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抵押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抵押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抵押合同的效力的认定根据《物权法》第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不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租赁合同是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4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担保法》第38条,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抵押权最终是要把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所以,从原则上来说,可转让的财产都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则不可抵押。
1. 按规定,抵押的财产包括:抵押人所有的房子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机器、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别的财产。
2. 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过同意抵押的荒山等荒地上的土地使用权;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因此,合同是不可以作为抵押财产的,生活中,也不会有人会把合同作为抵押的,因为合同有相对性,即使作为抵押物,抵押权人也不能让合同义务方履行合同,该合同抵押权根本不能实现。因此,在让对方提供抵押物时,最好去办理抵押登记手续,领取他项权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根据抵押物的种类不同,抵押合同的生效条件也不相同: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林木、航空器、船舶、车辆、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需要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生效。
2、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但是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就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187条规定,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抵押合同生效日期是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抵押人以一定的财物向抵押权人设定抵押担保,当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依法以处分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四十三条,当事人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当事人未办理抵押物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当事人办理抵押物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人所在地的公证部门。
根据《合同法》、《担保法》、《物权法》等法律的规定,不能够用购房合同来作为抵押,因为这种抵押从法律上来说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所以也得不到法律保护作用。
如果是用房产办理抵押贷款,就必须要求有产权证书只有购房合同的话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也就是说,因为用房产做抵押贷款必须是等到不动产权证书出来了,才能够真正的证明房子已经到了你的名下,银避风险,也会等到产权证下来了,才会为您办理相关的手续。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34条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二)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三)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四)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
(五)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
(六)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住房抵押合同生效的条件有:
1、抵押人必须具备主体资格。即抵押人应具备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同时对抵押物有完整的所有权和处分权;
2、抵押物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3、价值评估应该公允;
4、办理抵押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六十条,借款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债权人与债务人就某项商品在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交易而签订的合同,可以附最高额抵押合同。
1. 合同意思表示不真实的,后果为合同为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
2. 主体不适格的,后果为合同无效。
3. 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的,后果为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个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如果没有抵押物的,为了保证债权能够得到履行,律师建议在起诉之前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保全。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抵押合同需要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登记要区分如下部门: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法律依据:根据《担保法》第四十条,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合同就是主合同,抵押合同就是从合同。
从合同与主合同具有成立上的从属性、效力上的从属性、内容上的从属性、以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
成立上的从属性就是说,从合同成立必须依附于主合同成立,效力的从属性就是从合同要具有效力,首先得保证主合同也就是借款合同必须有效才行。内容上的从属性同上。转让上的从属性和消灭上的从属性也是效率上一致。必须是附属于在主合同就是借款合同上,主合同如果无效,消灭或者说主合同已经履行完了,那么这个抵押合同也就是从合同也就一并无效消灭。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388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房子如果只有购房合同是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要用房子办理房产抵押贷款,要求房子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如果没有房产证,一般不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百零六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建行抵押贷款有合同的,一般来说任何的正规贷款都会有合同的,合同明确的记录了贷款双方以及贷款金额、贷款利率、以及还款时间等一系列贷款详情,一式两份贷款机构以及贷款人各有一份。
贷款合同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如果丢失,一定要补办合同,它是贷款的重要依据,将来解决纠纷的重要凭依,凡是没有合同的贷款不要轻易贷。
未办理抵押登记合同有效,抵押合同是有效的,必须登记的是抵押权,如未登记,只是抵押权可能未生效。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物权法》第15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我国《担保法》第38条规定: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
《担保法》第三十九条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四)抵押担保的范围;
(五)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合同的解除,是指已成立生效的合同因发生法定的或当事约定的情况,或经当事人协商一致,而使合同关系终止。那么,担保合同的解除情形有:
一、法定解除,二、合同协议解除,合同协议解除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原合同关系。其实质是在原合同当事人之间重新成立了一个合同,其主要内容为废弃双方原合同关系,使双方基于原合同发生的债权债务归于消灭。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合同约定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九十四条合同的法定解除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所谓合同的效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合同的法律效力。合同生效是法律对当事人合意的肯定评价,发生了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因此,合同的效力,即当事人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发生。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
首先,从法理上讲,房地产抵押合同仅是当事人之间就抵押物设定抵押权的债权债务合同,其成立乃至生效时,抵押权尚未产生,订立抵押合同,属于一种债权行为。抵押合同的履行,即抵押人实际设立抵押权予以抵押登记,才是物权的行为;
其次,国家在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时,对违反国家规定的强制性、禁止性规范的抵押登记予以坚决的否定,即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也不能承认其法律效力,而只对符合法律要求的抵押才予以设立登记,才承认其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41条的规定,抵押合同在当事人就抵押事项达成合意时成立,但并不立即生效。只有待到办理抵押登记时,合同方生效。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的基本信息。
2、合同标的。标的是指合同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即房屋的抵押权。
3、转让标的上设置的担保物权等状况说明,即房屋本身所承担的其他权利。
4、担保的金额、期限等基本信息要明写。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比如抵押合同的登记手续办理。
6、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各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完全履行合同时,违约方应当对守约方承担的责任。违约责任的种类有:违约金、赔偿金、继续履行等。
7、解决争议的办法。解决争议的办法是当事人就纠纷解决协商的一种可取途径。争议的解决主要有四种:一是当事人双方自行协商解决;二是由第三人介入进行中间调解;三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四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 如果要将房子作为抵押物来获得贷款。需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而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进行抵押贷款的,因为购房合同只能证明你支付了费用,但是无法证明你对房产的所有权。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时候,对房屋是有一定要求的。对房屋的要求如下。
2.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3. 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4.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抵押合同无效的后果有:
1、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条,抵押权不得与债权分离而单独转让或者作为其他债权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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