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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的合同到期用辞职吗(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8 15:27:01 热度:8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者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者的合同到期用辞职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者的合同到期用辞职吗

【第1篇】劳动者的合同到期用辞职吗

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是不需要辞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篇】劳动者提前几天解除劳动合同

试用期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解除劳动合同,转正之后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3篇】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如何辞职

劳动者未签劳动合同,在一个月内辞职的,需要提前通知单位。如果超过一个月仍未签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以此为由辞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4篇】劳动合同企业不给劳动者怎么办呢?

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2.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5篇】劳动者的合同到期用辞职吗?

劳动者的合同到期如果不续签是不需要辞职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 劳动合同期满的;

2. 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 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 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 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篇】劳动者何时可与派遣单位解除合同

通常情况下,劳动者都与派遣单位也就是用人单位签订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在合同中对合同期限均有明确约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要单方面解除与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除了可以依照该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可以依据该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7篇】劳动者应如何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8篇】哪些劳动者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公务员、农村劳动者、现役军人以及家庭保姆不适用于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9篇】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怎么办呢?

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的处理方式是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0篇】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怎么办

劳动者签了合同被辞退的处理方式是单位要支付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11篇】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必须是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是: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12篇】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或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的,劳动者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13篇】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 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 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4篇】用人单位有什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单位不同意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自身不愿意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15篇】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6篇】劳动者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7篇】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劳动者解除合同的条件: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预告用人单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内的,要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

②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③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8篇】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时要注意什么

注意以下事项: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全面;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3)即使在试用期内也要签订书面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19篇】劳动者可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合法的情形下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违规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20篇】劳动者要怎么样解除劳动合同

职工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可解除,同时要求用人单位予以办理相关手续。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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