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交通事故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交通事故保险理赔资料包括哪些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交通事故理赔应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在杭州的居住证明(如果有);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关于需要营养的诊断证明(如果有);
(10)司法鉴定书和鉴定费发票(如果已鉴定);
(11)未成年子女或年迈父母的户口本、以及视情况提供家庭兄弟姐妹户籍证明(如果有);
(12)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不赔偿。肇事逃逸的商业险不赔偿,交强险可以先行垫付抢救的费用,事后可以向肇事者追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1、此类事故车损维修部分一般只能够责任方或者受害方垫付,保险公司必须收到修车发票才能理赔。
2、有关报废程序和维修程序价格上是有差异的,按报废定损的话一般价值要高一些。如果你方保险投保额度不足以赔偿所有损失,从费用角度上分析,应该按维修定损会更低。
3、如果保险公司认可车辆按报废处理,且差额赔偿你方有能力承担,就不需要走法律程序。
超速造成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赔偿。超速导致交通事故不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所以因超速行驶而发生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仍应该在赔偿限额内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的理赔有时间限制。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合理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即向事故发生地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如果被保险人违背了上述规定,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自书面通知之日起解除保险合同;已赔偿的,保险人有权追回已付的保险赔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一般违章的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保险公司不承担理赔的情形有: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范围之内,但保险公司承担误工费,受害方必须要有证据证明。
误工费的计算标准: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更有利于自己。
根据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付根据我国《机动车交强险条例》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单方交通事故进行保险理赔的流程如下:
1. 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
2. 保留现场。
3. 定损修理。
4. 提交单证进行索赔理赔。
5. 损失理算保险公司收到齐备的索赔单证后进行理算,以确定最终的赔付金额。
6. 赔付保险公司财务人员会根据理赔人员理算后的金额,向车主指定帐户划拨赔款。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驾发生交通事故后,不仅要赔偿财产损失,还要赔偿对方的人身损害。一般先由交强险优先赔付,超出交强险限额的部分,按照双方的责任划分由事故双方分别承担。如果购买了商业保险,那可以请保险公司进行赔付。但是酒驾属于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所以只能由酒驾者自行赔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交强险是法定的机动车保险,它是国家为了保障在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受害方得利益,以维护国家稳定,社会和谐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
《交强险条例》中仅规定了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可免责,并未将酒驾排除在外。所以说,因酒后驾驶造成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也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交通事故保险索赔的程序如下:
1. 报案。事故发生后,保留事故现场,并立即向车辆的投保公司报案。
2. 查勘定损。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
3. 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4. 理算复核。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 审批。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6. 赔付结案。
不是的,交通事故不是完全由保险公司赔偿,一般在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要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来确定赔偿,通常全责需要被保险人承担全部的责任,在保险范围内进行赔偿,超出部分由车主自行赔付。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没有现场照片,但是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监控录像等证明资料的,可以申请保险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试驾车发生交通事故保险的赔付具体情况:
1. 如果试驾车辆正常年检且符合安全要求、试驾人员有合法驾驶证的,则应该实际的驾驶人员(即试驾人)根据事故责任来进行赔偿。
2. 如果试驾的车辆无行驶证,或驾驶车辆的试驾人员没有驾驶证的,则应由试驾车辆提供方的试驾人员根据事故责任承担连带的赔偿责任。
3. 如果是试乘的,交通事故致试乘人受到损害的,试乘有可以要求提供试乘服务者承担赔偿责任。试乘人有过错的,应当减轻提供试乘服务者的赔偿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在借用、租用等使用人与所有人不一致的情形下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由使用人在交强险范围外承担责任,如果所有人将车辆交由他人使用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交通事故商业保险能理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本意见仅根据提问者的描述作出,最终意见应以有关事实经具体核实后再行确定,本回答不作为最终的律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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