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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是什么样的(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6 11:33:04 热度:9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生育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是什么样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是什么样的

【第1篇】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是什么样的

在一般规定下,女职工就生育子女申请报销的范围主要是两方面,即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而两者的报销期限并不相同,其他费用的报销期限也会有所差别。下面一起来看看生育保险的报销期限是什么样的。

1. 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

2. 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

3.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

4. 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

最后,我们要知道,因为生育保险是有报销期限的,若出现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则可不予受理。希望该回答对你有所帮助。

【第2篇】生育保险代缴注意事项有哪一些

1. 生育保险是无法单独代缴的,代缴的单位是需要将社保中的五险共同缴纳的。单个险种是无法代缴的,也不存在单个社保缴费的情况。

2. 代缴社保,需用人单位持规定资料到单位辖区社保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用户是无法自己领取生育保险的。

3. 代缴社保的时候要考虑公司的资质,是否具有正规资质、运营时间、公司规模、收费情况等都是很重要的。

【第3篇】生育保险有什么作用

生育保险的基本内容通常由孕产期医疗保健、生育津贴及有酬产假3部分构成。

根据规定,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4篇】生育保险报销有此数限制吗?

生育保险报销并没有次数限制。

只要职工生育是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二胎也是可以享有生育保险报销的待遇的。

符合我国二胎生育者同样可以享受和一胎生育者一样的产假以及生育保险报销等待遇。

生育保险报销只要是符合条件者都可以报销,同时也是需要我们主动积极地争取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5篇】外籍人士能享受生育保险吗?

外籍人士在中国是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但是享受生育保险的条件之一就是之前至少缴纳了12个月的生育保险,这样才能够享受到保险待遇,外籍人士也是一样。

外籍人士办理生育保险,需要先办理外籍人员生育登记,然后向社会保险机构提交社保卡、妊娠诊断登记原件、外籍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经过社保机构审批,之后就可以正常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第6篇】生育保险报销范围有那些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3、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不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第7篇】保定生育保险基金怎样领取

保定生育保险基金怎样领取 保定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是什么?下文就随小编来简单的了解一下吧。

1、职工怀孕后,携带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相关材料,由用人单位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

2、用人单位确定产检及生育医院。

3、办理就医登记表。

4、社保局核对生育期间相关费用。

5、女职工出院后由用人单位到社保局申请,领取生育津贴。

保定生育津贴的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要求。

5、按相关要求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第8篇】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一些

生育保险生育保险关系到广大女职工的切身利益,很多女职工对此并不是完全了解。今天一起来了解一下生育保险主要待遇有哪些?

1. 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8天的产假。产假分为产前和产后假两部分。产前假为15天,产后假为83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假期。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流产产假以4个月划界,其中不满4个月的,给予15天至30天的产假;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 生育津贴: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照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尚未参加生育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女职工生育产假期间,由单位照发工资。

3. 生育医疗服务:生育医疗服务项目包括检查费用、接生费用、手术费用、住院费和与生育直接相关的医疗费用。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他疾病的医疗费,按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处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享受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

4. 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女职工生育期间的特殊劳动保护,是指女职工孕期由于生理变化而在工作中可能遇到特殊困难,为保证女职工的基本收入和母子生命安全而制定的一项特殊政策,包括收人保护和健康保护两部分。

5. 生育女职工的职业保障:在生育女职工职业保障方面,国家制定了一系列保障女职工不因怀孕、分娩、哺乳而失业的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解除其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合同期满而哺乳期未满的女职工,其劳动关系顺延至哺乳期满。此外,国家还通过民政救济对无生活来源的孕、产妇进行生育救助。

【第9篇】生育保险领取条件有哪些

生育津贴领取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一年以上;

2、生育女职工拥有本市户籍;

3、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

4、生育期间相关费用符合计划生育相关规定;

5、按相关规定女职工生产会流产。

法律依据:《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第10篇】生育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1、生育保险基金以生育津贴形式对单位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女职工妊娠7个月含7个月)以上顺产分娩或妊娠不足7个月早产的,享受3个月的生育津贴;难产及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半个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含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流产、引产的,享受1个半月的生育津贴,妊娠3个月以内因病理原因流产的,享受1个月的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女职工产前或计划生育手术前12个月的生育保险月平均缴费工资为计发基数。

2、生育营养补贴与围产保健补贴,凡符合享受国家规定90天含90天)以上产假的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营养补贴300元、围产保健补贴700元。

3、一次性生育补贴,原在单位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失业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时,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对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险范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第一胎时,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补贴。

4、生育津贴补偿到单位,参保女职工产假期间本人基本工资、奖金及福利费由单位照发。

5、计划生育手术费,包括因计划生育需要,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流产术、引产术、皮埋术、绝育及复通手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生育保险基金结付范围。

【第11篇】生育保险代缴注意事项有哪些

1、生育保险是无法单独代缴的,代缴的单位是需要将社保中的五险共同缴纳的。单个险种是无法代缴的,也不存在单个社保缴费的情况。

2、代缴社保,需用人单位持规定资料到单位辖区社保机构申请领取生育津贴。也就是说,用户是无法自己领取生育保险的。

3、代缴社保的时候要考虑公司的资质,是否具有正规资质、运营时间、公司规模、收费情况等都是很重要的。

【第12篇】生育保险报销条件是什么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1. 首先是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 必须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3. 报销期限: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妊娠至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前申办;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和异地就医的生育医疗费,应当在女职工生育或者终止妊娠后1年内申办;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应当在手术前申办;男职工假期津贴,应当在其配偶生育后1年内申办,逾期申办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受理。

【第13篇】流产能报销生育保险吗

对于因疾病不宜继续妊娠、为预防先天性畸形或遗传性疾病而需终止妊娠者情况下实施的人工流产是可以提出生育保险报销的,而对于非法律规定只是个人避孕失败意外妊娠而实施的人工流产就不能申请生育保险报销。符合条件的,带好相关材料到当地的社保局报销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1)退休;(2)患病、负伤;(3)因工致残或者职业病;(4)失业;(5)生育。

【第14篇】有没有商业保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

目前,我国各大保险公司推出的商业保险可以报销生育费用的极少,仅有些高端医疗保险涵盖生育责任,但是这类保险费率很高,通常也会险扣除社保报销部分,剩下的才根据保险条款报销。

报销生育费用,最好是参保职工生育保险,或者新农合,保费低,可报销的费用范围、比例以当地医保政策为准。

【第15篇】办理生育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4.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表。

6.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7.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8.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9.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 收款收据。

二、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 社会保险登记表。

3.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第16篇】男方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材料

男方生育保险报销需要的材料有:

1.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

2.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证明;

3. 男职工本人身份证;

4. 院费用明细清单等。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只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不分男女,均应参加生育保险。

【第17篇】在农村怎么买生育保险

在农村如果有工作的话,可以让企业单位购买生育保险。

如果没有工作的话,可以选择挂靠公司代缴,因为生育保险是强制性保险,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交纳的,所以没有工作的人想要购买生育保险只能选择挂靠公司代缴。

如果不想找挂靠公司代缴,也可以选择在网上购买商业性的生育保险。不过,商业性的生育保险和社保中的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些许的区别,所以在购买商业性生育保险时需要注意保障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社保中的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个人都是不能购买的,个人只能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

不过,目前城乡居民医保也可以定额报销一部分生育的费用,具体情况可以咨询一下相关的工作人员。

【第18篇】广州生育保险怎么办理

广州生育保险的办理方法是:

一、用人单位持申报材料到社会劳动保险处业务大厅申报。

二、工作人员受理申报材料,核准后盖章返回汇总表、增减表各一份。

三、用人单位于次月到当地地税部门办理缴费。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第19篇】交了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1.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第20篇】生育保险备案最迟时间

1、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2、分娩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已为其参加生育保险且连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3、产前检查费和生产费用,当事人携带结婚证、社保卡(市民卡)及街道开具的计生证明到生育保险定点医院直接刷卡结算。4、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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