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成立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成立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条件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3、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标的须确定和可能。合同标的可能,是指合同给付可能实现。合同标的确定,是指合同标的自始确定,或可得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订约主体应为双方或多方当事人;
2、具备法律规定的要约与承诺这两个阶段或过程;
3、对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
此外,对于实践性合同来说还应把实际交付物作为成立要件。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单位可以成为合同诈骗罪的主体。本罪的主体,个人或单位均可构成。犯本罪的个人是一般主体,犯本罪的单位是任何单位。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合同成立的地点有以下几种情况:
1. 承诺生效合同成立,而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是基本原则。
2.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3.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要式的合同,一般以承诺生效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要式合同,以要式达成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以前约定以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以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此外,合同成立的地点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合同如果另有约定依照约定。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一般是自成立时生效的,如果赠与合同成立未生效的,不能完全按照当事人的合意产生法律拘束力,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成立是指合同的当事人就合同的条款协商一致。
合同的成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法。
二、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必须是“依法”进行的。
三、当事人必须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协商一致。
四、合同的成立应具备要约和承诺阶段。
不符合以上要件的,合同不成立。
《合同法》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九条,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有:
1、签订书面保证合同:即保证人和债权人,依据书面形式,就保证合同的主要条款,依法达成书面协议,保证合同即告成立。
2、单独出具保函:即保证人以书面信函、传真等形式向债权人表示,当被保证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其代为履行或负担损害赔偿之责,被债权人接受的,保证合同成立。
3、在主合同中订有保证条款或在保证人栏内签字、盖章,即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保证合同成立。
赠与合同属于诺成合同,即双方当事人意思表达一致时,赠与合同成立并生效。赠与合同的有效期是从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没有具体的时间效率。一般合同诉讼时效为2年。不过,在实际交付赠与的财产前,赠与人可以随时撤销赠与。但具有救灾、扶贫、道德义务及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用其他公司的公章签订合同的,合同是不成立的,签订合同要双方自愿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订车合同没写交车日期合同成立,只要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成立的,并且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效,其他附加条款存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依旧成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成立合同需要符合的条件: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果是基于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特别生效要件包括下列内容:
1. 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具备。
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批准登记。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45条,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签字或加盖公章是合同成立的条件之一,但不是必须盖公章才能生效。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有关保证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保证人在债权人与被保证人签订的订有保证条款的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或者主合同中虽然没有保证条款,但保证人在主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或盖章的,视为保证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具有不同法律意义的状态。
具体来说,二者的不同体现为:前者属于合同订立阶段,是要约和承诺的结果;后者则是合同订立结束后的阶段;前者要解决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后者要解决的是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问题;时间上成立在先,生效在后,当然也可能同时发生。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三条: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第二十五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1. 附停止条件及附始期的合同。《合同法》第45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此为对附停止条件合同的规定。
第46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此为附始期合同的规定。此种合同在其成立时通常已具备了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但因其条件未成就,期限未届至,故未生效。于是其条件的成就、期限的届至,就成了其特别生效要件。
2. 需经批准,登记的合同。《合同法》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即将批准、登记作为合同的特别生效要件。
订车合同没写交车日期合同成立,只要合同是在双方当事人在意思表示达成一致的前提下成立的,并且只要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效,其他附加条款存在有争议的情况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依旧成立。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用其他公司的公章签订合同的,合同是不成立的,签订合同要双方自愿签订才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游客交纳了旅游定金后,可以视为履行了合同的义务,虽然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但该合同是成立的。
签订书面旅游合同,并不是为了应付旅游主管部门的要求,而是为了保障旅行社和游客双方的合法权益。
不论是旅行社服务的外在要求,还是内在需求,都指向旅行社服务应当采用书面旅游合同形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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