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7篇优质的申领失业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时限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2、总之,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
3、当然,每个地方的失业保险条例可能存有差异,具体的当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期限,可以向当地的社保局咨询。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有具体的程序,公司人事部到社保局办理解聘报备,并获得审核回复。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手续。
1、本人身份证明。
2、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3、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4、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5、原工作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后7日内,将其作为失业人员报其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6、在劳动合同期满后20日内,持缴纳失业保险的有关材料将其档案转移到户口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且为其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
7、本人应当在劳动合同期满后40日内,持该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和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同时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和求职证,从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
8、从办理失业登记的次月起,持身份证、失业保险金领取证及求职证,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9、如果因病不能亲自领取的,可以委托亲戚持上述三证、医院诊断证明和代领人的身份证代为领取。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1、领取人在失业之前,所在单位及个人已经参加失业保险。
2、领取人在申请领取时,其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已经满1年。
3、领取人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4、领取人失业不是本人自愿中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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