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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一些(20篇)

发布时间:2023-11-02 19:28:05 热度:51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工伤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一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一些

【第1篇】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有哪一些

工伤保险报销的程序如下:

1.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 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 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

5. 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 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 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第2篇】保险公司有工伤保险吗?

保险公司没有工伤保险,但是团体意外险可以对社保中的工伤保险进行补充,即工伤保险报销后的部分,由团体意外险进行报销。

团体意外险报销的范围要大于工伤险,不分地点和时间,只要是意外事故就可以报销(犯罪等除外)。

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进行统一购买。

【第3篇】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主体是什么

一般来说,在工伤待遇的保险待遇当中主体主要为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两个方面。但是根据案件的需要或是实际案件当中的情况差异可以对工伤待遇主体做出变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4篇】工伤保险怎么查

想要查询工伤保险信息的话,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查询:

1. 社保中心查询

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当地的社保中心工作大厅,请工作人员帮你查询。

2. 上网查询

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 电话咨询

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45”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第5篇】法律规定工伤保险能报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6篇】工伤保险有哪些待遇

1、如果用户在发生事故后及时认定工伤。则是可以收到工伤保险的理赔的。工伤保险有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费用的报销,而且停工留薪、护理费、伤残待遇、工亡待遇都是会得到理赔的。目前,对职工最重要的是医疗费、停工留薪、伤残待遇和工亡待遇。

2、其中遭遇工伤或者职业病时治疗所必须的医疗费全部报销。遭遇工伤或者职业病时不能工作期间的工资和福利由工伤基金按照正常上班的标准给付,遭遇工伤或者职业病造成不同程度的残疾,工伤基金按照不同伤残等级给付伤残待遇。如果是遭遇工伤或者职业病之后死亡了,工伤基金会赔给家人一笔钱,还有丧葬补贴等。

3、需要提醒一下的是。当职工不幸在工作中出现事故,导致伤残时就成了弱势群体,这个时候必须得保持头脑清醒,主动维权。而且需要注意到的是,工伤认定属于行政行为,不申请不认定。

【第7篇】请问工伤保险待遇如何强制执行

工伤保险待遇的强制执行,当用人单位不配合劳动者申请工伤保险时,劳动者应当申请仲裁,然后上诉法院,法院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可以由劳动者个人领取各种工伤赔偿金审批表后,由单位签字盖章,然后到劳动局工伤保险赔偿窗口申请领取。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第8篇】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怎么办呢?

单位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属于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是劳动部门可以给予单位处罚;其造成了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减少,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赔偿差额部分的损失。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七条,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9篇】工伤保险有哪一些是自费项目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

二、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

三、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无医疗保险,自费。

四、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自费。

五、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超标准的,自费。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10篇】工伤保险待遇怎么确定与支付

工伤保险待遇的确定的依据为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的等级。一般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待遇》第三十条第一款,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11篇】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如下: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12篇】工伤保险待遇报销需要多长时间

工伤保险待遇报销时间没有明确法律规定,大概两个月左右。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第13篇】工伤保险怎么样查询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工伤保险怎样查询呢?

1. 打开微信,找到'钱包'选项,并点击进入。

2. 在钱包界面中找到'城市服务'选项,并点击进入。

3. 在跳转的界面中找到“社保”选项,并点击进入。

4. 在社保界面中,点击'社保查询'。

5. 之后即可查询到工商保险的缴费记录。

【第14篇】工伤保险待遇发放从何时起算

工伤保险条例当中并没有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发放时间,具体的发放时间本身也就是因人而异的,因为有些员工是做完工伤认定之后就可以领取工伤保险待遇了,但还有一部分职工因为工伤事故可能还导致身体上有所残疾,这部分职工就要做完劳动能力鉴定后在开始申领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15篇】社保工伤保险流程

1、申请:单位经办人持以上材料上报社保中心;

2、受理:工伤认定科接到申请后15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在30日内补齐材料;

3、认定: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特殊情况再延长30日)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经办人,对不符合认定条件的告知单位经办人,对认定为工伤的发工伤证;

4、鉴定:停工留薪期满或经治疗伤情基本稳定的,申请人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

5、工伤保险待遇:经鉴定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的,单位经办人向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根据核定的待遇,社保中心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伤职工给付待遇。

6、《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四份,复印无效;《诊断证明书》及门诊(住院)病例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劳动合同文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受伤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第16篇】工伤保险怎么购买

参保登记:用人单位先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填报《社会保险登记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情况表》、《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核定表》、《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增减明细表》。

参保审核: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提供的原始资料和数据,对用人单位填写的各类表格逐项进行审核。

资料录入: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用人单位报送的基础信息录入电脑,为用人单位和个人建立基础档案资料。

核定保费: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分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确定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然后乘以用人单位的当期缴费基数(即: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之积为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的数额。新成立的用人单位,按湖南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乘以用人单位职工人数之积为当期缴费基数。

参保缴费:用人单位根据征缴股开具的《工伤保险缴款缴费单》,采取直接到经办机构刷卡缴纳、到开户银行缴纳等方式缴纳工伤保险费后,即形成了工伤保险参保关系。

【第17篇】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一些补偿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8条规定,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如下: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18篇】单位没交工伤保险发生工伤怎么办

如有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建议及时向劳动部门申报工伤认定,由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工厂没有帮员工买工伤保险,工伤职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全部由单位支付。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第19篇】工伤保险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缘故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后予以的一定补助。

2023年工伤保险的赔付标准:

一级伤残:职工工资*27个月

二级伤残:职工工资*25个月

三级伤残:职工工资*23个月

四级伤残:职工工资*21个月

五级伤残:职工工资*18个月

六级伤残:职工工资*16个月

七级伤残:职工工资*13个月

八级伤残:职工工资*11个月

九级伤残:职工工资*9个月

十级伤残:职工工资*7个月

【第20篇】未入保险工伤待遇如何赔付

未入保险工伤待遇的赔付是用人单位依照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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