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失业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流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进行app账号的注册和登录。
2、在首页处点击右上角的“我要办”,在“我要办”中找到“失业保险金申领”入口。
3、点击进入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页面,填入相关信息和上传相关材料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失业保险金提交申请操作。
4、失业保险金申请提交成功后还可随时查看办理进度。
1、领了失业保险金不能领失业补助金。
2、如果你上次领完以后,再就业并再次参加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以上,再次失业可以再次申领。
3、在下次申领的时候,总计不能超过24个月,比如你第一次应该申领18个月,但只领了2个月,第二次可以申请10个月,加上上次剩的16个月,则合计可以申领26个月,但因为不能超24,所以第二次只能申领24个月,但如果领了6个月后,再就业再参保,再失业,又可以领5个月,则24-6+5=23个月,即第三个可以申领23个月。
1. 没有固定的金额。申领成功之后工作人员会根据申领者在失业之前12个月的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和本次缴费年限确定,也就是说此次失业之前缴的失业保险基数越高,缴纳时间越长,领取到的失业保险金也就会越多。但是在申领失业金时很多人并没有成功,因为不满足其申领条件,必须是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2. 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不足一年的无法领取失业金。
3. 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1(含)-10年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40%;
4. 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10(含)-20年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45%。
5. 失业保险累积缴费年限为20年以上的。领取的失业金额度为失业前一年平均缴费基数的50%。
6. 南京失业保险金可以领取多长时间。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10年的,每满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为2个月;累计缴费满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年限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总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3、当然,每个地方的失业保险条例可能存有差异,具体的当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期限,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
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1、失业保险金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
2、如果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办理的失业登记就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它的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就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失业保险金,指的是失业保险的经办部门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支付给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失业保险金通常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劳动报酬的一种临时性的补助,国家设置失业保险金目的,就是为了保障和满足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有关规定,满足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即可从失业保险的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1. 申请失业保险金人员,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及其本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2、非失业保险申请本人上午意愿中断工作的;3、已作失业登记,并且有个人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介绍郑州失业保险的领取条件、渠道、流程及所需资料。
前提或条件
政务服务网申请所需资料
步骤或流程
1
根据相关规定,申领失业补助金需要满足的条件。
2
符合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登录郑州市政务服务网,登录的官网首页界面。
3
在官网首页右上角的搜索框中输入“失业保险”,快速查找需要办理的业务。
4
在搜索结果中选择“失业保险金申领”,点击右侧的“网上办理”。
5
在跳转页面,查看办理该业务所需的申请材料。
6
在同一页面查看该业务的申请和受理审批流程,然后进入在线办理系统,根据系统引导提示完善相关登记信息并上传上述材料,提交后即可完成申请。
绍兴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方法:
1、社保局规定办理失业报备。这需要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社保局规定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4、失业登记之后。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个人后续的准备。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流程如下:
1、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2、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4、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后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1、不可以领。自己交社保的就是代表失业,压根就没交失业保险,所以不能领取失业金,并且领失业金期间是不用交社保的。
2、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失业金是退休前,被动失业(单位解雇)时失业保险发放的救助金,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后开始按月领养老金,不属于被动失业状态,不再是失业保险救助范围,即使退休前办理失业金领取的,在到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开始领养老金时,失业金也会停止发放。
2、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3、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具有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2、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失业保险的用处是: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进而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未交满一年保险,不能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要满足的其中一个条件为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的领取期限,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1、所在单位和本人缴满了1年及以上的失业保险;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这里包括:
(1)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
(3)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和求职登记的。
只要同时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就可以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按照规定到社保局办理失业社保金申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领取失业金对退休有一定的影响,在失业期间可能会造成养老险断缴,无法累计缴纳时间。社保断缴有什么危害,不清楚的朋友点这里:裸辞一时爽,断缴火葬场——细说社保的转移、续保与自缴
那一直失业,是不是就可以一直领下去呢?想多了哈!失业金的领取是有期限规定的,主要是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的时间来定。
缴费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缴费5年及以上,每满1年增加1个月失业金,其中10年内最长为18个月,10年以上最长为24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话,缴费时间就会重新计算。
不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之前失业没领完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也是不超过24个月。
至于领取的金额,是与当地最低工资基数直接挂钩的,各个地区都有所差异,建议打当地社保服务热线:区号+12333询问一下。
94人
24人
76人
87人
43人
11人
6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