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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失业保险金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
2、如果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办理的失业登记就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它的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就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原工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其作为失业人员报其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6、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其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其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7、本人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持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
8、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9、如果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亲戚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自己离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自己辞职的是因本人意愿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一般不可以一次性领取。但是如果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从事个体经营、兴办企业,凭其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将其应领取的失业金一次性发给本人。即以上情况可以一次性领取。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十条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持失业人员死亡证明、领取人身份证明、与失业人员的关系证明,按规定向经办机构领取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其供养配偶、直系亲属的抚恤金。失业人员当月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可由其家属一并领取。
1、一般是在月中或者月尾,在15号左右或者30号左右。首先失业金都是有规定的每个月的特定时间拿,而且一般都是月中或者月末可以拿。
2、如果已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办理的失业登记就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它的资格。必须有求职要求,就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必要前提,而且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3、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本质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人时候缴纳的失业保险;而一次性生活补助,主要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2、针对人群不同
失业保险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而一次性事业生活补助是针对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3、享受待遇不同
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员工失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补助是用人单位每个月给该农民职工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二,等到该农民职工失业的话,可以一次性拿回单位按月缴纳的这半分之二。
领取流程是:
1.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 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自己离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自己辞职的是因本人意愿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故,根据规定并未明确规定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各地区规定的时间不同,一般为30日或者60日,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2.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3. 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没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交保险的方式如下:
1、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户口本去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申报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2、发表登报声明,携带户口簿、身份证、二寸免冠照片1张和毕业证书协助补办就业失业登记证;
3、由现工作公司出面,带与新公司签定的合同,按当地社保所规定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做备案的时候重新办理新就业证;
4、农业户口,可直接到户口所在地劳动所办理;
5、补办齐全就业失业登记证即可交保险。
1、按社会保险法规定,办理领取失业保险同户口性质没有必然联系,也不区分本地和外地户口,只要符合参保条件,就可以按法律规定享受相应失业保险待遇。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
3、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4、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5、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社保卡和失业保险无关,是看你是否缴纳过失业保险,而且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才可以领取;
2、领取失业金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携带本人身份证;
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综上,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1、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缴费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的;非本人意愿失业;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申领资料符合按规定要求,完整齐全、真实。
2、第一步申请:申办人在参保人参保所在镇(街)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3、第二步受理:受理员当场对纸质材料进行受理审核,接件受理员审查申请材料,一般情况当场作出受理决定;申办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予以受理;申办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接件受理员不予受理,告知申办人补齐资料。
4、第三步审核:初审通过的,受理员在系统录入有关资料,进行待遇核定,确认系统的核定结果正确后,打印《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核定表》、《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与申请资料一并提交复核员复核,业务复核员对有关的待遇资料进行全面复核,复核签名后,将《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等资料反馈申办人签收确认。
5、第四步办理结果:申办人当场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支付决定书》,于15日后凭社会保障卡或存折到所在银行网点领取待遇。
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如何补交的,如果想补缴失业期间的养老保险该怎么办呢。
前提或条件
养老保险手册保险金额
步骤或流程
1
养老保险的用处在哪里
2
失业期间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养老金在哪里领取呢
3
工作调动转移养老保险手续怎么办
4
转移养老保险是档案怎么办
5
灵活就业的应该把档案和保险放在哪里呢
办理失业登记以后一般一个月左右可以拿到失业金。劳动者自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一般而言,只要手续资料齐全的话,被公司辞退后的下个月就可以领取。
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如果当地可以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不要办理企业挂靠,相同情况下,会多缴纳社保费。
不挂靠公司,没有补贴。
如果没有就业单位,根据个人情况而有差别:
1. 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或者社保办理自谋职业缴纳社保两险(养老和医疗)
2. 如果当地允许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
3. 如果当地不能办理自谋职业两险,那么只有通过当地社保中心办理代缴五险。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相关的规定,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内跨统筹地区转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职工失业保险手册》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并按迁入地标准领取失业保险金,不需划转资金。
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
如果个体户在失业的情况下,没有工作生活没有经济来源,那么个体户是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连续两次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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