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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20篇)

发布时间:2023-10-25 14:17:02 热度:3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保证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第1篇】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

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要求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全文》第34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判决或者仲裁裁决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

【第2篇】保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哪一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保证合同可能因以下情形而归于无效:

(一)法人的分支机构、内部职能部门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于债权人订立保的证合同。

(二)主债权人一方或者债权人与债务人双方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传统,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而订立的保证合同。

(三)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

(四)主合同无效而导致保证合同无效。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违规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3篇】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在合同法中首先没有合同保证金这个专业术语。但保证金其实就是保证被保证人会履行合约的,相当于一般合同中提到的定金。

如果合约到期,为了保证履约一方的利益,会收取一定保证金。按照约定履行的,会退还保证金的。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4篇】劳动合同写交金保证是否违法

劳动合同写交金保证违法,单位不能以任何名义让劳动者提供押金或担保。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5篇】保证保险合同的实质是什么

保证保险合同的实质是保险合同。《保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6篇】最高额保证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区别

1. 二者是否以债权为前提

在普通保证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然后设定保证;而最高额保证不以债权的实际存在为前提,而是对将来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债权进行担保。

2. 二者可以担保的贷款不同

普通保证只能担保一笔贷款;而最高额保证可以同时担保多笔贷款。

3. 二者担保债权的数额不同

普通保证所担保的债权数额是确定的,无最高或最低限额的规定;而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债权是不确定的,只有到了决算期才能确定保证所担保的实际债权数额。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90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第7篇】如何保证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合法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工程项目居间合同合法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要件就可以,主体即合同签订双方合法,合同的内容合法,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程序和形式合法。一般具备以上条件签订的合同都是合法。

【第8篇】借款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是什么

在借款合同中,保证人的责任一般是给债务人承担债务补充责任。

具体而言,即债权人在债务到期的情况下,可以找保证人直接要求债务承担,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如果属于一般保证的,那么一般需要在债务人无力承担的情况下,才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第9篇】保证合同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担保法》第15条规定,保证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保证的方式。

(四)保证担保的范围。

(五)保证的期间。

(六)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第10篇】签订保证合同需要包含什么内容

签订保证合同需要包含的内容有: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保证的方式;保证担保的范围;保证的期间;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保证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法律依据】

根据《合同法》第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1篇】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是什么

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保证合同诉讼时效的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诉讼时效期间统归于无效,待中断事由消除后,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起算。

在一般保证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导致主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包括:

(1)债权人就主债务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债权人向主债务人提出要求其履行债务的请求;

(3)主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并不随主合同诉讼时效的中断而中断。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解释》第36条规定:一般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中断;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债务诉讼时效不中断。

【第12篇】签订的保证合同是不是单务合同

保证是一种担保债权实现的合同,本质上不追求经济利益,唯以担保为目的,因而是一种较为典型的单务合同。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条的规定,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第13篇】合同到期不退保证金怎么办

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

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如合同条款中的约定中有提到合同保证金的事宜,此时合同中的合同保证金就属于一种约定,是受法律保护的,在履行合同时需按双方有效合同的约定处理。

2、如果是劳动合同,法律规定是不可以收取保证金的,如果收取了保证金劳动者是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3、租赁合同保证金,房屋出租时,出租人可以与承租人约定收取房屋租赁合同保证金,此时合同合法,在履行合同时需按约定处理。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9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14篇】主合同变更需要通知保证人吗?

主合同变更需要通知保证人,而且要取得保证人同意。如果未取得保证人同意,减轻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24条,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第15篇】保证合同如何约定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是指按照合同当事人的约定或依法律推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

根据意思自治原则,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保证期间。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则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如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推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第16篇】合同法关于保证金是怎么规定的

合同法没有规定保证金,但是规定了违约金和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17篇】担保合同与保证合同之间的区别

保证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担保分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五种。保证合同是人的保证,是债务人请求第三人对自己的债务提供保证,保证人的保证分为一般责任的保证和连带责任的保证。在一般保证下,保证人只在债务人的债务经过审理并其财产经过强制执行后仍不够履行债务时承担保证的责任。债权人在未起诉债务人之前不得起诉保证人,保证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保证下,保证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就得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保证人让其履行债务人的债务。

【第18篇】反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多久起算

反担保合同的保证期间双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没有约定的保证期间为六个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19篇】保证合同的成立条件有什么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保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约作为保证合同成立的典型形式;

二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主债务人共同订立合同;

三是保证人单独出具保证书。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欺骗债权人,订立主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第20篇】保证合同无效会产生哪些法律后果

保证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因以下两种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差异:

(1)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3。

(2)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如果仅有保证人一方的过错,则仅由保证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责任范围应以债务人不能清偿的部分为宜。如果造成保证合同无效的原因是债权人、债务人和保证人三方的共同过错,则应当根据过错大小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根据《担保法》第5条2款的规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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