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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期限怎样才能变更(20篇)

发布时间:2023-10-19 17:45:02 热度:36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劳动合同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劳动合同期限怎样才能变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劳动合同期限怎样才能变更

【第1篇】劳动合同期限怎样才能变更

劳动合同期限的变更方式是: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签订一个劳动合同的变更协议或者是补充协议或者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篇】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怎么计算

劳动合同法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分段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第3篇】用人单位有什么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如果单位不同意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自身不愿意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双倍经济补偿金。

【第4篇】劳动合同的形式和内容分别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5篇】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呢?

公司上班没签劳动合同应当举证证明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6篇】劳动合同试用期规定内容是什么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试用期合同:

试用期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应聘者与企业在磨合期更好的双向选择。对企业来说,作为正式确立劳动关系的过渡期,有利于企业对应聘者进行合理的考察与核验,以此判断应聘者是否适合企业发展的需要,以此作出评估,确定企业和应聘者是否有继续合作的可能性,以避免用人单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但是,法律环境,已经不允许企业和员工单独签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合同与企业正式劳动合同一样,同样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护和维护应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适应,而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各类隐含虚假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性质等欺骗性质信息的维权行为。同时,也是作为企业初步考察应聘者的能力与潜力的方式,以此来分配和确立应聘者的职能及岗位。

【第7篇】什么情况劳动者可以解除合同

有以下三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一、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对此,用人单位可以同意,也可以拒绝。但双方好合好散,办理解除合同事宜快捷、顺利。

二、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无需用人单位同意,30天期满,用人单位应当结清工资,办理解除合同手续。依此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可以提前解除合同,但劳动者不能提前擅自离职,否则构成违法解除合同,需要赔偿损失。劳动者以此解除合同常犯的错误是把“书面通知”混淆成“辞职申请“。

三、用人单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法定过错,劳动者可以随时依法解除合同,并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一)款、第四十七条规定主张经济补偿金。

【第8篇】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有什么用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当解除的条件具备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使劳动合同向将来消灭的行为。

1. 到劳动局办理失业证,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2. 到社保局转移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及社保手册。

3. 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公积金手续,必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 入职新单位,也要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第9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10篇】辞职没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辞职后单位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1篇】工作多少年可以签永久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按十年的,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第12篇】劳动合同期限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的期限规定一般有3种,分别是:

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13篇】无劳动合同起诉状应该怎么写

为了更好的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仲裁前置程序。所以无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劳动者首先应当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员递交劳动仲裁申请书,而不是书写起诉状。在仲裁申请中,除了要求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之外,还可以同时要求用工单位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还可以要求其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14篇】劳动合同签了三年可以解除吗

可以解除,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15篇】期限届满自动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自动解除合同,合同到期如果继续履行的情况下,不会自动解除;如果合同到期不续签或不继续履行的情况下,是合同终止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6篇】3年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多久

不得超过六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第17篇】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不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18篇】劳动合同没签离职补偿吗

没签劳动合同主动离职的,可以主张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19篇】是否可以同时签两份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没有明确禁止签订两份合同,如果在用人单位同意且不影响工作任务完成的是可以同时签订两份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第20篇】劳动合同中怎么约定试用期呢

试用期的长短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决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按下列标准约定试用期:

1.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2.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3.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4.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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