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8篇优质的办理养老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怎样办理养老保险续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参保者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者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的申请,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会向参保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对于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会向申请单位或参保者作出书面上的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会办理好转移接续的相关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的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者。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本市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户口簿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户籍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2. 具有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居住证等资料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或居住证登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
3. 未办理居住证的外地户籍人员: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社保卡、银行账号到原单位参保社保经办机构接续参保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二条
个人交养老保险要的材料是:除了提供三张一寸近期照片,还根据不同的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一、自由择业人员需携带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
二、解除劳动关系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以及复印件。
三、失业人员需本人城镇户口簿、身份证以及复印件、本人失业证以及复印件。
四、个体工商户需营业执照、身份证及复印件。
南京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结算管理中心。
地址:南京市水西门大街61号。
电话:02586590868。
需提供的资料:
1、填写《某某市企业参保人员跨省就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
2、本人身份证、社保卡,社保卡丢失的可在单位辞工转保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
3、单位在申请表上盖章或开具本人辞工转保证明,已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并停交社保时,办理缴费凭证则不需此项。
1、申请人向社保局递交申报材料,社保局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养老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参加养老保险之后,就可以保障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然而有时候我们会到不同的城市工作,换了工作岗位之后就需要办理养老保险续接了。
1. 参保者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者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将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的申请,对于符合规定条件的,会向参保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的信息;对于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会向申请单位或参保者作出书面上的说明。
3.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会办理好转移接续的相关各项手续。
4. 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者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一般会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的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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