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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合同的定义是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7 07:46:01 热度:69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担保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担保合同的定义是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担保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第1篇】担保合同的定义是什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同时也是担保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即担保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第2篇】反担保合同的担保对象是什么

反担保合同担保的对象实际上是是一种未来的,尚末产生的担保人对债务人的追偿债权。只有债务人出现违约,在约定期限届满未能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承担担保义务进行代偿取得追偿权。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3篇】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担保合同成立的条件为:

1. 当事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2. 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范。

3. 公平自愿,不存在欺诈、威胁等行为。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4篇】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哪些

留置担保的合同主要有:

一、有偿的保管合同和有偿的仓储合同;

二、货物运输合同;

三、承揽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百六十六条,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第三百八十一条,仓储合同是保管人储存存货人交付的仓储物,存货人支付仓储费的合同。

第二百八十八条,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第二百五十一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第5篇】担保合同需要债务人知道吗?

担保合同不需要债务人知道。担保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债务人知情并同意为要件,债务人不知道的,保证人依然可以与债权人签订保证合同。

当债务人不还债时,债权人有权依照保证合同要求保证人还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债权人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为保障实现其债权,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6篇】担保合同的效力如何

担保合同的效力是:

1、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依附于主合同的存在而存在,当主合同无效时,担保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从合同自然也无效;

2、担保合同的主体不合格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3、担保合同的客体若是违背国家法律、政策、公序良俗或有害社会利益也应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一百七十二条,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7篇】担保合同无效该由谁承担责任

依据《担保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无论何种情形,无效担保合同之担保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后,仍可向债务人相应追偿。

【第8篇】担保合同无效由谁承担责任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9篇】担保合同无效谁承担责任

依据《担保法》第5条第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当然不再承担担保合同所载明的担保责任。但有关过错当事人要根据相应过错承担民事责任,具体情形是:

(1)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债务人对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担保人均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是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如果担保人无过错,则担保人免责;如果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责任限额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无论何种情形,无效担保合同之担保人承担过错赔偿责任后,仍可向债务人相应追偿。

【第10篇】担保合同还款后需写什么

在担保合同还款后就表示该担保合同责任关系已经终止,此时需要签定解除担保责任协议书。双方签定确认后就证明之前的担保协议已经终止效力,双方也就没有担保责任。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1篇】担保合同有哪一些特征

担保合同的特征如下:

1. 担保合同的从属性;2.担保合同的补充性;3.保证合同的相对独立性。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12篇】担保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担保合同有下列特征:

1、具有从属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具有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3、具有相对独立性,是指担保合同尽管属于从合同,但也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四条,保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被保证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范围和期间等条款。

【第13篇】担保合同有哪些成立方式

担保合同有以下四种成立方式:(一)在主合同中订立担保条款;(二)在合同之外单独订立书面的担保合同;(三)担保人向债权人发出的具有担保性质的信函、传真,债权人接受的;(四)保证人在主合同中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的。【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条,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14篇】个人反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15篇】担保法主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但可能因权利人起诉或者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延长。

根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16篇】哪些原因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

担保合同,是指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其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而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或在债权人、债务人和第三人之间协商形成的,当债务人不履行或无法履行债务时,以一定方式保证债权人债权得以实现的协议。

会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原因有:

1、主体违法。当事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保证人资格不合法;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况。

2、客体违法。抵押财产是担保法禁止的;抵押或质押财产是赃物或遗失物。

3、内容违法。如债权人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而使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扣担保的无效。

《担保法》第三十条第二项的规定,“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

【第17篇】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吗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那么,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

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

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条、《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都明确强调: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第18篇】如何设立反担保合同

设立反担保合同,根据《担保法》规定,反担保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 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 主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 担保金额;

4. 反担保人的责任、义务;

5. 反担保人的违约责任;

6. 反担保合同与本担保合同的关系;

7. 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19篇】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有哪些内容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等。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20篇】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

担保合同是规定担保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主合同是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权利义务的关系。

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法律权利的关系如下:

步骤或流程

1

主合同有效担保合同无效:

1. 债权人无过错,担保人与债权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

2

主合同无效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情况下:1,担保人无过错,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担保人有过错,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3

担保人因无效担保合同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向债务人追偿在承担赔偿责任范围内,可要求有过错的反担保人承担赔偿责任。

4

担保人在责任范围内。可要求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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