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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丢了怎么要回合同款(20篇)

发布时间:2023-10-29 07:23:02 热度:2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丢了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合同丢了怎么要回合同款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合同丢了怎么要回合同款

【第1篇】合同丢了怎么要回合同款

合同丢了,收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合同权利义务之后索要合同款即可。

合同丢失,并不意味着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也消失,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2篇】按揭房的购房合同丢了怎么补

购房合同丢失了补办方法:

1. 在购房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 在购房合同做完预售登记,已经办理银行按揭后,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3篇】租房合同丢了还有效吗

有效。当租赁合同丢失后,如果有收据可以说明租金的,则可以证明租赁关系。因此租房关系仍然合法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2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合同法》第213条,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合同法》第215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4篇】抵押合同弄丢了如何补办

抵押合同弄丢了的补办方式如下:

在贷款合同丢失的情况下,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贷款银行,让银行重新复制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那么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当然也可以到房产抵押登记部门查档。补办好以后需要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5篇】保险合同丢了有影响吗?

一般在和保险公司签署保险合同的过程中,都是一式两份,即投保人和保险公司各一份。如果保险合同遗失了,没有保险合同也可以申请理赔的,只需提供投保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即可。

如果保险合同遗失了,建议先联络保险公司业务人员或保险公司电话人工客服申请挂失,即时保险合同遗失了,但除了保险公司存留的那一份保险合同外,自行留存的保险费收据或缴纳转账凭证等都是可以作为保障保险权益的证明依据。

遗失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补发一份的申请,一般只需收取10元左右的工本费,如果是遗失了缴纳发票,也是有权要求保险公司补发的。需注意的是,保险发票并非理赔的必要证明,只是可以通过此要求保险公司可以查到并确认已缴费,从而不回影响该保障的保险利益罢了。

【第6篇】购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1、购房合同丢了,及时补办就行了,不是太麻烦的,操作也很简单。

2、一份完整的购房合同一般共有四本:开发商两本,房管部门备案一本,购房者一本,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所有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

3、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购房者一定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丢失了,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第7篇】购房合同和发票丢了怎么办

1、若在没有做预售登记前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并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

2、若做完了预售登记、还没开始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则需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并在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

3、若在做完了预售登记且已经办理银行按揭,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

【第8篇】租房合同丢了怎么办

如租赁双方私自签订租房合同,发生纠纷则难以界定。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协商解决,只好通过诉诸法律,由法院调查取证后裁定。

若是与中介公司签订的租房合同丢失,直接找中介公司复印即可。正规中介方都会永久性的将一份三式的合同将首页留底的,让签约的公司给你一份复印件或者你和业主去到中介公司三方协商。

一般正规的中介公司,是不会补合同的,复印件就可以,单纯复印合同,中介公司应予以配合。

【第9篇】车保险合同丢了该怎么办

1、首先需要搜集汇总自己的相关证件,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准备好补办所需要文件资料,通常情况下会用到身份证、车辆驾驶证等资料。

2、在被保险人人进行车辆保险单补办的时候,保险公司并不会再给被保险人办理一个和之前一样的原件保单,而是只可能为被保险人办理一个复印件。

3、对此无需过分担忧,因为根据保险和合同等法律条文中的规定,商业保单的复印件和远近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

4、补办拿到保单的复印件后,被保险人还需要去再次缴纳一份交通强制保险费用。

5、补办交强险的保单是必须的,会影响到后续车辆的使用、验车、年检等事宜。和车辆保险单不太一样的是,交强险的保险单是可以补办原件。

6、但是贴在机动车辆上的交强险标识如果丢失,不能够进行补办。这种比较特别的情况需要被保险人格外注意。丢失车辆保险单的保险人应该提前了解相关补办事宜,避免浪费时间做无用功。

7、根据相关的规定,准备完善的文件资料,节省时间提升效率。通常来说补办保险单都是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但是若有特殊情况,的确无法到场办理,也可也让其他人帮助办理。待人办理需要出示相关的委托证明和资料,提交的资料还需要保险公司审核认定后,才可以进入补办程序。

【第10篇】劳动合同员工弄丢了怎么办

一般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1篇】银行贷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银行贷款合同丢了是可以补办的。一般情况下,贷款合同丢了,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行补办。如果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档补办。《民典法》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12篇】贷款合同丢了能补办吗

房屋贷款合同丢了的可以经过以下方式来补救的:

1、借贷人可前往开发商或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

2、若借贷人在还未办银行按揭前就丢失了贷款合同,那么还需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后,再拿着有关证明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再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3、若申请贷款买房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没有购房合同原件的话,借贷人也可提供当地房屋交易中心有盖章的信息证明即可。

《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第13篇】商铺租赁合同丢了怎么办呢?

商铺租赁合同是指出租房与承租方就商铺租赁所达成的书面合同,围绕着商铺使用权所形成民事租赁关系。商铺租赁合同丢失的,应该立即采取以下的补救措施:

1. 可以要求对方按原合同内容补签一份租赁合同。

2. 可以要求对方在原租赁合同的复印件上重新签名或盖上公章。

租赁合同是双方对租赁期间的权利义务的约定,如果租赁合同丢失而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万一以后双方产生纠纷,就可能对主张自己的权益产生严重的影响,甚至于无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

合同的订立是基于双方的自愿协商订立的意思表示约定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如果你的合同丢了,可以去找合同相对人去协商订立新合同

【第14篇】保险合同丢了怎么退保

如果客户丢失了保险合同,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补发一份,一般会收取工本费10元。如果想要退保,就必须补办保单。

具体退保流程如下:

1、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提交保险合同和投保人法定身份证明。

2、合同自保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终止。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后十日内要求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在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已收全部保险费。

3、投保人于签收保险单十日后要求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于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投保人退还保险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合同的现金价值。

【法律依据】

根据《保险法》第47条规定,投保人解除合同的,保险人应当自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第15篇】车保险合同丢了该怎么办呢?

车保险指对机动车辆由于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负赔偿责任的一种商业保险,购买汽车保险都会签订合同,但是车保险合同丢了该怎么办呢?

1. 首先需要搜集汇总自己的相关证件,根据保险公司的相关规定准备好补办所需要文件资料,通常情况下会用到身份证、车辆驾驶证等资料。

2. 在被保险人人进行车辆保险单补办的时候,保险公司并不会再给被保险人办理一个和之前一样的原件保单,而是只可能为被保险人办理一个复印件。

3. 对此无需过分担忧,因为根据保险和合同等法律条文中的规定,商业保单的复印件和远近有着相同的法律效力。

4. 补办拿到保单的复印件后,被保险人还需要去再次缴纳一份交通强制保险费用。

5. 补办交强险的保单是必须的,会影响到后续车辆的使用、验车、年检等事宜。和车辆保险单不太一样的是,交强险的保险单是可以补办原件。

6. 但是贴在机动车辆上的交强险标识如果丢失,不能够进行补办。这种比较特别的情况需要被保险人格外注意。丢失车辆保险单的保险人应该提前了解相关补办事宜,避免浪费时间做无用功。

7. 根据相关的规定,准备完善的文件资料,节省时间提升效率。通常来说补办保险单都是本人亲自到场办理,但是若有特殊情况,的确无法到场办理,也可也让其他人帮助办理。待人办理需要出示相关的委托证明和资料,提交的资料还需要保险公司审核认定后,才可以进入补办程序。

关于车保险合同丢了该怎么办相关内容小编就分享到这里了,有需要的小伙伴可以了解一下的,希望能帮到大家。

【第16篇】保险合同丢了能补吗?

客户丢失保险合同后,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重新补发一份,保险公司会向客户提供新的保险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17篇】劳动合同丢了可以补吗?

劳动合同丢失是可以补签的。劳动合同一般一式二份,由劳动者本人、用人单位各保存一份。如果劳动者保存的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来源即可。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18篇】房贷合同丢了怎么办呢?

房贷合同丢了应及时进行补办,具体方法如下:

1. 一般情况下,如果贷款合同丢失,借款人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经办银行或者房管局,重新复印一份原合同的复印件。

2. 如果是公积金贷款买房,当房贷合同丢失后,借款人应及时拿着有效身份证到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查档。

3. 如果借款人在未办银行按揭前丢失合同,那就需要借贷人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后,借款人再拿着有关证明再与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即可。

【第19篇】贷款合同丢了应该如何办

贷款合同丢了一般不会有什么影响,双方当事人还是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事项据继续履行相关义务。不过合同原件在诉讼中可能有一定影响,如果发生争议,无法提供合同,可能承担败诉风险。

法律依据:

根据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第20篇】租房合同丢了能退押金吗?

租房合同丢了是能退押金的。尽管合同丢了,但是租赁双方的租赁关系是存在的,一方租房合同丢了可以与对方协商进行补写,也可以通过转账、聊天记录等证据证明租赁关系的存在。所以,租赁合同丢了,合同还是有效的,押金还是可以退的。

法律依据:

2023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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