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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 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 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 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有很多老板认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就是高新技术企业,高企就是科技型企业,这个说法是对的吗?那他们有什么区别呢?今天我们就来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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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新技术企业就是科技型中小企业吗?
在有效期内的高企资格证书的企业,如果同时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地、职工数量、产品和服务类别要求的前提下,且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二、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区别?
科技型中小企业,对职工总数、年销售收入、资产总额,有评价要求,而高新技术企业没有这些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而科技型中小企业没有此项评价要求,科技型中小企业只要产品含有科技元素就可以了。
也就是说,企业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不一定就是高新技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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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优惠政策的区别是什么?
(一)南宁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
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自治区科技厅奖励5万元-10万元,市科技局奖励5万元,有条件的属地县区、开发区科技部门配套奖励;年研发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按企业自主投入研发费用的2%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三年内可享受一次。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直接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享受研发费100%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政策。
(二)南宁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
当年具备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 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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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财政奖补资金预算总额满足基础奖补总额后,按 企业上一年研发经费增量的一定比例(瞪羚企业、规模 以上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15%;科技型中小企业10%;其他企业5%)再给予增量奖补。
支持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比如“科技助力经济2020”重点专项项目,只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报,资助金额50或100万。
支持申报南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科技保险补贴资金、科技信贷风险资金 池贷款等,只有科技型中小企业可以申报。
以上就是关于高新技术企业与科技型中小企业区别的相关内容,对此要是您还有不理了解的地方,或者是需要代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者科技型中心企业的,可以找创融!
什么企业可以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这个问题可能很多同学们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先看看政策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ps:也就是说,只有“居民企业”才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居民企业怎么理解呢?
1、简单的说,就是具备独立法人主体的企业,再说得简单直白点,就是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具有独立法人主体的研究所。
2、如果还不明白,我们反过来想,哪些企业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条件呢?非居民企业,不符合申报要求,也就是说:个体户(公司名称是厂、合作社、中心)、合伙企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商服企业(如贸易公司,ps:“京东、淘宝网、拼多多”这种,就不能申请高新)、非营利性机构(如医院)。
3、再从高新收入角度上看:政策要求高新收入不低于60%,高新收入,是指企业自主研发生产的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销售收入要占60%以上,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工作相对其他项目申报工作而言,会更为复杂且准备周期更长。因此我们在进行高新认定工作的时候,一定要了解清楚高新认定的最新条件是什么,只有充分了解了其申报条件,我们才有可能申报成功,拿下高新认定资格。
一般来说,我们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主要条件如下,分别是:
1、企业应为高新企业
既然是高新认定,那么企业自然是必须要为高新企业的。一般来说,高新认定企业要求其必须为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企业,同时必须符合相关注册年限等条件。
2、申报范围
任何一个申报项目都是有相关的申报范围规定的,高新认定项目申报同样不例外,另外高新技术范围将根据国内外高新技术的不断发展而进行补充和修订,具体是由国家科委发布的。
3、注册地
虽然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是一个国家级的资质,但是实际申报过程中,我们会发现其依然是按照各地方高新认定申报方式进行。因此,在高新认定的最新条件中,会包含关于企业注册地、落户地的规定,比如深圳高新认定就要求在深圳注册的企业。
除此之外,申请高新认定的最新条件还会包含一些比较常规的条件,比如企业没有相关的违规违纪行为等。最后,如果大家有需要进行高新认定的,欢迎随时咨询万企报国,我们会第一时间为您服务,提供直接有效的高新认定申请服务。
中国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由高速增长向高质量增长转型的关键节点,高新技术已经成为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关键性因素。因此,扶持高新产业的各种政府补贴和产业政策将更完善更丰富,保护高新企业创新成果、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不会减弱。
企业申请成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不仅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领取各地各地区配套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补贴资金。但是,想要成为高新技术企业也并非是一件容易的事,带你来了解下高新企业优惠政策,以及申请高新认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可以。
一、高新企业优惠政策
1、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凡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相当于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了40%,连续三年,三年期满之后可以申请复审,复审通过继续享受三年税收优惠。(例如年纳税100万,申报通过当年,即可享受减免40万的优惠,三年就可减免120万税收,六年则减免240万)。
2、高新项目的研发费用成本按175%加计扣除。
3.积分落户相关政策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员工,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4、国家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凭批准文件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办理享受国家、省、市有关优惠政策,更容易获得国家、省、市各级的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称号将会是众多政策性如资金扶持等的一个基本门槛。
5、国家级的资质认证硬招牌高新技术企业不仅能减免企业所得税,无论对于何种企业都是一个难得的国家级的资质认证,对依靠科技立身的企业更是不可或缺的硬招牌,其品牌影响力仅次于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
6、提升企业品牌形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将有效地提高企业的科技研发管理水平,重视科技研发,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能为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提供有力的资质,极大地提升企业品牌形象,
7、促进企业科技转型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8、提高企业市场价值证明企业在本领域中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有利于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是企业投标时的重要条件。
9、提高企业资本价值高新技术企业是吸引地方政府、行业组织对企业实施优惠政策和资金扶持的重要条件,也更具有吸引风险投资机构和金融机构的实力,从而推动企业快速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中去。
二、高新企业认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工商注册满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
(三)企业主要产品(服务)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转化能力、自主知识产权数量、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另行制定)的要求。
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水平、成长性指标等四项指标,用于评价企业利用科技资源进行创新、经营创新和取得创新成果等方面的情况。该四项指标采取加权记分方式,须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
四项指标权重结构详见下表:
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附件材料清单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
(3)经具有资质并符合本《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4)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
(5)技术创新活动证明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生产批文,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查新)材料、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省级(含计划单列市)以上科技计划立项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网上申请。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
2、网上申请通过以后,企业要向地方科技局提交相关申请的书面材料;
3、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组织不少于五名专家进行评审;
4、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5、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经过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认定时间以公示时间为准,核发证书编号;
6、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高新技术企业并不是每年都要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资格快到期时企业再申请重新认定。虽然高企资格有效期为三年,但认定机构每年都会对高新企业进行抽查,凡是不符合认定要求的将被取消高企资格,因此通过认定的企业也不能掉以轻心哦!
一、高企资格有效期
高企资格自颁发证件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企业可以在到期前三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出重新认定申请,认定通过后企业可以继续享受高企各项优惠政策。
二、高企抽查要点
认定机构每年都会对高企进行抽查,抽查数量一般不低于当年认定数量的10%,主要核查企业认定材料是否作假,包括知识产权、技术领域、研发费用等,企业该如何备查?要准备哪些资料?
1、知识产权
a.提供认定申请时已经拥有的有效知识产权证明,证明知识产权所有权属于企业;
b.受让、并购等方式获得的知识产权需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核准证明材料,且必须与企业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有关联;
c.对每个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来源、主要内容和转化对应形式(产品和样机)列表说明。
2、技术领域
a.对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起主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b.提供与申报书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表内容相对应的产品实物,提供能说明产品的主要性能、关键技术和技术创新点的产品检测报告、专家鉴定意见、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研发费用
a.立项时设置研发支出专账或辅助账,以此作为研发费用专项审计依据,以备核查;
b.明确研发费用归集范围,准确归集各项目的研发费用,特别是研发人员的工资、研发仪器设备等共用公用费用的归集和各项目之间做清晰准确分摊说明,注意研发费用归集的合理性;
c.研发费用占比要符合高企认定条件,在国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总费用的比例要在60%以上,企业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按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
4、科技人员
a.研发人员名单、工资表、社保缴费明细及员工相关资料(如学历证明、劳务合同等);
b.研发人员的个税申报情况,将研发人员在职离职情况做好登记,对于离职的科技人员要能够给予说明。
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
a.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和企业当年总收入以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b.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归集前提是,对应的产品是由《国家重点支持技术领域》的技术应用生产而获得的;
c.明确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归集分类依据,并提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的证明材料。
6、研究开发活动
a.研发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管理制度、办法,项目立项文件,项目验收书、验收意见;
b.研发项目经费预算申请、支出报销、核算流程管理文件;
7、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a.对每个科技成果项目的来源、主要内容和转化对应形式(产品和样机)列表说明,并阐述其与企业高新技术产品和有效知识产权的关系;
b.提供与认定申请书中相一致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相关证明材料。
三、取消高企资格的情况
有以下情况的企业将被直接取消高企资格,并且认定机构会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自发生下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1、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2、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3、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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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属于一种税收政策是指依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4月联合颁布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及《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1. 属于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在企业所得税上可以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税率。
2. 如果建设在深圳经济特区或者国内其他特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同时还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一部分:必备重点之主要认定条件
一、成立年限
申报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而非一个会计年度。
二、知识产权
(1)申报企业必须拥有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在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2)不具备知识产权的企业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3)高企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分为ⅰ类和ⅱ类。
ⅰ类: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
ⅱ类: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ⅱ类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企时,仅限使用一次,即复审不可使用)。
(4)在申请高企及高企资格存续期内,如果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5)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必备重点:体现了新政策的宽松倾向。)
知识产权时效性:企业的研发过程是一个相对系统的活动,只有研发活动的存在才会有知识产权的产生,应紧紧围绕研发活动及主营业务进行知识产权规划,知识产权应该与研发活动紧密关联,而不应该脱离研发活动。(必备重点:企业有规范的研发项目管理是前提,知识产权的获得一般不早于研发项目立项初始时间。)
三、科技活动人员
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人员占比:科技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是判断企业是否为技术密集型的重要标准,在中小型企业中尤其是100人以下企业中,研发人员占比通常容易达到指标,但100人以上企业中就很难达到相应指标,容易被一票否决,那么规模以上(例如上市公司)的研发生产企业在人员比例方面就不占据优势。(必备重点:人员占比不仅仅只是最简单的比例达到,还要综合研发高学历科技人员的构成,则是判定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的一个重要指标,研究开发过程中最重要的投入就是智力投入)
四、近三年研发费
【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上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5%;
上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和2亿元(含2亿元)间: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4%;
上年销售收入>2亿元:三年研发费占三年销售收入之比不低于3%。
研发费用的归集按照“研发费八大项”进行,并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专项审计。(必备重点:8大费用中,“其他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另有规定的除外;委托外部费用发生额的80%计入研发费用总额;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五、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第二部分:必备重点之评分细则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四项指标分值结构详见下表:
一、知识产权(≤30分)
由技术专家对企业申报的知识产权是否符合《认定办法》和《工作指引》要求,进行定性与定量结合的评价。
(1)技术的先进程度
a. 高(7-8分) b. 较高(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低(1-2分)
e. 无(0分)
(2)对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
a. 强(7-8分) b. 较强(5-6分)
c. 一般(3-4分) d. 较弱(1-2分)
e. 无(0分)
(3)知识产权数量
a. 1项及以上(ⅰ类)(7-8分)
b. 5项及以上(ⅱ类)(5-6分)
c. 3~4项(ⅱ类)(3-4分)
d. 1~2项(ⅱ类)(1-2分)
e. 0项(0分)
(4)知识产权获得方式
a. 有自主研发(1-6分)
b. 仅有受让、受赠和并购等(1-3分)
(5)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a. 是(1-2分) b. 否(0分)
(必备重点:明确对知识产权情况采用ⅰ、ⅱ类分类评价方式,摒弃了过去不分类别只做数量要求的操作方式,同时在知识产权数量的评分上,若不具备ⅰ类知识产权,则无可能获得数量评价的满分(8分),故对一般企业而言,授权发明专利对于高新认定的意义进一步提高。)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
依照《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科技成果是指通过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所产生的具有实用价值的成果(专利、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科技成果转化是指为提高生产力水平而对科技成果进行的后续试验、开发、应用、推广直至形成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发展新产业等活动。
a、化能力强,≥5项(25-30分)
b、转化能力较强,≥4项(19-24分)
c、转化能力一般,≥3项(13-18分)
d、转化能力较弱,≥2项 (7-12分)
e、转化能力弱,≥1项(1-6分)
f、转化能力无,0项(0分)
(必备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形式包括:自行投资实施转化;向他人转让该技术成果;许可他人使用该科技成果;以该科技成果作为合作条件,与他人共同实施转化;以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折算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以及其他协商确定的方式。 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
三、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20分)
(1)制定了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6分)
(2)设立了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6分)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4分)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4分)
(必备重点: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研究开发与技术创新组织管理的总体情况,进行综合打分,有相应产学研合作的评分会比较高)
四、企业成长性(≤20分)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净资产 = 资产总额 - 负债总额
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应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
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必备重点:由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等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至少是有两个年度的数据才能进行计算)
第三部分:必备重点之典型问题分析
一、知识产权得分低典型问题
由于知识产权在高企申报中处于核心地位,知识产权失分就会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比如研发项目、高新技术产品等都可能不被认可,因此,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高企申报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必备重点:因此杭州版权中心在此建议,知识产权一定要保质保量的做足)
二、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得分低典型问题
企业转化能力得分低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第一,错误理解了科技成果转化的内涵和逻辑,有的企业甚至将成果和转化结果弄反了。第二,缺少科技成果转化的材料与支撑。科技成果转化不仅有数量要求,更有质量要求。单纯的堆砌数量没有意义,能够被评审专家认可的科技成果转化才有价值。
三、管理水平得分低典型问题
造成得分低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材料的完整性问题,如果漏放、错放了某个文件,或者放的文件与并非申报所需的,都会失分。
第二,材料的质量问题,常见的比如材料中内容前后矛盾、逻辑错误,甚至出现别的企业名称,产学研造假等,这些问题往往是比较致命的。
(必备重点:首先,仔细研究申报要求和评分细则,搜集每一个评分项目的证明材料,确保证明管理水平高的材料完整性。其次,重点整合搜集到的材料,精雕细琢,不断完善和丰富,确保材料的质量过关,为获取更高的分数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成长性得分低典型问题
提高成长性得分没有别的办法,就是企业要努力发展壮大,让财务数据有利于得分,但在短期内或者说在高企申报周期内并不现实。(因为市场环境、企业战略调整等导致财务部分的成长性得分都是0分,尽可能在申报前财务数据也要做一定冲刺)
申报高企需要什么条件?是不是只有我们常听的“高精尖”企业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很负责地告诉你,并不是!
四川省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已经公示,总共有4736家 ,简单从企业名称上来看,有文化传播、传媒、广告公司超过150家;工程相关企业近300家、咨询企业近100家。还有很大一部分常见的企业,他们通过现代化技术工艺手段生产创新,又或者对传统的产品做了创新。
因此,我们的企业老板们不要误以为,只有“高精尖”企业才能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只要符合以下高新技术企业八大领域,并且满足高企申报八个条件,评价分数超过70分,就能够认定成为高新技术企业。
以下八个领域均企业均可申报高企:
(1)电子信息
(2)生物与新医药
(3)航空航天
(4)新材料
(5)高技术服务
(6)新能源与节能
(7)资源与环境
(8)先进制造与自动化
这8个大领域,覆盖52个二级领域,256个三级具体方向。
申报高企的八个条件:
1、注册时间:申请高企的企业需要注册成立时间满1年以上;
2、拥有对企业主要产品或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自主知识产权;
3、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当年全体员工比例的10%。(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只是纯代工厂没有自己的的研发部门,便无法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
4、研发费用占比;
5、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
6、企业创新能力评价达到对应要求;
7、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违规违法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8、符合上面提到的八大领域;
好了,今天的高企申报内容就分享到这里,更多高企问题欢迎留言!
一、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
高新技术企业是科技部颁发的成果性技术,有效期是三年。
高新技术企业是什么意思?它的定义在管理办法第二条里规定了,主要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并且持续进行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形成企业自主核心知识产权,并且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的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企业。具体到我们上海就是上海市注册的,查账征税的居民企业。
这个定义包括了几个关键词,一个是高新技术领域,也就是说,他要求这个企业所属的领域以及主要知识产权所属的领域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第二个关键词是持续的研发和持续的成果转化。第三个关键词就是核心的自主知识产权,换句话说就是要求企业最少拥有一项知识产权。第四个关键词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就是指企业的高新产品(服务)。此外定义还对企业性质进行了规定,要求企业是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这句话看起来很简单,但是整个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就是围绕着这句话开展了各项指标的细化,所以我们今天把这个定义特意拿出来给大家讲一下,以便于大家在后续的认定申请以及各项自我评价的时候进行比照。
高新技术企业主要的政策依据是1、《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高新技术企业按照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2、所得税法的相关实施条例。如果企业今年或者近期要开展申报工作,我们需要参考以下两个文件,一个是2023年版本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及认定管理办法配套的工作指引,这两个文件对于大家认定自我评价的时候有很大指导意义,可以下载这两个文件,对企业进行比照。
二、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能带来什么好处
一个是各项优惠政策,还有各级政策补贴、金融贷款政策、人才引进政策。
首先看企业法定所得税的减免,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还有区级财政奖励,比如杨浦、闵行、松江、临港、大张江等等,都有20——25万的补贴,各区力度不同。还有市级小巨人要求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申请。
还有科技金融的优惠,认定高企之后可以申请贷款,浦发银行、华瑞银行等可以给大家信用类的贷款。
可能大家比较关心下一类优惠政策,人社局会提供配套的人才引进政策,具体我们可以咨询相关的人社部门,他们介绍的会更详细一点。
三、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四、如何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流程、申请环节、评审环节、公示环节。
认定流程,一个是企业先自我评价,提出申请,在网站上提出申请,申请之后认定办组织评审,评审之后进行报备,然后再进行公告。这是认定的整个流程。
怎么认定?今年认定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是注册,第二步是填报。注册要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进行注册,注册之后把用户名和密码记住。第二步是填报,在上海的一网通办上进行填报,相关的材料也要填到一网通办,这时候需要法人一证通,大家填报之前要准备好法人一证通。今年的申报时间到9月20日截止,每个月的20日会有一批截止。
创新评价是如何评价的,也是专家评审的主要内容,它是按整数打分的,满分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分为四个模块:知识产权、成果转化能力、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占的分值比较大的是知识产权和成果转化能力,各占30分。管理水平和成长性各占20分,只要总分达到就可以了,每个模块是没有及格分数线的。
知识产权打分标准,这个表格在工作指引里就出现了,企业自我评价也可以参照这个表格,专家评审也是参照这个表格打分的,主要看先进程度、支持作用、数量、获得方式,其实就是数量和质量相结合。这里面有个加分选项,我们企业是否参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定,这两分只在企业前面这几块,如果出现28分,加2分就是满分30分,如果前面已经达到30分了,也不会出现32分。
知识产权是一个大的概念,到底哪几种知识产权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能够被认可,管理办法中列举出的这几种都算。分为i类和ⅱ类。i类是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新药、集成电路布线图。ⅱ类是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在认定中,i类知识产权可以重复使用,ⅱ类知识产权只能用一次。在知识产权当中有几个点要注意,一个是知识产权权属人一定是申报主体企业。第二点是ⅱ类评知识产权在申请时,按知识产权评分仅限使用一次。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第三点是所有知识产权均要已授权。
我们今年的知识产权有一个小小的变化,增加不参与创新能力知识产权评价得分的知识产权列表,它可以用于我们的研发和主要高新产品的确认,还有企业成果转化的关联度/span>
成果转化能力的强弱指的就是我们把知识产权转化为产品或者样品样机、服务样品能力强弱,通过这个定义我们发现,我们的成果转化实际上跟知识产权息息相关。这个看的是年平均值,成果转化看三年,成功的成果转化年平均5个以上,我们的得分就已经在24-30分之间了,已经是a档次的评分了。我们算一下三年乘五就是15,有人说你有15个知识产权才能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其实也不是,这是满分的标准。如果我有12个被专家认可的成果转化,其实评分也已经很好了。
还有一个问题经常被问到,成果转化一对多、一对一和多对一的问题。一对多指的是什么?是指一个知识产权对应多个产品,专家只认可其中一项。如果是一对一,指的就是一个知识产权对应了一个产品。多对一指的是多个知识产权对应了一个产品,如果专家认可可以算作多个成果转化。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的打分标准,这其实是特别好得分的选项,占20分,正常经营的企业差不多都有这些制度,研发费用的辅助账大家肯定都有,正常开展经营的企业差不多能得15分左右。
每家企业各有不同情况管理制度也不一样,所以不存在特定的模板,我们平常工作中用什么样的制度就上传什么样的制度,不用硬套一个特定的模板。
还有企业成长性打分,这个也占20分,净资产的增长率和销售收入的增长率各占10分,按照这个公式套进来乘以100%,得出35%以上就已经算是很高分了。
在高新认定中我们要做前三年的研发费用以及上一年度高新产品的专项审计,这个审计报告不能用其他审计报告代替,比如说加计扣除的审计是不能够代替这个的。在选择审计机构的时候到底怎么选择,其实我们只要看三点就可以了。
1、成立年限。2、全年月平均在职人数,在册的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3、审计机构对高新业务的熟悉程度。满足这三条的机构,我们可以请他们帮我们做审计了,没有地域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就行了。
网友提问,解答
网友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除税收优惠,是否还有其他的优惠政策?这个问题在江淼老师解答的时候已经提到过,可能这位网友没有了解。
解答:高新技术企业是一个税收政策15%的所得税税率。另外,高新技术企业相生相伴的还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高企贷,高企贷是白名单的贷款性质,2023年4月份科技部和央行联合发布了科技再贷款政策,是在白名单中(高新技术企业中)贷款的企业可以享受优惠利率,也可以享受相关的信用+抵押的方式开展的贷款。最后是国内人才引进,上海市对国内人才引进重点机构可以享受人才引进,重点机构的企业符合一定条件之后可以引进上海市的户籍。所有这些政策也体现出来党和国家及市委市政府对科技企业的关心和支持。
网友2: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是不是只能通过网上申报?是否可以交纸质书面材料?
解答:上海市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一网统管,让数据多走一些,让行政相对人少跑一些。我们现在的申报过程中已经开展全程网办了,大家只要在网上提交资料就可以了。书面资料是在最后的时候,我们有存档的流程,大家获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正式发给大家证书的时候,请大家提供书面材料交到各个受理点存档了。
网友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中有一条提到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这里面提到的科技人员是如何界定的?只是研发岗位就可以算,还是有职称和学历要求?
解答:企业科技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的管理和提供直接技术服务的,累计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
网友4:高企的研发费用归集中,直接投入是否包含房屋租赁费用?
解答:直接投入费用是指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活动而实际发生的相关支出。包括:
——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网友5:创新评价指标中,成果转化指的是年化平均数量还是总的数量?
解读: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3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成立不满三年的,按实际年份计算。
网友6:哪里可以查询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解读:审计机构有两类,一类是注册的会计师事务所,还有一类是税务师事务所,两个单位获取的方式都可以在中国注协查到相关信息,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可以在注册税务师协会查到相关的信息。审计机构有个标准,成立满三年,相关人数达到相关比例,熟悉科技政策、没有不良行为,都是在注协的相关信息系统里可以查到的。
网友7:要查询公司是否属于高新技术企业,请问在哪里可以查询?
解读:上海科技网上有专门的页面可以查询到公司是否有高新技术企业,同时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上可以查到全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和名录。
网友8:今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了,已经公示了,请问是否可以为我司员工申请高新认证企业落户?
解读:企业刚刚进入公示阶段,公示以后还要科技部进行备案,备案之后会发函并附证书编号,至此公司才能称为高新技术企业。
网友9: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对知识产权有什么要求?目前申报系统中,2023年授权的知识产权可以录入,但是为什么填写成果转化中科技成果申请年份和科技成果授权年份不能大于转化年份?
解读:科技成果转化是要转化为产品或者样品样机,转化时间必须要在近三年。刚刚也讲了,如果你的知识产权授权日期或者你的获得日期是在2023年,那你在近2019-2021三年的转化就很难体现出来,所以在我们填报过程中,这块就不能作为科技成果来进行转化了。
网友1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表中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是否有要求?比如说不低于多少万元。
解读:所有的申报材料对企业来讲都是按照公司实际情况来填报的,没有必须定性多少万元,都是按照企业的实际发生情况,而且要合理合规才能确认,所以没有金额方面的任何限制。
网友11: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里提到了电子信息软件产品,现在他们的情况是已经在使用了,但是因为疫情原因还未完成验收,只有软件开发活动发票,这是否能证明他有相关的软件产品?
解读:有合同、销售、发票的话就证明是形成销售的,成果转化形式有形成
网友12:软件开发合同中写明了保密条款,保密条款的合同上传信息是否会构成公开?
解读:在申报通知和认定管理办法中都明确了,所有涉密的信息经脱密以后才进行上报,对于企业来讲,商业秘密信息也是自己的商业秘密,脱密以后才可以上报。
网友13:他是贸易型企业,做代加工的是否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解读:贸易的企业分为两类,一类是商品销售公司,购买进来a产品以后,销售出去还是a产品,这样的企业就是纯粹的贸易公司。您刚刚讲他是代加工企业,为其他企业提供加工服务的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
——摘自上海市科技政务服务中心组织的“科惠面对面”活动中2023年8月18日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解读及申报指导”主题访谈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指的是高新企业产生的研究与开发某项目所支付的费用。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是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自2023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想必这两年各大企业或多或少的都有听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之后,不仅能获得税收减免优惠。还是现金扶持政策、厂房土地使用优惠等等。那高新技术企业到底应该如何进行申报呢,华实企服的小编分享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流程。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应本办法开展自我评价。觉得满足申报条件的在“高新企业评定管理工作网”登记注册,向评定机构提出评定办理。办理时递交下列材料:
1.高新企业评定申请表;
2.证实企业依规依法创立的有关登记注册有效证件;
3.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实、科技创新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和主要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应企业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等相关材料;
5.企业员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开具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1个会计年度高新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经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鉴证的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包含财务会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近3个会计年度公司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根据企业主营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所属技术领域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专家组长汇总各位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具备条件的地区可进行网络评审。
(三)审查评定
评定机构需要结合专家团评审意见,对申报企业开展综合审查,提出评定意见并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流程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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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是发展的重要内在推动力,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
它是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经济实体。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解读
《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一)年限
《认定办法》第十一条“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当年”、“最近一年”和“近一年”都是指企业申报前1个会计年度;“近三个会计年度”是指企业申报前的连续3个会计年度(不含申报年);“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是指申请前的365天之内(含申报年)。
(二)知识产权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
(三)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与主要产品(服务)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其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四)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比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与同期总收入的比值。
(五)企业科技人员占比
企业科技人员占比是企业科技人员数与职工总数的比值。
(六)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
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占比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值。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
企业创新能力主要从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企业成长性等四项指标进行评价。各级指标均按整数打分,满分为100分,综合得分达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为符合认定要求。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落实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提出的整改建议;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 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第三章 认定条件与程序
第十一条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 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第十二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程序如下:
(一)企业申请
企业对照本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注册登记,向认定机构提出认定申请。申请时提交下列材料: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 证明企业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
3. 知识产权相关材料、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科技成果转化、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4.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相关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相关材料;
5.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6.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和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
7.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8.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二)专家评审
认定机构应在符合评审要求的专家中,随机抽取组成专家组。专家组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
(三)审查认定
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企业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并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告,由认定机构向企业颁发统一印制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异议的,由认定机构进行核实处理。
第十三条 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应每年5月底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填报上一年度知识产权、科技人员、研发费用、经营收入等年度发展情况报表。
第十四条 对于涉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保密工作规定,在确保涉密信息安全的前提下,按认定工作程序组织认定。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建立随机抽查和重点检查机制,加强对各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认定机构提出整改意见并限期改正,问题严重的给予通报批评,逾期不改的暂停其认定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 对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应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并通知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
第十七条 高新技术企业发生更名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经认定机构审核符合认定条件的,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不变,对于企业更名的,重新核发认定证书,编号与有效期不变;不符合认定条件的,自更名或条件变化年度起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第十八条 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新技术企业,在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完成迁移的,其资格继续有效;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部分搬迁的,由迁入地认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重新认定。
第十九条 已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
(一)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存在严重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
(三)未按期报告与认定条件有关重大变化情况,或累计两年未填报年度发展情况报表的。
对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由认定机构通知税务机关按《税收征管法》及有关规定,追缴其自发生上述行为之日所属年度起已享受的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
第二十条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各类机构和人员对所承担的有关工作负有诚信、合规、保密义务。违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相关要求和纪律的,给予相应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根据本办法另行制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原《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同时废止。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扶持和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称《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称《实施条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五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第二章组织与实施
第六条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组成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称“领导小组”),其主要职责为:
(一)确定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方向,审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协调、解决认定管理及相关政策落实中的重大问题;
(三)裁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事项中的重大争议,监督、检查各地区认定管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指导整改。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科技部,其主要职责为:
(一)提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研究提出政策完善建议;
(二)指导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处理建议;
(三)负责各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备案管理,公布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核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
(四)建设并管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五)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同本级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以下称“认定机构”)。认定机构下设办公室,由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设在省级、计划单列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机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每年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报告;
(二)负责将认定后的高新技术企业按要求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对通过备案的企业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三)负责遴选参与认定工作的评审专家(包括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并加强监督管理;
(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复核申请及有关举报等事项
(五)完成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九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三年。
第十条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享受税收优惠,可依照本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收优惠手续。
2023年江苏省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采取“一网通报”的方式开展,企业仅需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中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提交申报材料。
那么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具体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在线填写,从系统中打印出封面,由企业法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上传至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二、企业依法成立证明材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知识产权相关资料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选择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提供知识产权相关材料(包括知识产权证书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
注意要点:
1、企业布局的知识产权应与企业的技术领域相关;
2、知识产权的申请要注重连续性,避免集中获得多个知识产权;
3、企业2023年授权的ⅱ类知识产权无法对2023年形成的高新技术产品构成支撑,该知识产权不会被专家认可。
四、科研项目立项证明相关材料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五、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汇总表(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
注意要点:
1、由技术专家根据企业科技成果转化总体情况和近三年内科技成果转化的年平均数进行综合评价。一个成果转化成多个产品只能算一个成果转化,多个成果转化成一个产品可认定为多个成果转化,记住是年均数;
2、2023年授权的ⅱ类知识产权一般不能作为科技成果转化使用;
3、2023年受让的知识产权不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涉及内部受让的提供相关说明;
4、佐证材料应体现企业近三年科技成果转化的成效,有一定的持续性。
六、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等相关材料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相关材料。
1、“制定企业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制度,建立了研发投入核算体系,编制了研发费用辅助账”要求,需提供企业研发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研发投入核算规章制度等证明材料;
2、“设立内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并具备相应的科研条件,与国内外研究开发机构开展多种形式产学研合作”要求,需提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及科研条件,产学研合作协议等证明材料;
3、“建立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建立开放式的创新创业平台”要求,需提供企业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实施与激励奖励制度、开放式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情况等证明材料;
4、“建立了科技人员的培养进修、职工技能培训、优秀人才引进,以及人才绩效评价奖励制度”要求,需提供企业科技人员管理制度、人才培训及引进制度、人才评价制度及奖励证明等。
注意要点:
研发组织管理水平要切合企业实际,不可格式化、模板化的复制粘贴。
1、注意内容要与企业实际情况相一致,如企业人员数量要与部门设置、立项数量、人员工资等相适应;
2、每部分管理制度建议附上相关证明,如人员培训引进和绩效评价制度可附上企业组织相关培训的照片、签到表,绩效评价制度可附上企业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方案或考核结果公示等佐证材料;
3、研发管理制度建议优先采用企业目前使用的规章制度,不要一味追求大而全。
七、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材料
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注意要点:
1、高新技术产品名称、合同发票应规范,检测报告与产品说明要体现所归集的高新技术产品;
2、高新技术产品(ps表)论述跟技术领域的相关性贴切,产品的核心技术、关键指标、竞争优势以及知识产权支撑突出,提升高新技术产品价值;
3、高新产品的佐证资料,除合同及发票以外,建议提供第三方的产品认定、检测报告等来佐证;
4、特殊行业如医疗器械、饲料生产等建议提供相关认证、资质证书。
八、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
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明细、企业职工人数情况表和上年末社保缴纳人数证明材料(只需汇总数)。
注意要点:
1、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不低于10%;
2、2023年度在企业实际工作时间183天以上;
3、岗位要与研发活动密切相关,研发组织架构完善合理;
4、研发项目证明材料中的科研人员与企业科研人员证明材料逻辑一致;
5、科技人员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聘书、职称等材料。
九、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附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近三年研发费用占同期销售收入比重、研发费用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及财务会计报告中相关数据差异的说明(无差异的可省略)。
近三年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应包含: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及执业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中介机构声明(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参与企业财务会计报告鉴证的中介机构需提供营业执照。
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应包含: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对应的企业申报的增值税征税项目及税率,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
注意要点:
1、收入在5000万以下的,研发费用占比5%以上;5000万~2亿元之间的,研发费用占比4%以上;2亿元以上的,研发费用占比3%;
2、企业要设立研发费用辅助帐或专账,且账目结构规范合理;
3、符合要求的企业尽可能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4、企业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研发费用专项审计报告及汇算清缴报告中应披露研发数据,数据之间要相互匹配。
十、财务会计报告
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与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不一致的,以及财务会计报告中主要财务数据当年末与次年初不一致的,须提供文字说明。对财务会计报告出具的鉴证报告模式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十一、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通过税收征管信息系统打印的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基础信息表、主表及应填报的所有附表)。按照《关于简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措施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8号)有关规定免填部分表单的企业,应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观点/高新企业 主笔/张文举 责编/张文举
这是高新技术企业系列第3篇文章
写在前面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 《工作指引》)的通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必须同时满足8个条件。
本文共计279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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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篇幅有限,本篇文章仅对前三个条件进行解读,针对要准备的相关材料进行说明。
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需成立1年以上
解读
《认定办法》中“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是指企业须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即申请认定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时间,与申请认定通知文件规定申报截止日期的间隔,必须大于365个日历天数。
条件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 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解读
①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 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即权属人必须与申请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公司名称一致。
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釆用分类评价方式。其 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 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ii类评价。
③ 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1次。
④ 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1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⑤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 通知书并提供缴费收据为准。
⑥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可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lp: //www. sipo. gov. cn)查询专利标记和 专利号;
国防专利须提供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国防专利证书;
植物新品 种可在农业部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ltp: // www. cnpvp. cn )和国家林业局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网站(http: //www. cnpvp. net )查询;
国家级农作物品种是指农业部国家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告的农作 物品种;
国家新药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新药证书;
国家 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须提供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中药保护品种证书;
软件著作权可在国家版权局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网站(hltp: // www. ccopyright. com. cn)查询软件著作权标记(亦称版权标记)o
说明
① 针对“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的定义,很多申请企业在申请认定时误将国外专利计入相应数量;这里说明的是国外专利仅可作为科技成果转化或企业的技术水平获得的阶段性成果,不能作为符合认定条件要求的知识产权。
② 涉及知识产权的权属人问题,申请企业在公司名称变更后,特别是一些已进行股份制改造但其知识产权权属人未进行变更的企业,其知识产权权属人不能确定为名称变更后的申请认定企业。
③ 针对解读③中,申请企业误认为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必须要有发明专利授权。这里要说明的是,没有i类知识产权也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但没有发明专利等i类知识产权,在技术专家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评价中的分数会相对偏低。
④ 涉及ii类知识产权仅限使用1次的问题,重新申请认定的企业误认 为2023年为新《认定办法》实施的第1年,之前获得且使用过的ii类知 识产权仍可以使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重新认定企业对于之前使用过的ii类知识产权是不能计入的,而i类知识产权可重复使用。
⑤ 针对解读⑤中申请企业获得的知识产权为多个权属人情况,特别是集团公司及新成立的相关联公司等,若有一个权属人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已使用后又用于新公司或相关联公司继续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使用,无论是i类还是n类知识产权都是不允许2个权属人同时或重复使用 的。若有多个企业是共同权属人的,需要申请认定企业提供其他共有权属人企业不以此知识产权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材料。
⑥ 针对专利等知识产权有效性问题,申请认定企业存在如下误区: a.认为只有拿到专利证书才能申请认定;b.认为申请受理通知书拿到就能申请认定;c.认为专利证书拿到后无须缴纳年费,即可申请认定。这里要说明的是,专利授权通知书或授权证书都可作为有效知识产权,但必须缴纳年费且保证申请认定通过后未来3年内(重新认定前)有效。
⑦ 针对知识产权与产品的核心技术相关性问题,很多申请认定企业在申报专利时未考虑其在技术领域和产品核心技术的支持作用,这是目前存在的最大问题。
例如,有企业生产的婴儿奶粉,其核心技术为婴儿奶粉的配方技术,而申报专利为老年奶粉的配方;有企业生产的有铭山羊皮,而 申报专利为无铭复糅工艺等。
上述问题无论在判断知识产权的相关度,还是自主创新能力评价都是专家评审、认定过程和认定后抽査需要重点审查的问题,审查时主要通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表(ps表)的关键技 术、技术指标和与以往产品的竞争优势等判断知识产权与产品的核心技术相关度。
条件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 《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解读
① 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是指:对产品(服务)主要竞争优势发挥 核心支持作用的关键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以下 简称《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
② 主要产品(服务)是指高新技术产品(服务)中,拥有在技术上 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且收入之和在企业同期高新技术 产品(服务)收入中超过50%的产品(服务)。
说明
① 有些企业和当地认定办认为传统产品,如袜子、窗帘、沙发面料等,不能报高新技术企业。这里要注意的是,该条件明确为通过关键技术来判断是否为高新技术产品,而不是产品本身是否为传统产品。
《认定办法》规定,对产品(服务)主要竞争优势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关键技术属 于《技术领域》规定范围的产品(服务),就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根据该规定,传统产品也可以是高新技术产品,只要其关键技术符合要求。
② 申请认定企业对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定义理解有问题,误认为高新技术产品就是具有专利技术的产品。
根据《认定办法》规定,只要对产品(服务)主要竞争优势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关键技术属于《技 术领域》要求的,就是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对关键技术拥有知识产权 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即为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 (服务),而且要确保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要 占其同期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50%以上。
③ 申请认定企业在判断该企业申报的技术是否符合《技术领域》要求时,误从研究开发项目表(rd表)入手判断。
这里要说明的是,判断该企业申报的技术是否符合《技术领域》要求,应从高新技术产品(服 务)(ps表)的关键技术、与同类产品的竞争优势和技术指标三者间是
此外,也可参考申请认定企业拥有的专利技术来选择技术领域。
现在国家正在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企业,有很多专门的优惠政策也是对高新企业专门进行优惠的,公司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好处有很多,那您知道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流程有哪些吗?需要哪些材料内容?快来看下吧!
一、申报总体流程:
自我评价→注册填报→准备材料→地方推荐→专家评审→认定报备→公示公告→税收优惠
1、“自我评价”流程:
企业对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进行自我评价。
自我评价后,认为符合条件的,按照上述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和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
2、“注册填报”流程:
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在企业申报入口进行注册登记,待注册机构确认后进行申报书的网上线填报。
3、“准备材料”流程:
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
网络申报材料: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按要求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通过网络系统提交,同时上传附件,包括: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知识产权相关材料,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材料,专项及年度审计报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纸质申报材料:通过申报系统打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照当地高新技术企业申报通知要求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4、“地方推荐”流程:
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组成本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服务机构,重点对照各部门审查情况表的审查要点,及时、有效地做好材料审查推荐工作,申报材料报送至省认定机构办公室。
5、“专家评审”流程:
省认定机构组织专家评审。
对每个企业的评审专家不少于5人(其中技术专家不少于60%,并至少有1名财务专家)。
每名技术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技术专家评价表》,每名财务专家单独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财务专家评价表》,专家组长汇总各专家分数,按分数平均值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家组综合评价表》。
6、“认定报备”流程:
省认定机构结合专家组评审意见,对申请企业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查,提出认定意见,确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报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报送时间不得晚于每年11月底。
7、“公示公告”流程:
经认定报备的企业名单,由全国高企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备案。
8、“税收优惠”流程:
自认定当年起,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认定办法》和本《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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