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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20篇)

发布时间:2023-11-18 13:15:03 热度:9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失业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第1篇】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领取流程是:

1.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 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2篇】2023失业保险金每月几号发放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1.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3. 重新就业的。

4. 应征服兵役的。

5. 移居境外的。

6.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7.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8.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9. 失业金大概每个月什么时候发放。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

【第3篇】领取失业保险金资格

1、 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

2、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3、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第4篇】领了失业补助金还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1、领了失业补助金不可以领失业保险。

2、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是不能同时领取的,但是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届满且仍未就业的话,就可以再申请失业补助金。根据人社部发布的《通知》失业补助金的受理期限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最长只能领6个月。

【第5篇】失业之后医疗保险要自己交吗

失业之后医疗保险要自己交,失业后医疗保险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社保。

失业后办理社保缴纳的方法有两种:把社保转到户籍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去缴纳,不过这种保险只有两个险种,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个人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来选择不同的社保基数来办理。一般这样看来这种参保方式是比较不划算的,得到的保障比较少。

或者,找一个有做代理社保业务的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只用每月缴纳一定的服务费和每月社保的固定费用就可以了,而且这种代缴社保方式,得到的保障也比较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

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第6篇】领了失业金还能领失业保险金么

失业再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第7篇】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所需材料:

5、《广州市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6、身份证。

7、本市户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或者非本市户籍选择不在我市按月享受待遇的,须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

8、已办失业登记的《就业创业证》。本地户口的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外地户口的可以到最后参保单位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或到办理《居住证》所镇街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办理,可以2选1。

9、本人在广州市开设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个人结算户存折,如需使用银行卡请印“银行卡开卡申请表”或到银行打印“卡资料查询”(银行盖章)(任选一)。

10、职工个人档案。

11、有劳动争议的提供裁决书或判决书;

12、失业期间死亡须提供:

【第8篇】怎么查自己有没有交失业保险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第9篇】失业保险金怎么领取 如何领取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已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办理失业登记至关重要。

4、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6、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7、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8、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

9、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10篇】当月交社保当月可以领失业保险吗?

不可以的,因为领取失业金要具备一下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而你的社保只缴纳一个月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

【第11篇】商业保险会影响领失业金吗

商业保险不会影响领失业金,因为商业保险和失业保险并没有直接关系,失业人员想要领取失业保险的话,只需要满足下列条件即可: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的;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缴费满一年以上;

3、有失业登记的;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的。

目前,满足以上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根据失业保险缴纳的时长领取相应的失业金(各地区有所差异),如:

1、失业保险缴纳1年——2年的,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金;

2、失业保险缴纳2年——3年的,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金;

3、失业保险缴纳3年——4年的,可以领取9个月的失业金;

4、失业保险缴纳4年——5年的,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金;

5、失业保险缴纳5年——7年的,可以领取15个月的失业金;

6、失业保险缴纳7年以上的可以领取16个月的失业金,往后失业保险缴纳每增加一年,领取期限增加一个月,但是最长领取期限不超过24个月。

【第12篇】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社保组成结构之一,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结构之一,由企业、个人缴费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建立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满足领取条件后就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一定的补助。

主要是为非本人不愿意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其完成再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13篇】失业保险金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出来吗

1、不可以。失业保险金不可以一次性全部领出来。失业保险金为按月发放,一旦不满足领取条件就会停止发放。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第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

2、重新就业的。

3、应征服兵役的。

4、移居境外的。

5、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6、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7、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8、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14篇】没有社保卡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

1、社保卡和失业保险无关,是看你是否缴纳过失业保险,而且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才可以领取;

2、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15篇】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有什么条件

1、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2、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4)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3、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钱

(1)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第16篇】失业保险金审核需要多久

失业补助金一般是当月申请,次月发放,审核时间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左右,若是申请人较多,或者提交的资料不全、不正确影响了审核,则时效会便慢,最晚可在一个月内审核完毕。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7篇】自己交保险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吗

1、不可以领。自己交社保的就是代表失业,压根就没交失业保险,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并且领失业金期间是不用交社保的。

2、满足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一般60日内需要提供解除 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

【第18篇】绍兴市失业保险金是在哪里领取

绍兴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第19篇】领取失业补助金会影响失业保险金吗

1、领取失业保险金与今后退休领取养老金无关。

2、参保人员的养老金依据其缴费年限长短、个人账户储存额以及申领养老金手续时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等数据确定。唯一的影响为如果领失业金,即是处于失业状态,养老保险肯定已经中断了,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根据现有政策: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去社保局缴纳养老保险费用,这样就不会影响养老金缴费年限长短。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第20篇】领失业金期间能交养老保险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交养老保险。法律只是规定了,如果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果失业人员暂时领取失业金的,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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