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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职工与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之日起,带以下材料到受理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单证手续:职工缴费凭证;个人身份证明;一寸近照四张。
第二步,经办机构对领取者及其单位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
最后,经办机构按月将应发的失业保险金划入指定银行,由银行按月发放。
1、首先,单位帮领回之前提交的审核材料,社保局失业待遇科会在《审核确认表》上备注是否审核通过的情况。
2、拿回来后,失业人员会接到原单位的通知去领取本人需要办理的材料。一般社保局那边会告知单位的负责人,所以如果本人不懂的可以问单位办事的负责人。
3、如果个人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后,就要在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去社保局失业待遇科办理《失业证》。
4、准备好材料。
需要带上自己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合同的证明、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确认表、1寸近期照片3张,就业失业登记证,以及制定的银行卡及复印件一份。
5、注意事项。
《职工失业证》必须本去办理,其他人不得办理。但是原享受过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职工失业证》必须要交回经办机构。
6、办理时间。
一般失业保险待遇科每周一至周五办理的业务不一样,比如我们这边是周一周二办失业人员登记,周三进行审核资料,周四周五办理单位提交的相关材料,所以失业人员去办理领取失业金只能周一周二去。具体的工作安排要咨询当地的社保局即可。
7、领取失业金。
把材料交给工作人员办理后,会告知你从哪个时间开始可以领取多少的失业金,能领多久。所以要注意这个时间,不要认为能一直领取下去,毕竟领取失业金只是交社保享受的一项福利,要珍惜这样的待遇,争取找到工作。
1. 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满足相应的条件。
2.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3. 又根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后重新就业的,再次失业时,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失业人员因当期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原有缴费时间予以保留,重新就业并参保的,缴费时间累计计算。”
4. 可知失业保险的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但必须满足前次失业没有申领过失业保险金的条件(领过则必须重新计算缴费时间)。如满足条件,原有缴费时间和当期缴费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并且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1、本质不同。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人时候缴纳的失业保险;而失业补助金,主要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2、针对人群不同。失业保险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而一次性事业生活补助是针对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3、享受待遇不同。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员工失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补助是用人单位每个月给该农民职工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二,等到该农民职工失业的话,可以一次性拿回单位按月缴纳的这半分之二。
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交养老保险。法律只是规定了,如果失业人员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如果失业人员暂时领取失业金的,可以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失业再就业后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
1、首先,准备好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登记卡、(终止、解除、开除、除名)辞退原件、劳动合同原件、免冠一寸彩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社会保障卡这些材料。
2、然后,本人带着上述材料前往就业局大厅失业保险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的领取。一般来说,失业保险金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和暂停失业保险后60天内申领有效。
3、需要注意的是,主动离职者本次不能享受失业金。再次就业缴纳失业保险费,并且再次失业时需要提供本次的缴费登记卡、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协议可合并计算。
4、在审核通过之后,失业保险金会由户口所在区县(自治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失业人员凭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
5、除此之外,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以单位名义参加社会保险,将会被视为再就业。这时候,就会停止对其发放的失业金和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辞职能领失业保险金吗
自己辞职后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二、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不一样。失业补助金就是参加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在参保缴费不满一年或参保缴费满一年,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这些人在失业期间可以领取失业补助金。
失业保险金就是按照相关规定,所在单位和个人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超过1年,出现非本人意愿导致中断就业的,在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情况下,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总体来说,判断两者的区别主要在于社保缴纳是否超过1年和是否为主观愿意导致失业。
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在我国,对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次数并没有明确规定,只要参保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即可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如果参保人再次失业,那么缴费时间将会清零重新计算,重新领取的时间与上一次失业应当领取却没有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合并计算,最长不能超过24个月。
2、综上所述,一个人的一生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次数没有限制,只要符合条件即可领取。但需要注意的是,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跟缴纳期限有关,如果领取过一次失业保险金,则缴纳时间清零,重新计算。
失业之后想要申领失业保险金,但是在期待之中等待的结果却是申领失败,审核不通过,很多人对这十分的不解,自己明明是被公司辞退的,为什么会申领失败呢?
1. 没有满足所有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 提交的材料不齐全,需要提交的材料是: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3. 个人社保是在缴状态,很多人失业之后会选择自己缴纳社保,这会影响失业保险金的申领。
4. 在领取阶段性补助金期间,阶段性补助金适用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领取阶段性补助金期间不享受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失败的原因大致上以上这些,若都不是,建议去申领处咨询工作人员。需要注意的是,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期间,若是找到了工作,一定要及时的报告,暂停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否则会产生不良影响。
1、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2、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按照省级人民政府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其他单位人员失业后(以下统称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适用本办法;按照规定应参加而尚未参加失业保险的不适用本办法。
3、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设立的经办失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按照本办法规定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审核确认领取资格,核定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期限及标准,负责发放失业保险金并提供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缴费1-4年: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2、缴费4年以上:超过4年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3、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主要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来计算。
1、具有失业金领取条件的,需要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失业人员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之后方能领取到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后次月领取,是打卡发放,按月在当地领取。
2、如果领失业金,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必须注明是非个人意愿(如辞退、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等原因)才能够领取失业金。如果是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下面介绍福州市失业保险金的发放金额标准:
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发放,包括失业人每月基本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失业保险费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包括失业人每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二十年及以上的,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发放,包括失业人每月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1、失业保险交满一年以上的(没满2年有一年半的可以领取四个月,然后每增加一年即可多领两个月)。
2、非本人终止劳动合同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基本满足上面的就可以领取, 网上还说需要办理事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这些都是办理失业保险的步骤里面的。详细的可以在公司裁员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咨询公司的人力资源部。如果达到标准之后人力资源的会给你一份失业保险金申领表、一份求职登记表、一份离职证明,其中失业保险金申领的需要复印三张。
4、上面资料准备好之后需要到你户口所在的计生办盖章。在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反面会有一栏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这需要计生办的盖章。
5、然后把上面的几分资料里面内容认真填好, 里面有写购买保险的时间这些不知道怎么填写的可以让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来指导填写。填写好之后需要在资料上都贴好照片, 还需要交一张贴在领取证上面的。
6、然后在把资料上交给原公司的人力资源部, 大概等15个工作日就能把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书拿到,办理失业保险最好是在离职后不久之后就需要办理。 失业保险金领取证下来之后会还有一个培训通知、失业保险金领取证。离职证明、以及一份原有的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表。 拿到之后需要前往指定的区政府去盖章。
7、盖章之后然后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培训, 培训内容也就是讲讲失业保险如何领取,失业期间医疗、养老保险如何续费等问题,还有劳动保障局组织的免费培训, 这个可以参加可以不参加。这个培训必须要参加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来参加培训之后就知道如何领取了。
自己离职的,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才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自己辞职的是因本人意愿和个人原因造成的失业,所以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第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第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请失业保险金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原工作单位和您参加失业保险并且按月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二)必须是非因您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因辞职、自动离职等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三)必须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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