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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3 08:55:02 热度:5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第1篇】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2篇】劳动合同纠纷应当怎么解决

1、协商

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如,一方或双方是国有企业的,可以要求上级机关进行调解。上级机关应在平等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而不能进行行政干预。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3、仲裁

合同当事入协商不成,不愿调解的,可根据合同中规定的仲裁条款或双方在纠纷发生后达成的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第3篇】试用期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一般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间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才能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有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的,劳动者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4篇】劳动合同46条的内容有哪一些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5篇】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应该如何办

没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6篇】订立劳动合同的手续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草案一般由用人单位提出、征求应招工人的意见;也可以由被招工人与企业行政的代表,如厂长、经理,人事处、科长等直接协商,共同起草。

(二)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向被招工人如实介绍本单位的情况,被招工人也有权提出自己的意见和要求,双方经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用毛笔或钢笔填写劳动合同书,并签名盖章。

(三)劳动合同签订后,应当到当地劳动行政机关申请鉴证,并向其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备案。

【第7篇】可以不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应当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一种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员工在公司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8篇】没有签合同的关系是劳动关系吗

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除了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外还有双方权利和义务联系是否在一起的,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想认定存在劳动关系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说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9篇】劳动合同未到期是不是也可辞职

辞职是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辞职

现在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第10篇】单位能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11篇】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流程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辞职流程是:如果单位没有与员工签订专属劳动合同的,可以随时离职不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的相关部门必须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并按照公司规定支付离职工资不得拖延。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12篇】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条款怎么写

劳动合同自动顺延条款应当写明顺延开始的时间、顺延的原因等。

根据相关规定,当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者还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那么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当自动延续到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3篇】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付失业金吗

单位不需要支付失业金。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4篇】哺乳期劳动合同续签合同可以吗

哺乳期劳动合同续签合同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5篇】什么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有以下三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对此,用人单位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但双方好合好散,办理解除合同事宜快捷、顺利。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依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劳动者不能提前擅自离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需要赔偿损失。劳动者以此解除合同常犯的错误是把“书面通知”混淆成“辞职申请“。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依法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16篇】劳动合同期限的划分是什么

劳动合同期限划分如下: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13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15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17篇】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司法解释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司法解释如下:如果员工非因工患病,且经治疗后也不能从事之前的工作的,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如果员工因为自己的能力问题,且经过就职培训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其所在企业也可以解雇该员工。但是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后,都需要额外支付一笔补偿费用,且不低于该员工的一个月的工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18篇】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哪几种

解除劳动合同的形式有八种。

例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19篇】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有效吗

没有约定工资的劳动合同属于有效合同,关于工资可以时候协商补充,或者通过劳动仲裁加以确定。

劳动法上的无效合同,是指所订立的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要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由此定义可知,一份劳动合同的有效与否关键看它是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的条件。一方面包括所订立的合同必须遵守的条件,包括双方当事人是不是符合签订合同的条件,意思表示是不是真实等;另一方面是指合同不能存在的情况,这在劳动法的第十八条有明确的规定: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二)采取期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所以,只要是符合上面所说的要求,我们就有理由认为它合法有效,而对于其中没有约定完全的条款,可以采取事后协商或者由仲裁机关,人民法院等有关机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所以没有约定工资的劳动合同依然是有效合同。

【第20篇】期限届满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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