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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20篇)

发布时间:2023-10-27 07:00:36 热度:8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购房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

【第1篇】购房合同丢失怎么办房产证

1、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

2、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到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和开发商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包括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3、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除需要办理第二种情况所办理的手续外,购房者还要和办理贷款的银行签订一份变更协议,并将新的合同放在银行质押,因为原先的购房合同已经注销了,换成新的合同,也就是说购房者和银行所签的借款合同里的合同号已经发生变化了。

【第2篇】购房合同备案后可以转让吗?

原则上已经想要退的房屋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就不能退换,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时是可以申请退房可以的,但是需要的退房手续复杂。若要想换房,存在几个很重要的问题:

首先,你必须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致,因为只有开发商愿意给退房才行。

如果房屋开发商同意给已经备案的期房退房,那必须和期房开发商签订退房协议,这种退房协议一般不是当地房管局标准得退房协议格式,都是由期房开发商的律师自己进行拟定的。

【第3篇】购房合同签了能退房吗

购房合同签了符合一定条件也是能退房的。1、五证不齐全的房屋,可以要求退房。开发商如果五证不齐全,那么开发商就是不合法的,属于是违法行为,这种情况下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进行退房,并且返还所有的房款。2、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房屋,可以要求退房。质量问题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危害着生活的安全,可以要求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核验,确认不合格,可以退房。

【第4篇】恒大购房合同多久才给

恒大购房一般在购买后三十日内拿到购房合同,只是实际时间以具体情况而定。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开发商要将合同拿去房管局备案,但是因为开发商经常是手头积累了一定数量的合同之后才会去房管局集中备案,不过最长应不超过30天。

房地产开发项目取得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预登记通知单后,在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向项目管辖范围的房产交易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手续。

房产登记部门视购房者提供资料齐备情况,可在7个工作日之内办理房屋登记备案手续。对符合合同备案条件的,房产登记部门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加盖“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专用章”予以注记,购房者可在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网查询公示。

【第5篇】购房合同和房产证有什么区别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的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凭证。

购房合同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协议。

房产证可以证明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购房合同只表明购买该房屋,并不能用来证明房屋的所有权。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217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

【第6篇】购房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订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

1. 采用统一格式。一般购房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那么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可以查看一下开发商提供的购房合同是否是统一的格式。

2. 房产证办理时间。一般合同中都会表明房屋交接时间,但是对于房产证的办理时间却不明确,如果开发商资质不全,没有缴纳土地出让金等就会影响到购房者产权的办理。

3. 违约责任。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第7篇】购房过程中有哪些是属于无效合同

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商品房买卖中开发商的项目开发违法。

2、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3、出卖人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第8篇】只有购房合同可以抵押贷款吗?

1. 如果要将房子作为抵押物来获得贷款。需要有房产证才可以办理抵押贷款,而只有购房合同是不能进行抵押贷款的,因为购房合同只能证明你支付了费用,但是无法证明你对房产的所有权。在办理住房抵押贷款的时候,对房屋是有一定要求的。对房屋的要求如下。

2. 房屋的产权要明晰。符合国家规定的上市交易的条件,可进入房地产市场流通,未做任何其他抵押。

3. 房龄(从房屋竣工日起计算)与贷款年限相加不能超过40年。

4. 所抵押房屋未列入当地城市改造拆迁规划,并有房产部门、土地管理部门核发的房产证和土地证。

【第9篇】二手房购房合同可以贷款吗?

如果借款人想用二手房购房合同申请抵押贷款是不可以的,借款人需要提供房屋的产权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收入证明等资料,才可以申请办理抵押贷款。同时,如果借款人所购的二手房还没有还清欠款,即使能够提供房屋产权证明,也是不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物申请贷款的。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10篇】购房认筹多久签合同

购房认筹多久签合同,说明如下:

1. 购房认筹多久签合同要看楼盘何时交盘。

2. 只有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选中房屋后才能与开发商签订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

相关说明:

1.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2. 认筹的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的开发商在取得预售资格后才开始“解筹”)。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再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第11篇】购房合同书范文

1、首先,在合同的开始必须签上卖方(即甲方)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家庭地址以及买方(即乙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家庭地址;

2、在合同中必须申明甲方和乙方是通过共同协商之后自愿签订该合同,而且双方都会共同诚信地执行者本合同内规定的内容;

3、表明购买的该商品房的具体位置,例如x省x市x县(区),并且表明该商品房的具体建筑面积为多少平方米;

4、该商品房的具体交易价格也必须填写清楚,包括商品房的单价和总价,单价就是指商品房是以xx元每平方米购入的,总价为面积乘以单价,为xx元整,与此同时,也要标注上人民币的大写金额,以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如x佰x拾x万x仟x佰x拾x元整;

5、在购房合同,标注清楚付款的时间和付款方法也是十分有必要的,比如说甲方和乙方时用一次性付清全款的方法还是采用分期付款的方法进行付款,如果是全款,直接写付款金额,如果是分期付款,就必须写好首付金额、分多久还完全部的款项,并且要注明是自合同签订起之日即可生效;

6、过户手续也必须了解清楚,因此,在合同里也要写清楚甲方在合同签订生效起多少天之内必须和乙方办好交房手续,并且在什么时候必须把相关手续的费用结算清楚;

7、除了购房条款,违约责任也需要分清楚,违约金也必须协商好,然后在合同中注明。

必须注意的是,买受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看清楚购房合同里面的每一个款项,并且有疑问就向甲方提出,不能让彼此心中存有误会和疑问。

【第12篇】购房合同纠纷如何双倍赔偿

《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9条对此作了相应规定,规定五种情况可以适用双倍赔偿。这五种情形是:

1.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2. 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3. 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4. 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5. 订立合同时,出卖人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13篇】买房的时候购房合同与补充协议里的交房条件交房日期不一致法律承认哪一个

合同有主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说法,补充协议是对主合同没有明确或者进一步进行诠释的一种完善,通常情况都是主合同在先,补充协议在后。在正常的情况下,还是会以补充协议上面的内容为准的,您对法律常识的疏忽导致你没有仔细审阅补充协议,只能说是开发商钻了空子,但是你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了,而且补充协议内容并不存在对方重大隐瞒或者显失公允,是有效力的。如果只在主合同上签字,而没有在补充协议上签字,就算附有补充协议,也不能产生法律效力。因为您的主合同上补充协议附件一栏是空白的,说明在您签订主合同的时候,还没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另一份合同,也必须是您和开发产双方共同签订才产生法律效力。

【第14篇】签购房合同需要什么材料

(一)一次性付款客户需携带资料如下:

1. 购房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

2. 有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就是你所在单位开一个证明,然后加盖本单位的公章即可。

(二)申请按揭贷款的客户需携带的资料如下:

1. 购房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

2. 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复印件3份,夫妻双方姓名所在页复印件3份,非本地户口的提供户籍证明原件。

3. 结婚证复印件3份。

4. 相关单位出具的购房证明。

5. 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有效收入证明。

6. 借款人及配偶私章,如果没有签字都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16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15篇】未签订合同可以要求退购房定金吗?

未能签订购房合同,是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可以退还定金。如果是一方原因导致买卖合同不能订立,适用定金罚则。提醒购房者注意:如果是因为购房者没有按照认购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去签约,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而如果是因为对商品房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一致,而未能签约的,应当退还定金。当然,这里要提醒大家,千万注意收集在认购协议约定的时间、地点,曾有去签约的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16篇】认购协议是不是购房合同

认购协议并不是购房合同,如果有卖家将认购协议当做购房合同的话,购房者就要特别的小心了,一定要求卖家跟自己签订规范的购房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第17篇】怎么签购房合同补充协议

1、明确的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

2、明确房屋所有权证办理的时间。

3、要明确按揭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

4、明确关于公摊建筑面积。

5、应该明确装修标准。

6、明确退房的责任。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3条,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第18篇】购房合同可以公证吗

购房合同可以公证。经过公证的购房合同,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该项公证的除外。

根据《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公证。

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合同公证。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19篇】逾期交房能否解除购房合同

逾期交房经催告后三个月仍未交付的,可以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

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第20篇】商品房预售合同和购房合同是一样吗?

1. 所谓商品房预售合同,就是指商品房预售方和预购方双方约定,预售方在约定时间内将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转移于预购方,预购方向预售方交付定金或部分房款并按期接受商品房的书面协议,它属于合同的一种。

2. 购房合同的各项内容要尽可能全面、详细、各项规定之间要避免相互冲突,尤其是不能与国家的政策法规相冲突;文字表述要清晰、准确

3. 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身份、责任要明确,如合同中的甲方(卖方)不能是代理商或律师楼,而应是项目立项批准文件的投资建设单位,也不能以上级主管单位或下属机构的名义签订合同,签字人应是法人代表本人,或公司章程上授权的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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