建筑安装监理合同不属于上述列举的印花税征税范围,不征印花税。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对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4篇】委托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

委托合同的生效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5篇】什么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但由委托人承担法律后果的合同。委托合同是一方提供劳务的有偿合同;是诺成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成立并生效。在处理委托事务过程中,受托人一般情况下应以委托人的名义从事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6篇】委托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7篇】委托合同公证要什么手续

委托合同公证要下列手续:

1、当事人到公证处提出办理公证的申请。

2、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处进行受理。

3、提交下列材料:

(1)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

(2)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委托书文本。

(4)申请公证的事项的证明材料,涉及财产关系的须提交有关财产权利证明。

(5)与申请公证的事项有关的其他材料。

4、公证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

5、审查后材料真实,符合办理公证条件的,出具公证书。

【第8篇】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是什么

委托合同任意解除权是指,委托人可以随时撤销委托。如果互相没有信任或者已不再需要办理委托的事项,委托人即可单方解除委托合同,无须征得受托人的同意即可发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9篇】委托合同终止的后果是什么

1. 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

2. 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而终止委托合同的后果。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因受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

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第10篇】委托服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委托服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具体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

财产和行为税处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具体凭证不能确定是否应当纳税的,应及时携带凭证,到当地税务机关鉴别。

【第11篇】什么是委托购房合同

委托购房合同是一种新型的委托合同。随着房改政策的不断深化,购房货币化已经成为现实。住户一般都要通过自行购买商品房解决住房问题。但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不了解如何购房、购什么样的房比较合算,因此,委托他人帮助购房就成为必要。

注意事项:

(1)要明确委托事项,即委托人委托受托人购买何处房屋,多少平方米,每平方米的价格区间等。

(2)要明确委托费用。包括受托人的报酬和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所支出的费用,以及费用的支付方式和期间。

(3)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受托人应当维护委托人的权益,不得弄虚作假,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应当按时支付委托费用等。保管、委托合同类。

【第12篇】中介合同中委托人可以跳单吗

中介合同中是禁止跳单的。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五条的规定,委托人在接受中介人的服务后,利用中介人提供的交易机会或者媒介服务,绕开中介人直接订立合同的,应当向中介人支付报酬。

【第13篇】委托合同没有履行期限怎么办

在委托合同中,当事人双方即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均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933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14篇】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怎么写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是委托书的一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委托人)、甲方(委托人)双方身份信息。2.甲方拟就项目申请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3.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4.代理时间。5.代理费用。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未尽事宜。

【第15篇】施工合同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吗?

施工合同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但是要进行授权。因为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所以分公司不具备签订合同的主体资格,除非被总公司授权,否则不能签订合同。

在未经公司授权的情况下对外签订施工合同,公司可能不会承认该合同对公司的约束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6篇】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主要有哪些

委托合同有下列法律特征:

1、建立在委托人与受托人的相互信任基础上。

2、标的是处理委托事务。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处理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6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17篇】服务合同可以转委托吗

转委托是受托人把本应由自己亲自处理的委托事务交给他人处理的行为。

服务合同只有在经过委托方的同意,或者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时才可以转委托。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69条规定: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第18篇】委托合同的分类主要有哪一些

委托合同有下列分类:

1. 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2. 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3. 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396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397条,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400条,亲自处理及转委托,受托人应当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除外。

【第19篇】委托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委托合同的概念: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不支付报酬的协议。

委托合同的特征是:

1、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2、委托合同可以是无偿单务合同,也可以为双务有偿合同。凡属于民事日常生活与活动的事务,通常为无偿单务性委托合同。只有在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要支付报酬的情况下,委托合同方成为有偿双务合同;

3、委托合同的标的是处理事务的行为,委托合同只强调以处理事务为目的,而不以完成事务且有成果为要件,委托合同不适用于具有人身性质的行为和履行人身性质的债务的行为。

【第20篇】委托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1、根据受托人的权限范围,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

特别委托是指委托人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的委托;概括委托是指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的委托。关于特别委托和概括委托,《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七条作了明确规定:“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根据受托人的人数,委托合同可以分为单独委托和共同委托。

单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一人的委托;共同委托是指受托人为两人以上的委托。关于共同委托,《合同法》第四百零九条规定:“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3、根据受托人产生的不同,委托合同可以分为直接委托和转委托。

直接委托是指由委托人直接选任受托人的委托;转委托是指受托人为委托人再选任受托人的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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