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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数最低缴纳多少(20篇)

发布时间:2024-01-22 12:41:01 热度:6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社会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社会保险基数最低缴纳多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社会保险基数最低缴纳多少

【第1篇】社会保险基数最低缴纳多少

每年社保都会在固定的时间,这个时间一般是在3月或者7月,各地的规定不同而不同,需要核定社保基数,并发布最新的最低基数和最高基数。

根据职工上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申报新的基数,需要准备工资表这些证明。

社会保险基数最低缴纳为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当地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具体可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及相关规定,(1)职工工资收入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缴费基数;(2)职工工资收入低于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缴费基数;(3)职工工资在300%-60%之间的,按实申报。

职工工资收入无法确定时,其缴费基数按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公布的当地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确定。

【第2篇】社会养老保险的作用是什么

1. 有利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通过建立养老保险的制度,有利于劳动力群体的正常代际更替,老年人年老退休,新成长劳动力顺利就业,保证就业结构的合理化。

2. 养老保险为老年人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使老年人老有所养。提供了社保之后,从社会心态来说,人们多了些稳定、少了些浮躁,这有利于社会的稳定。

3. 劳动者退休后领取养老金的数额,与其在职劳动期间的工资收入、缴费多少有直接的联系。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积累以数十年计算,使得养老保险基金规模更大,为市场提供更多的资金,有利于国家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

【第3篇】社会保险里的大病险管什么用

1、城乡居民患病产生高额医疗费用给予报销,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问题,解决因病经济萧条问题;

2、重病保险保障范围与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衔接。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

3、重病保险在参保人患重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

4、高额医疗费用,可累计负担。判定标准: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5、合规医疗费用:指实际发生的合理医疗费用,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

【第4篇】怎么查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记录

查询个人养老保险缴纳情况可以到社保中心查询、拨打社保客服电话查询、直接在社保局官网查询、或是通过社保局自助查询机来查询。

查询个人养老保险有以下四种途径,具体如下: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账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3、上网查询。登录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号和密码,即可查询到本人参保信息,缴费情况也可查到。还可以通过支付宝查询,支付宝—城市服务—社保查询。

4、自助查询终端查询。各地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在业务经办大厅中均设有自助查询终端设备。参保人员可以凭借本人的第二代身份证原件,通过终端设备的证件感应区,查询到自己的养老保险缴费和记账情况。

【第5篇】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则可以多领取。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

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 现在的退休年龄为:男性60岁,女性55岁。当然从事高风险工种,失去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可以申请提前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待遇。

【第6篇】临海社会保险个人参保可以交吗

临海社会保险个人参保可以个人通过去社保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具体流程如下;

1、个人办理社保的,可以直接去当地的社保局进行缴纳社会保险金的办理程序;

2、单位代办的,个人向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签订代理合同,提交有关办理的个人信息,并缴纳相应的社保费与服务费,代理部门会按月为个人缴纳社保,个人可以在当地的社保局查询自己购买社保情况的明细,在次月领取社保卡,这类人群通常有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者、短暂失业者等。

【第7篇】社会保险和五险一金有什么区别

1. 理论定义不一样。社保是一种强制性的保险,可以为参保人员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提供经济帮助,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生活。具体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五险一金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简单来说就是,五险一金除了社保包括的五种保险之外,还包括住房公积金。

2. 保险范围不一样。社保具体是指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五个险种,五险一金除了社保包括的五种保险之外,还包括住房公积金。

3. 包含保险内容不同。社保不包含五险一金,但五险一金包含社保。根据我国相关条例规定,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按时足额的为员工缴存五险一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

【第8篇】社会保险关系包括什么

社会保险关系包括养老保险关系、医疗保险关系、失业保险关系、工伤保险关系和生育保险关系。

社会保险关系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说,社会保险关系是指社会保险当事人之间在社会保险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联系。从广义上讲,社会保险关系还包括社会保险同社会救济与社会福利的关系同商业性人身保险的关系。

【第9篇】简述社会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社会保险法》第三条: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起支架作用的重要法律,是一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它的颁布实施,是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中的又一个里程碑,对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维护公民参加社会保险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使公民共享发展成果,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10篇】社会保险登记表怎么填

社会保险登记表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单位地址、参保单位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以及工商登记信息等,具体的填写方法为:

1. 按照社会保险登记表的内容填写,填写单位名称时需要填写经过有关部门核准的执业证中的具体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2. 然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单位类型、参加险种等信息。

3. 社会保险登记表中的组织机构代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进行填写。

4. 如果在填写过程中有不确定的选项,可以拨打12333咨询当地的社保局。

【第11篇】社会保险法宣传口号

1、遵守社会保险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2、遵守《社会保险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3、职工再就业之路,失业保险相助。

4、早参保实惠,晚参保吃亏,不参保后悔。

5、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6、医疗保险就是好,幸福家庭少不了。

7、新型农保是靠山,老有所养才平安。

8、新农村,新农保,新生活。

9、看病花钱不再难,医保帮你过难关。

10、居民医保合民心,互助共济顺民意。

11、和谐家庭,社保为先。

12、漫长人生路,社保伴我行。

13、精彩人生始于劳动,和谐社会基于保障。

14、进城务工同样保,制度公平就是好。

15、现在不参保,将来有烦恼。

16、夕阳无限好,只因有社保。

17、医疗保险进万家,政府关爱你我他。

18、要养老,找社保。

19、养老保险为你送上幸福晚年。

20、实施社会保险,共享发展成果。

21、工伤事故不幸,工伤保险有情。

22、工伤保险与工伤职工风雨同舟。

23、工伤保险为职工撑起安全保护伞。

24、儿女虽然能防老,保障还要靠社保。

25、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

26、搭建就业桥,构筑社保网。

27、参加社会保险,终身受益匪浅。

28、参加社保,越早越好。

29、参加工伤保险,化解工伤风险。

30、参保今天,收获明天,排解人生风险。

31、参保今天,收获明天,保障未来。

32、参保缴费与领取工资同等重要

33、参加社会保险,依法安享晚年。

34、参加社会保险,解除后顾之忧

35、参加社会保险,共建和谐社会。

36、参加生育保险,维护女职工权益。

37、生儿育女能防老,可靠还要有社保。

38、社会保险,关乎国运,惠及子孙。

39、社保在手中,踏实在心中。

40、社保手牵手,民生心连心。

41、人生自古谁无老,养老还得靠社保。

42、农民进城务工,社保改变一生。

43、农村养老保险好,胜过养儿来防老。

44、年轻早参保,夕阳无限好。

45、养老保险使您老无所忧,医疗保险使您病无所虑。

46、为参保者服务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神圣职责。

47、社会保险作保障,哪里就业都一样。

48、社会保险与您共享安康的生活。

49、社会保险与您风雨同舟。

50、社会保险是实现社会公平的调节器。

51、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保险。

52、社会保险进万家,真情温暖你我他

53、完善社会保险体系,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第12篇】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给交社会保险,可以跟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之后,公司依然是不给缴纳社保,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劳动监察协商无果后,到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劳动仲裁和诉讼。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第13篇】社会保险包括哪几种保险

众所周知,社会保险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非常重要的,提供了极大的保障,而且当员工入职公司之后,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给员工缴纳社保。可是有些人对于这方面不是很清楚,都在咨询社会保险包括哪几种保险呢?往下来看看就清楚了。

社会保险费用

其实社会保险简称社保,包括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等。而且社会保险是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劳动风险时,本人及家庭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法律制度。

据了解,社会保险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但是值得一提的是,各地区均有强制的不同险种,但至少是三险,而且也会根据地区的劳动局相关规定来强制执行,大家可以咨询相关部门了解清楚。

【第14篇】社会医疗保险可以自己交吗

可以,个人可以缴纳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如果过去没有在参保地参保过,那么一般只能在户口所在地参保,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缴费。如果已参保过,那么直接续保,然后按灵活就业人员政策参保即可。

【第15篇】保险有什么社会价值

1、测量社会总风险的晴雨表。现代保险业建立了覆盖面广、数据量庞大的风险数据库,能够包含时间跨度长且类型丰富的历史状态,为全社会在风险识别与风险防范上提供技术支持。

2、社会财富再分配的均衡器。保险可以对已经积累的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不但能以保险赔付的方式,在灾害或其他危机来临时帮助企业渡过艰难期,也可以集中社会闲散资金,完成对部分领域的投资,支持技术创新。

3、促进社会公平稳定的助推器。保险最显著的作用是维护未来财务状况的稳定性,保险行业可以通过赔付等机制帮助投保人,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

【第16篇】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

1、社会养老保险新政策是指为了切实保障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出的政策,以此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

2、《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

4、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5、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时,按下列方法计算转移资金:

(1)个人账户储存额:1998年1月1日之前按个人缴费累计本息计算转移,1998年1月1日后按计入个人账户的全部储存额计算转移。

(2)统筹基金(单位缴费):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6、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7、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8、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9、跨省流动就业的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下列规定确定其待遇领取地:

(1)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所在地的,由户籍所在地负责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而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在该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当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3)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回上一个缴费年限满10年的原参保地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4)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所在地,且在每个参保地的累计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及相应资金归集到户籍所在地,由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待遇领取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第17篇】2023年湛江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

2023年湛江社保缴费基数 2022湛江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最新)

有效时间:2023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

一、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2941元/月,下限调整为3800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调至22941元/月,下限调至4588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含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至19002元/月,下限调至5067元/月,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四、失业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4507元/月,下限维持1410元/月不变,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五、用人单位应按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为基数如实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本单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等特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下限分别调整为22941元和4588元,执行时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第18篇】2023年苏州市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2022社保缴费基数

职工养老: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灵活就业:

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25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1821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4250元。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调整为8%,大额医疗费用社会共济基金按每人每月5元的标准缴纳。

三、请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及时关注缴费基数调整信息,切实做好缴费相关工作。

医保: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下限按4250元执行,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执行。

不符合享受职工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有关最低缴费年限法定的参保人员,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办理一次性补足缴费年限手续时,月缴费基数按7273元执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基数为4250元。

2023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8%(在职工医保用人单位缴费率和个人缴费率之和基础上降低一个百分点)。按新基数和缴费比例,灵活就业人员一个月医保参保费用为345元,与原缴费标准347元基本保持一致。

【第19篇】2023年江苏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一个月

2023年江苏社会保险基数是多少一个月

一、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月、下限按4250元/月执行。

二、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上限暂按21821元/月、下限按4250元/月执行。

三、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425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21821元。

四、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统一为4250元/月,缴费比例为5%。

【第20篇】社会保险基数什么意思

1、社会保险基数简称社保基数,是指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 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它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1月至12月的所有工资性收入所得的月平均额来进行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是计算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社保费和职工社会保险待遇的重要依据,有上限和下限之分,具体数额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而定。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社会保险共涵盖五大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

3、每年7月,参保单位须到办理参保登记的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或区社会保险所(以下统称 社保经办机构)申报下一结算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参保单位申报的缴费基数,须经参保职工本人签名或采用公示的方法确认。

缴费单位不按规定申报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暂按其上一年月缴费基数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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