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合同知识
栏目

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是怎样规定的(7篇)

发布时间:2023-11-06 14:17:01 热度:8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不定期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是怎样规定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是怎样规定的

【第1篇】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是怎样规定的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第2篇】不定期租赁合同有哪些问题

有下列问题:

1、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3篇】人事上什么叫做不定期限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即不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第4篇】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解除的法律规定有哪一些

根据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分为定期租赁合同和不定期租赁合同,在生活中,我们通常会在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但也有没明确规定的,也就是不定期租赁合同。

1. 当事人在合同中未约定明确期限。

2. 当事人约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 租赁期间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的,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第5篇】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哪些形式

不定期租赁合同包括的形式有:

1. 非书面形式的不定期租赁合同: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2. 约定不明确的不定期租赁合同;

3. 事实的不定期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6篇】不定期租赁合同有哪一些问题

有下列问题:

1. 承租人可以随时通知出租人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

2. 出租人也可以有限制地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但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给予承租人合理搬出出租房屋的期限。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7篇】不定期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对于不定期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应适用我国民法总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期间为三年。

对于当事人间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起诉点应为该还款之日;未约定还款日期的,从权利人可行使权利之时起算,但从借款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再予以保护。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188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定期合同的解除是怎样规定的(7篇).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