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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务合同三种抗辩权是什么(6篇)

发布时间:2023-11-19 21:34:02 热度:8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6篇优质的双务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双务合同三种抗辩权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双务合同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第1篇】双务合同三种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2篇】赠予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不是。在赠与合同中,转让财产的一方为赠与人,接受财产的一方为受赠人。

在赠与合同中,仅赠与人一方负有将其财产交付给受赠人的义务,而受赠人则不负有任何义务,也就是说,受赠人取得赠与物并不需要再支付对价,因此,赠与合同不但是单务合同,而且是无偿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185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3篇】双务合同三大抗辩权是什么

双务合同中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三种。

1. 同时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2. 先履行抗辩权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

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3. 不安抗辩权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丧失商业信誉;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4篇】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合同。

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的区别:

1、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规则。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在风险负担上是不同的。双务合同中中,如果当事人因不可抗力导致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其合同义务应被免除,其享有的合同权利亦应消灭。在此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因不再负有合同义务,也无权要求对方作出履行;在单务合同中,不存在双务合同中的风险负担问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规定,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如果赠与没有附义务,受赠人无需履行义务,那么赠与合同就是完全的单务合同。

【第5篇】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吗

受赠人要履行一定的负担,从而与受赠人不履行任何义务的一般赠与合同存在着一定差别,但是由于受赠人所履行的义务与赠与人所承担的义务不具有对价关系,因此即便是附义务的赠与,也仍然属于单务合同。综上,赠与合同不是双务合同。

【第6篇】双务合同未实际履行该怎么办呢?

双务合同一方在对方未实际履行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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