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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4 15:03:02 热度:4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购房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第1篇】购房合同注意事项都有什么

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

1、采用统一格式: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可以查看一下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是统一的格式。

2、房产证办理时间:在补充协议里应该要求开发商保证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身义务。

3、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责任。

【第2篇】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区别是什么

认购书和购房合同区别如下:

1、认购书只是双方就是否购买这个房屋达成一种意向性的协议,对房屋的具体问题没有包括,双方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才在法律上正式确定一个房屋的买卖关系的成立。

2、认购合同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属于预约与本约之关系。

3、认购书的目的是约定双方日后要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是为签订正式的购房合同做准备。

【第3篇】全款购房多长时间拿到合同

全款购房应在付款的同时签订购房合同。新房不管是一次性付款还是贷款购房,接房的时间和取得房管局颁发房产证的时间都一样,只是贷款的房产证办妥后会抵押给银行,一次性付款可以直接领证。新房接房时间在购房合同里有约定,如果是现房立马就可以接房,所以在付款时直接签订合同就可以取得合同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三条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

【第4篇】正规的购房合同包括什么

正规的购房合同包括内容如下:

1、卖方土地使用依据以及房屋状况(房屋状况主要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

2、房价:税费以及各项价格调整;

3、约定:付款约定、交付约定、产权登记约定、物业管理约定;

4、质量衡量标准;

5、责任:保修责任、违约赔偿责任;

7、买方使用权限。

【第5篇】购房合同能做公证吗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给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要满足双方主体适格、双方意思表示真实一致以及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利益即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那些必须通过公证机构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只有公证后发生法律效力,否则无效。而不需要公证就能生效的法律行为,通过公证后,具有更强的证据力。因此,房屋买卖合同可以进行公证,公证过的房屋买卖合同具有更强的证据力,法院一般予以直接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6篇】网签几天后可以拿到购房合同

网签之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如购房者为按揭购房,待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后,还需再将购房者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如果已经备案成功,但是还不能拿到购房合同,可以让开发商告诉备案登记号,之后可以直接在网上查询到相关的备案情况。

网签和拿房产证是没有多大关系的,因为网签只是房地产交易中的一个流程,并不能影响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如果购买的是新房,那么需要等到房屋交房后,开发商才会开始房产证的办理流程,一般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承诺交房后的一年或者一年半的时间办理好房产证,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所以网签和新房办理房产证是没有多大关系的,但是想要办理房产证是需要先经过网签的。

【第7篇】签购房合同时怎样约定解约权

实施解除条款的具体条件如下:

1、开发商不能按约办理产权证及权利登记;

2、交付房屋时面积出现误差;

3、所购房产有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

4、约定的可以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等。

双方还可以协商,出现解除合同情形时,违约方向守约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8篇】购房合同可以公证吗

购房合同可以公证。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公证。

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公证。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9篇】购房合同是否可以自动解除

购房合同不会自动解除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你在未按时支付约定购房款60天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也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解除合同,出卖人须依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10篇】购房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1篇】购房合同哪几种情况下属于无效

下列情况无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3、以欺诈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这是指一方当事人以捏造事实或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致使对方当事人发生错误认识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4、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6、双方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所的房屋买卖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2篇】购房合同写公摊面积吗?

购房合同写公摊面积,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建筑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建筑面积与套内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方式。

”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明确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第13篇】凭着购房合同可以迁户口吗?

一般来说,仅凭购房合同是不能迁户口的,要等房产证下来才能办理。根据相关规定,凡在市区购买房屋,以及自建私房或其他原因拥有房产同时具备稳定性生活来源,要求迁移户口的,凭《房产证》,迁移人员的户籍证明以及房屋所在地的社区同意接收入户的证明材料以及生活来源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单位核章的工资单等)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调查核实后,经分局审核,报市局户政科审批后发给《户口准迁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3条、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第14篇】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注意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前要注意查一下开发商的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是否办齐全了;还要核实将要购买的房屋实际面积、公摊面积以及房屋实际质量。

根据2023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15篇】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首先在签订房屋时,注意开发商在广告中或者事前答应的一些住房要求有没有写进合同,如果开发商未写进合同,一定不要急着签字,建议在商议时准备录音机将开发商的承诺录进去,其次在签订房屋时,应注意开发商的代理人或者律师是谁,便于以后出现纠纷及时找人解决,其次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当再同时签订一份物业合同,将物业费等其他费用问清楚出写进合同,同时应当将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列明,便于以后处理纠纷。

【第16篇】签完购房合同后悔了怎么办呢?

有的朋友在买房的时候没有自己的主见,就很容易被他人误导,买了房签了合同之后才发现,所选的房屋并不适合自己,这时候就会非常后悔。

1. 已经签订购房合同,房管局也备过案,但是房子还没有交付,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这个时候买房人想退房,可以先找开发商协商。

2.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退房的,签订退房协议。其中退房协议除了是确认退房外,还要对违约责任的划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详细说明。

3.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并且买房人执意要退房的,可以正式书面通知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通知到对方,合同就已经解除了。开发商有异议的可向法院起诉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 注意:合同解除后,双方还需要到房管局注销备案。

【第17篇】期房什么时候拿到购房合同

购买期房的买受人在办理房产证之后就可以拿到购房合同。购房合同是指买受人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18篇】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三证不能少,因为这个直接影响到产权。接下来需要详细看合同上的条例,其中应该标柱清楚交房的日期以及通水电气的日期等,并且要约定好违约处理办法,这样可以进一步保护彼此的权益。

2、注意内部条约,尤其是公共的部分,其中不应包括仓库、车库等位置,此外还有管理所用的房屋,这些都不与住房连接,所以不应该算分摊的金额。这些都可以通过分摊的说明表一一对应,如果有误应该当场提出,并协商处理办法,在合约中列出。

3、约定交付的方式以及期限,因为交付的方式不一样,因此支付的比例以及时间也会不同,这都可以减少金额上的纠纷,同时约定未能如约的处理办法。如果是选择按揭,那可以选择开发方认定的银行,这样可以一起办理,材料准备上更为方便。

【第19篇】签约时没房产证购房合同有效吗?

有效。房屋买卖合同签订时,尽管该房屋尚未办理所有权登记,合同也有效。但如果如卖方隐瞒无证的事实或因存在屋建造存在违法行为且已被有关机关确定,根本不能取得所有权证的,则此类合同应为无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20篇】集资房购房合同可以转让吗

集资房购房合同可以转让,并且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不及时办理过户,卖方在过户前都可以违约。为避免卖方反悔,一是在合同中加入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二是约定去房管部门进行预告登记,登记后,未经买方同意,处置房产的行为无效。但必须在能过户后3个月内过户,否则失效。

相关说明:

集资房是改变住房建设由国家和单位承包的制度,实行政府、单位、个人三方面共同承担,通过筹集资金,进行住房建设的一种房屋。职工个人可按房价全额或部分出资,政府及相关部门用地、信贷、建材供应、税费等方面给予部分减免。集资所建住房的权属,按出资比例确定。个人按房价全额出资的,拥有全部产权,个人部分出资的,拥有部分产权。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可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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