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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20篇)

发布时间:2024-01-25 07:35:04 热度:7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工伤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第1篇】工伤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意思

工伤保险缴费基数的意思是:参保单位为参保人缴纳工伤保险所依据的缴费基数,具体为参保单位职工工资总额。

其中,该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是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全体职工(包括农民工、临时工等)劳动报酬(包括计时工资、奖金、津贴等)的总和。

目前,我国工伤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在0.5%-2%之间,用人单位需根据职业类型选择缴纳。

【第2篇】工伤保险公司怎么赔偿误工费

工伤保险是不赔偿误工费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3篇】买工伤保险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申报材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工伤保险费费率核定表。

公司申报材料:

1、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基本情况表;

2、职工原始工资发放明细表;

3、参加工伤保险职工减少报告表;

4、参保职工工资收入月报表;

5、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第4篇】工伤保险多久可以报销

办理工伤保险报销程序之后就可以进行报销,没有具体的规定,一般不会超过一个领取工资的周期。

工伤保险报销程序:

1. 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 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 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 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 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 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第5篇】买了工伤保险单位也要赔吗

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6篇】60岁以上老人能买工伤保险吗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60岁以上老人已经到退休年龄不属于劳动关系,不能入工伤保险。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7篇】工伤保险待遇主张主体是什么

一般来说,在工伤待遇的保险待遇当中主体主要为用人单位或者是劳动者两个方面。但是根据案件的需要或是实际案件当中的情况差异可以对工伤待遇主体做出变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第8篇】工伤保险应遵循哪些原则

1. 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 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 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 个人不缴费原则。

5. 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 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 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 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 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规定

【第9篇】民工工伤保险费率怎么定的

1、农民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后,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同时向单位所属社会保险分中心备案。同时,应到定点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救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伤(病)情稳定后及时转到协议医疗机构继续治疗。

2、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工伤保险费计算的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元”。

【第10篇】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吗?

因为不少劳动者从事的是高危行业,所以难免会出现工伤意外,因此也需要购买相关的保险来进行保障。那么,工伤保险可以单独买吗?

工伤保险是社保当中的一种,而社保中的五险都是强制要求缴纳的,所以工伤保险是不可以单独购买的。一般都是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社保后,再由单位全额缴纳工伤保险的保险费,它不需要职工来缴纳保费。

由此可见,工伤保险并非是一个独立的险种,在购买时自然也就要连着社保一起买了。而且只有在职职工能够有工伤保险,失业人员是不会有工伤保险的。

不过也可以单独投保一些商业意外伤害保险来作为工伤保险的补充,像有不少企业就会为从事高危作业的员工投保相应的团体意外伤害险。

总的来说,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都是无法单独购买工伤保险的。

【第11篇】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哪一方承担

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12篇】平安保险工伤险怎么买

平安保险工伤险购买途径有很多,如平安保险公司柜台、平安保险商城官网和app、客服电话95511、平安保险业务员等。

不过,平安保险工伤险与职工社保工伤险有不同,保障的范围更广泛,也可以说就是商业意外伤害保险,具体保障责任需以保险产品的条款约定为准。如果已参保职工医保,再投保平安保险工伤险,可以作为一种补充。

【第13篇】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谁承担

工伤保险待遇中的本人工资需要用人单位自己支付承担,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14篇】意外险能代替工伤保险吗

意外伤害险并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险是一种商业保险,它以赢利为目的,由商业保险公司管理。

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具有强制性,目的在于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工伤风险、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第15篇】买了工伤保险单位也要赔吗?

工伤保险是减轻用人单位的负担,如果交了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后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用人单位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没有交工伤保险,用人单位要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第16篇】工伤保险待遇中有哪一些自费项目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

二、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

三、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无医疗保险,自费;

四、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自费;

五、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超标准的,自费;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17篇】工伤保险怎么样查询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那么工伤保险怎样查询呢?

1. 打开微信,找到'钱包'选项,并点击进入。

2. 在钱包界面中找到'城市服务'选项,并点击进入。

3. 在跳转的界面中找到“社保”选项,并点击进入。

4. 在社保界面中,点击'社保查询'。

5. 之后即可查询到工商保险的缴费记录。

【第18篇】工伤保险有没有误工费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赔偿的项目不包括误工费,但有一般不超过12个月的停工留薪期。《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19篇】工伤保险有哪一些是自费项目

工伤待遇中的自费项目有:

一、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擅自到非定点医疗单位治疗的,自费。

二、治疗工伤所需药品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不符的,自费。

三、工伤职工治疗期间,引发的其他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如无医疗保险,自费。

四、工伤职工到非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自费。

五、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超标准的,自费。

【法律依据】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20篇】团体意外险和工伤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1. 价格不同。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是国家给予的影响福利政策,因此价格较低,最低只需十几元。而团体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具有营利性,因此价格比较高,每年可能需要上百上千元。

2. 保障额度不同。工伤保险会根据社保目录报销医疗费用,包含的项目有很多,不同地区的标准也不一样。团体意外险的保额是根据雇主购买的产品有关系,保险合同会明确约定保险额度。

3. 保障范围不同。工伤保险是针对员工工作过程中,在工作地点,因工作原因导致发生人身伤害的情况。团体意外险则是给员工提供在24小时内发生的意外伤害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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