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代理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代理合同和劳动合同的区别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两类合同简单来说有如下区别:
1、期限方面的区别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为两年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其中固定期限的长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自由约定。
2、解除劳动合同方面的区别关于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合同法》做了相应的规定,其中关于劳务派遣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特别规定如下:
(1)因劳动者有过错、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胜任工作等原因,用工单位可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2)用工单位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三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及第41条有关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务派遣虽然尚处于起步发展阶段,但已在我国显示出促进就业的重要作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劳务派遣将作为一种重要的用工形式,继续发挥其特殊的作用。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是派遣员工维权的基础。
委托非律师代理诉讼合同首先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其次,写明委托代理事项、委托代理权限;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等;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总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
(1)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等;
(2)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
(3)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
(4)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招商代理合同纠纷有以下情形:
一、因委托书授权不明而产生的纠纷
二、因行为人的无权代理行为而产生的纠纷
三、因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产生的纠纷
四、代理人和第三人对被代理人的纠纷
五、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纠纷
【法律依据】
《民法通则》第65条第3款规定:“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民法通则》第66条第1款的规定,在无权代理的情况下,如果被代理人不予追认的,应当由无权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被代理人对第三人不负任何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第66条第2款的规定,因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代理人应当向被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第66条第3款规定:“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总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有:
(1)订立合同之前要尽可能多地了解对方资格、信用状况等。
(2)订立合同时务必确认对方的身份和资格以及相关的书面证明。
(3)严格审查合同的实质和形式要件。
(4)最好对合同进行公证或律师见证,从而由其他机构来共同承担代理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代理记账合同应当注意: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是在工商局正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财政局下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代理记账机构收费要合理且明确等问题。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九条规定,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一、约定解除。约定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在保险合同订立时约定在某项事项发生时,一方可以行使解除权,使合同效力消灭。
二、法定解除。法定解除是指当依照法律规定的解除事项出现时,合同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都有权或自动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代理合同一般来说,经营风险要小,责任最终由对方承担,但是经销合同,也可能会有代理经销情况,也可能会有自买自卖自行承担全部风险的经销。
具体来说,代销与经销主要有以下几点区别:
1. 代销的双方是一种代理关系,而经销双方则是一种买卖关系。
2. 代销是以委托人即厂商的名义销售,签订销售合同,而经销商则以自己的名义从事销售。
3. 代销商的收入是佣金收入,而经销商的收入则是商品买卖的差价收入。
4. 从法律关系上讲,代销行为即委托人行为,代销商与第三人之间在授权范围内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归于委托人,而经销商与用户之间发生的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须由其自己承担。
【法律依据】
经销合同也是买卖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招标代理合同的签订要注意:招标代理委托范围;招标代理费及其收取方式;招标质量异议处理;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终止诉讼代理合同的原因是:
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
在委托合同中,合同的当事人双方均享有任意终止权,可以任意终止合同。《合同法》第四百一十条中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
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
《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因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委托合同不因当事人一方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而终止。
合同一方当事人无权代理而与对方签订的合同为无权代理合同,这类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需要经过被代理人追认,合同才发生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
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
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所订合同为效力待定的合同,此类合同虽已成立,但由于其并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的要件,因而其有效、抑或无效并不确定,而要待权利人行使法律赋予的追认权加以确定,若权利人追认则为有效,不追认则为无效。
因无权代理所订立合同被确定无效时需要责任相应的承担,主要包括要求无权代理一方进行返还,及赔偿因签订及履行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等。
法律为保护相对人的利益,除规定相对人享有催告权以外,还应允许其享有撤销权。
所谓撤销权,指相对人在本人未承认无权代理行为之前,可撤销其对无权代理人作出的意思表示。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无权代理的合同,就是无代理权的人代理他人从事民事行为,而与相对人签订的合同。
因无权代理而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未经被代理人追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无权代理】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
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表见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之代理虽无代理权,但有可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由,因而法律强使本人对于无过失的相对人承担被代理人责任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的合同。
表见代理合同的法律后果是:
《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
即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表见代理中的相对人不享有《合同法》第48条规定的撤销权。
属于因无效代理订立的无效合同,包括以下情况:
1.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
2. 代理人以被代理的人名义同自己签订的合同。
3. 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同自己代理的其他人签订的合同。
4. 代理人与对方通谋签订的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合同。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代理协议也称代理合同,它是用以明确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权利与义务的法律文件。
一是诉讼主体特定化:
主体一方是律师事务所,另一方是其委托人,且律师事务所为原告的比例略高。
二是诉求焦点多样化:
收费项目、收费额过高、是否完成代理合同内容、是否违反职业操守等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三是案件解决效率化:
此类案件事实一般较为清楚,证据相对充分,调解或撤诉率较高,判决结案的大多能够做到案结事了,上诉率极低。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所谓表见代理,是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签订了合同,如果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那么相对人就可以向本人主张该合同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担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受合同的约束。
《合同法》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因此,表见代理成立,订立的合同有效。
代理合同不是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代理合同是指代理人依据被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是委托书的一种,《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申请人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应当同时提交委托书,写明委托权限。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的书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甲方(委托人)、甲方(委托人)双方身份信息。2.甲方拟就项目申请专利,特委托乙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3.根据甲方的委托书,乙方的代理权限。4.代理时间。5.代理费用。6.双方的权利与义务。7.未尽事宜。
保险代理人属于保险合同的辅助人。
1、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招募代理制保险营销员时,在广告、宣传手册及口头宣传和解释中应当明确说明招募的是代理制保险营销员而非公司员工。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是在招聘公司员工,或者承诺将其转为公司员工。
2、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招募代理制保险营销员的活动应当与公司员工招聘活动分开进行。
3、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应当在个人保险代理合同显著位置明示不属于劳动合同,并经保险营销员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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