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物业品牌管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物业管理都有哪一些法律法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一级物业收费。按照1元/㎡的标准进行收费,服务项目包括:24小时小区执勤、小区保安12小时站岗、每天清扫两次卫生、垃圾设施每天清洁2次。
2、二级物业收费。按照0.75元/㎡的标准进行收费,服务项目包括:24小时的小区执勤、小区主要出入口保安10小时站岗、小区内公共卫生每天清扫一次、小区公共垃圾设施每天清洁一次。
3、三级物业收费。按照0.5元/㎡的标准进行收费,服务项目包括:24小时小区执勤,主要出入口保安8小时站岗,小区内公共卫生每天清扫一次、公共区域的垃圾设施每周清洁2次。
4、四级物业收费。按照0.35元/㎡的标准进行收费,服务项目包括:24小时的执勤、每天清扫一次小区的公共区域卫生、垃圾清运日产日清、公共区域垃圾设施每周清洁一次。
很多人通过自己的努力购买了属于自己的房子,并且入住小区后,都会看到一些物业管理的相关制度,其中就有物业安全管理。
1. 房屋的维护与修缮管理。房屋及其设备的维护管理保证房屋及设备在正常状态下适用,不因不合理设施、不正确的使用造成损害,保持房屋及设施的完好。
2. 绿化管理。
3. 卫生管理。
4. 治安管理。包括对房屋建筑及其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产权人和使用人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防盗等安全措施。
5. 车辆交通管理。对小区的主要通道,停放车场地及设施的管理。
6. 公用市政设施管理。进行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邮电、通讯等市政设施的委托管理,包括代收代交有关费用。
7. 违章建筑的管理。配合违章建筑主管部门,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监督管理。
8. 其它生活服务。如进行公共楼道、楼外道路及公厕的保洁清扫,垃圾清运等常规性的服务;开辟夜间收费停车场、收费农贸市场、旅游服务、养花种苗出售等经营性服务。
物业管理实际上是对接管的设备设施和公共设施进行管理,对小区业主做好服务。
设备实施体现在完好率、正常使用率、问题处置及时率;对业主服务体现在满意度和口碑。
物业公司工程管理需要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工程处的各项工作,负责公司所辖房屋建筑,公共设施,机电设备、消防设备等技术和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各项管理制度及应急措施,确保质量管理体系在本部门有效运行等。
物业管理公司是按照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企业型经济实体,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它属于服务性企业,它与业主或使用人之间是平等的主体关系,它接受业主的委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对特定区域内的物业实行专业化管理并获得相应报酬。
物业归物业管理处部门管理。
1. 物业管理处,有的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的城市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咨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应该能得知。
2. 物业管理的部分主要是小区的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 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 所以,电线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在小区物业的管辖范围,如果小区不负责,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投诉。
物业管理属于什么服务
物业管理属于综合性的服务,它分为公共服务和房地产服务。物业管理是由专门的机构以及人员,按照所约定的合同及契约来管理已竣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建筑,并对房屋区域周边的环境、卫生、安全以及绿化等方面实行专业化的管理。
如何判断物业服务好坏
1、看安防措施
小区业主可以通过安防措施方面来判断其物业服务如何,注意看看小区围墙是否都有安装上防盗网以防爬刺等防盗设备。低楼层住户是否特别加强了安全保卫措施,以及防盗系统等等。
2、看公共区域的整洁度
从公共区域整洁度业能看出物业服务的好坏,这个方面能侧面反映出一个小区物业对于小区的维护情况。因此,在看房过程中可以多注意一下小区环境上的细节,例如绿化草坪是否有修剪以及垃圾桶是否存在长期不倒的等情况。
3、看门卫对陌生人的态度
业主平时也可以观察一下门卫对于一些经常进入小区的保姆、送水工以及快递员等都是什么态度,对于这些人进出小区中,门卫有没有严格询问他们的身份与进入小区的目的,还是处于一种不管不问的态度。
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等;物业服务费价格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比如物价局。物业管理公司简称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是专门从事地上永久性建筑物、附属设备、各项设施及相关场地和周围环境的专业化管理的,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工作环境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第一:物业服务企业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比如房管局等;
第二:物业服务费价格的主管部门是当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比如物价局;
第三:以上是物业服务企业主要的政府主管部门,还有城市管理部门(比如城管等)、消防管理部门等也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行政主管部门。
【法律依据】
《价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1、业主至上,服务至尊。
2、果皮垃圾,自觉入箱。
3、你的需要就是我们的需要。
4、垃圾不落地,文明更美丽。
5、小小一口痰,胜过原子弹。
6、建优美环境,创和谐小区。
7、物业有其乐,大家齐欢乐。
8、噪声扰邻,你应怀歉疚之心。
9、宣扬物管法规构建和谐小区。
10、掌握消防常识遵守消防法规。
11、是否乱吐痰,体现您的修养。
12、维护公共安全严禁高空抛物。
13、关爱小区家园,倡导品位人生。
14、让我们大家都来争做绿色家庭。
15、创安全文明小区建安居乐业家园。
16、安全自检、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17、提高物业管理意识提升物业价值。
18、消防常识永不忘,遇到火情不惊慌。
19、遭遇火情免不了,注意逃生最重要。
物业管理专员负责日常管理和管家服务的实施,组织开展各项增值服务,定期检查办公场地的软硬件状态,协调现场的物业服务。收集客户需求,处理租户意见和投诉,组织开展住户活动,持续提升住户的居住体验和满意度。
物业管理专员有什么工作职责
1、物业管理专员接受客户各类投诉,做好投诉情况记录,做好相关的跟进工作;及时回访客户,与客户建立良好的沟通;
2、物业管理专员负责客户接待来访,做好相关登记工作;
3、物业管理专员负责园区的日常巡查,保持物业卫生的质量、环境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知会有关部门跟进处理;
4、定采集客户对物业管理提出的建议和意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物业管理发生的情况,并及时跟进处理;
5、物业管理专员负责定期派发物业管理费通知书及租金通知书,及时通知客户领取发票;
6、物业管理专员负责所管物业的日常管理事务性工作,完成部门领导临时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7、协助招商工作;
8、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哪些工作内容
1、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园区安全管理,制定保安路线,巡检标准,考核细则,并考核监督落实执行情况;
2、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园区保洁管理,制定巡检标准,考核细则,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落实考核;
3、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园区绿化管理,督促定期绿化养护,清理,保养,并形成记录;
4、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园区消杀工作督促落实,并形成记录;
5、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园区土建设施设备维护跟进,排水管理,电缆沟,建筑垃圾等,形成规范文本记录;
6、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园区电梯管控,定期维护巡检工作督促完成,故障检修管控,并形成记录;
7、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园区食堂,宿舍管理,定期检查维护,并形成记录;
8、物业管理专业负责园区每年12月初制定次年物业预算(保洁,保安,绿化,消杀,维修,维护等);
9、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的收费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四十一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根据业主的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项目,服务报酬由双方约定。
第四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钱款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1、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物业管理收费的规定
(1)已售公有住宅的收费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房地局制定;
(2)高标准内销商品住宅和外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协商确定。其它服务项目的收费,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协商确定;
(3)普通内销商品住宅的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在区、县物价部门会同房地产管理部门规定的基准价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
(4)物业管理企业收费的项目和标准应当公布。已按照条例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用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重复收取性质相同的费用。未受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企业自行提供服务收费的,业主或者使用人可以不支付。
3、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
(1)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及与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2)为物业产权人和使用人提供的公共卫生清洁、公用设施的维修保养、保安、绿化等具有公共性质的服务以及代收缴水电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电话费等公众代办性质的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3)物业管理收费应当根据所提供的服务的性质、特点等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经营者定价。
(4)凡属为物业产权人、使用人个别需求提供的特约服务,除政府物价部门规定有统一收费标准外,服务收费实行经营者定价。特约服务包括房屋装修、家电修理、居室清洁、代购商品、找医送药、看护病人、接送子女上学等。实行经营者定价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管理企业与小区业主委员会或产权人代表、使用人代表协商确定,并应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向当地物价部门备案。
4、物业费的用途
(1)物业费具有使业主财产保值的功能,跟好车是需要保养的道理一样,房子一样也是需要保养的,而保养的前提就是你必须缴纳物业费。如果电梯坏了没人修,小区杂草遍地没人除,那房子自然就会被贬值。一般来说,你不交物业费,房屋贬值10%你就损失5%,10%你就净赚5%,所以是否缴纳物业费还是会对房屋的保值产生很大影响的。
(2)物业费是物业管理服务品质的保障,当业主都缴纳了物业费,小区的绿化、治安、公共设备的使用与管理等问题才会有人管,而当这些问题都处理好了之后,你的生活品质自然也就得到了保障。相信不会有人愿意每天面对垃圾遍地的小区,也不会有人愿意天天担心自家会不会被小偷光顾。
有些物业公司在业主欠交物业管理费时,会采取断电、断水、限制业主进出物业使用区域、对业主进行罚款或表示在物业管理过程中给业主造成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等措施;
迫使业主履行交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但这些行为都是不合法的,正确的处理方式应该是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处理意见;如果协商不成,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物业归物业管理处部门管理。
1、物业管理处,有的城市设在城市管理局,有的城市设在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咨询所在地城市管理局,应该能得知。
2、物业管理的部分主要是小区的附属设施:是指建筑物内和建筑物外的各类共用设备、共用设施及相关的场地、绿化、道路等,包括建筑物的公共部位,如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3、以及公共设施设备,如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所以,电线属于小区的附属设施,在小区物业的管辖范围,如果小区不负责,可以向物业管理处投诉。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服务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建设部联合下发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业主缴纳的物业费包括以下九个方面的内容: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相关法律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等;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的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的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的费用;
6、物业相关服务人员的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业务一并再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或任何其他企业。但为了有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把物业管理区域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进行转委托时,首先,要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公司来承担专业服务项目;其次,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专业性服务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提供的专业性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得低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对相关专业性服务质量和要求的约定;同时还要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达不到服务质量和要求时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
1、物业管理员-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1年以上,经物业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工作2年以上。
(3)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毕业证书者。
2、助理物业管理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物业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毕业证书者。
3、物业管理师-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物业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8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经本职业物业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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