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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3 16:58:03 热度:7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借款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

【第1篇】借款合同保证期限如何确定

借款合同保证期限的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第2篇】借款合同纠纷到哪起诉

1. 借款合同纠纷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2. 通过银行转帐方式借款,当事人能够提供银行的转款证明的,该银行所在地可以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另,借款合同中贷款方所在地可以视为合同履行地。

3. 当事人在借据或借款合同中有协议管辖的约定,且该约定地点属于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不违反级别管辖规定的,该约定有效,确定管辖时从其约定。约定为合同签订地的,该合同中应同时注明合同签订的具体地点,否则视为协议管辖的约定不明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3篇】借款合同怎么会无效

借款合同无效的情形是:

1. 非书面形式签订的借款合同无效。

2. 主体不合格:对贷款人而言,根据《贷款通则》22条,必须持有人行发的《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六批准登记。对借款人而言,按《贷款通则》第17条,借款人应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个人合伙、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 从借款内容上看,《商业银行法》第37条、《借款合同条例》第6条均规定借款合同应当约定贷款种类、用途、金额、利率、还款期限、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违反上述之一部分,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无效。如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是将贷款用于贷款通则第25条规定的五种情形之一的将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4. 欺诈、胁迫、借贷双方串通损害国家和社会利益而订阅的合同无效。

5. 如果是通过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则无效代理会导致整个合同无效。

6. 因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的订立的合同可因一方申请撤销而经确认机关确认并撤销后,合同无效。

【第4篇】借贷合同借款人不还怎么办

1、找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恩威兼顾的要求还款

2、从侧面让他的亲人转达要还钱的要求,并告知不还的后果

3、找当地政府进行调解,争取让他把欠款还清。

4、找专门的收账机构代为收取所欠欠款,但是这个费用比较高

5、找律师咨询合同内容,决定是否采取法律措施保护权益

6、法律和人情兼顾就好了,我们做到前期的,如果没有效果那么只有依据法律保护自身权益了

【第5篇】代签的借款合同算诈骗吗

代签借款合同一般不构成诈骗,但是如果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则算合同诈骗,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还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224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6篇】借款合同是否交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借款合同是指银行及其它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并按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贴花。

据此,企业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交纳印花税。

【第7篇】借贷可以只签借款合同吗

借贷不可以只签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同意”出借、借款人“愿意”借款的“合意”。民间借贷一定注意好借条的签订和支付的凭证,只有借条的话是不行的,还要有这个支付的凭证,没有支付的凭证的话就证明不了借款已经给对方了,也会有一定的漏洞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七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8篇】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反担保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担保,与一般的担保有一定的区别,例如在担保人上、担保内容上、以及担保责任上的不同,在签订反担保合同时,对其中的内容,您需要格外注意。如果随意忽视这些细小环节,将来有可能会引起一些纠纷,例如:签订合同责任不明、担保事项不具体、担保范围不确定等等。

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包括:担保债权、担保形式、担保范围、债务履行期限、抵押财产、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

因此,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建议您在签订个人借款反担保合同时,需格外留意,尽可以委托律师帮忙,这样做起事来更有保障。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第9篇】房屋借款合同编号在哪里

房屋借款合同编号一般在你合同的第一页,会有“编号:xxxxx”的字样,如果你的合同上没有编号,你可以拨打贷款银行客服电话查询,或者到银行网点,在柜台上查询编号,银行都有备案的。

【第10篇】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有效吗

担保合同,是为主债务合同而设立的合同,是为了保证债务的顺利履行,如果债务不能顺利履行的,担保权人可以实现自己的担保权。那么,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还有效吗

担保合同无效时,只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责任范围的确定取决于债权人因担保合同无效所造成的损失、担保人和债权人对无效合同的过错程度等因素。

具体区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主合同无效致使担保无效时担保人的责任,无论主合同的无效应归责于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还是双方都有过错;

也无论无效的结果导致的是返还原物,还是赔偿损失,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都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无效时,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而仍然为其提供担保的;

因担保人的无效担保行为造成主合同债权人经济损失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主合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法律依据:《担保法》第五条、《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二条都明确强调: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

【第11篇】借款合同如何确定诉讼管辖

借款合同诉讼管辖的规定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四条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第12篇】高利贷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吗?

对高利借贷,应认定合同无效,并可没收全部或部分本息,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13篇】借款合同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呢?

(一)债务人签收催收通知。

(二)争取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还款协议。

(三)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14篇】借款合同中贷款人有什么权利

贷款人权利:

一、《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和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规定,贷款人享有按期收回合同中约定的借款和到期的利息的权利。

二、贷款人按照合同的约定,享有《合同法》赋予的对借款人使用借款的检查、监督权。

三、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借款、贷款,享有停止发放未发放的借款和提前收回借款的权利。

四、向借款人提出纠正借款使用建议书的权利。

【第15篇】贷款合同编号是不是借款编号

贷款合同编号不是借款编号,贷款合同编号是为了合同管理,而给合同设定,而借款编号是指借据的编号,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合同法》将于2023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第16篇】私人借款合同怎么签有效吗?

符合下列条件签订的借款合同有效:

1. 采用书面形式签订。

2. 双方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合法。

3. 写清楚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

4. 写清楚借款的利息,应有明确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

5. 应写清楚借款本息偿还的年月日时间及付款方式。

6. 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97条,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17篇】网贷借款合同有效吗?

如果是跟已注册的网络借贷平台签的,能提供当时网贷合同,流水,记录是有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18篇】个人借款合同违约的责任是怎样的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责任,则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来主张对方的违约责任。如果在合同中没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则可以按照法律的规定来主张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七条

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19篇】企业向个人借款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的批复》中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无效:

一、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职工集资的;

二、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的;

三、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的;

四、有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的。

【第20篇】大额借款合同有什么规定

抵押就是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订立合同,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抵押权是债权人一种担保债的实现的权利。任何借款合同的债权人都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也可以不要求债务人提供抵押。

综合以上,大款大额的借款合同,抵押物不是必须的,而是由债权人决定要不要债务人提供抵押。就是说当事人可以约定当事人就是一方,双方可以约定好,可以协商,是否需要抵押物,那就是债权人自己决定。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67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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