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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办理程序:(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4102计划生育1653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生育保险报销范围: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本人或所在企业持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婴儿出生、死亡或流产证明,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手续,领取生育津贴和报销生育医疗费。
可以的,丈夫的生育保险,妻子是可以享用的。
如果丈夫是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的职工,其未就业配偶只要是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分娩,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商业保险中医疗险对于生产费用的报销都是属于责任免除的,华夏保险中医疗险,医保通、小额住院医疗险中在责任免除条款中明确指出了因妊娠、流产、分娩(含难产)、避孕及节育(含绝育)手术、绝育后复通是保险公司是不保的。
但是针对异位妊娠(宫外孕)华夏医保通普惠版是可以保,但是华夏的住院费用补充2014对异位妊娠是不保的。
公司为职工办理的社保里包含有生育保险,为女性职工提供生育津贴、产假以及医疗服务等等。那么,生育保险可以补交吗?
生育保险一般是不可以补交的,因为社保里的生育保险是全部由职工所在单位进行缴纳的,职工个人并不需要缴纳。不过生育保险一旦断缴就会停,而且断缴之后也不需要补交,只要续交上就可以了。
很多人担心断缴后如果不补交就无法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其实一般只要连续缴纳保险费9个月或一年以后就可以按保险条款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当然你在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时候必须处在正常缴纳保费的状态。
因此只要你目前有正常缴纳保费,且连续缴纳保费达9个月或一年以上,那么哪怕你在连续缴纳保险费9个月或一年以后有断缴过几个月也没有关系,一般是不会影响到你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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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12个月及以上,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2. 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时,参保单位为其正常足额缴费已满6个月不足12个月,且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一、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 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生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4. 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或者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表。
6. 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7. 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8. 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申领表。
9. 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 收款收据。
二、用人单位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申报汇总表。
2. 社会保险登记表。
3. 参加基本养老、工伤和生育保险人员增减表。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社保中的生育保险是由国家强制性参保的,不分男女,旨在为在职工提供保障。为了使不明了该险种的人了解生育保险相关政策,下面将详细为您分析。
据规定,男职工享受生育保险需满足以下条件:配偶是城镇户口的,须提交失业证或居住地居委会的无工作单位证明和经办机构规定的相关资料;是农村户口的,须提交其居住地村委会出具的无工作证明和规定的相关资料。
【法律依据】
根据《生育保险条例》第四条,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基金的利息收入和依法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1、单位社保专干持所需资料到指定地点申请报销,并如实填写医疗费用报销信息登记表。
2、经办机构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是否齐全、真实进行审核。
3、审核无误后,进行信息录入,签收并打印回执单。
4、申报后15个工作日内,经办机构完成对医疗费用的审核和结算。
5、通过银行将报销费用划入参保人员提供的银行存折或银联卡或医保个人账户卡。
6、通过手机短信告知参保人员报销费用、支出单号码。
1.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 申报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贴,需填写《生育保险待遇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孩子的)、出院小结等材料,于每月1-10日之间的工作日前往市医保中心生育科办理申报手续。(相关手续应在分娩后一年内办理)
生育保险没有办理异地转移这一说法,生育保险就是不能转移的。
同时不能转移的保险还包括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
但是养老保险可以跨省转移,医疗保险可以转划,住房公积金可以一次性转移账户全部余额。
生完孩子报销生育险一般是在第二个月,最晚当年内报销即可。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法律依据】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1、生育医疗费: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业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2、生育津贴: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生育险,并不代表我们就拿不到任何补贴了,单位是有义务必须给我们支付生育费的。
3、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职工因计划生育实施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等计划生育手术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根据成都的相关政策规定,成都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婚姻法等法律法规。
2. 初次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从办理之月起连续不间断参保缴费满12个月生育的,已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连续缴费不间断满12个月(不含补缴)后生育的。
3. 在生育、流产施行前应持有计划生育部门批准的生育指标。
4. 报销时仍处于参保缴费状态。
相关的报销流程:
1. 自生育之日起一年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
2. 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生成拨付单据。
3. 单位经办人或个人领取拨付单据,报销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生育保险有对账单,参保人可以带上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当地社保部门申请查看,也可以通过社保官网、12333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等途径查看,内容包括缴费基数、单位缴纳金额、缴费类型、应实缴月数、缴费时间等。
生育保险是在职员工所享受的社保,险种还有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都有对账单。
随着国家对于三胎政策的开放,不少家庭准备生三胎,所以相关咨询越来越火热,比如生育保险,大家都知道女性缴纳五险一金里面包括生育险,生孩子后满足一定条件可以领取生育津贴,那么男性的生育保险可以给妻子用吗?有什么条件?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相关内容分享,感兴趣的小伙伴一起来看一下吧。
根据政策,如果丈夫参加生育保险满一年,失业的配偶只要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就可以享受生育保险的生育医疗费。丈夫需在妻子分娩后次月1日起一年内向社会保障局提供相关资料申报。
有一点需要特别注意。丈夫必须连续参加一年的生育保险。不满一年的,生育医疗费用由个人先行支付。累计满12个月后,在妻子分娩后一年内,也可向相关部门申请报销。
因此,男性缴纳生育保险并非一文不值。特殊时期老婆可以用,也能省不少钱。
以上就是男性的生育保险可以给妻子用吗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各地生育保险报销方式有所不同,如果是在本市定点医院生育的话,生育医疗费用可在出院结算时用社保卡自动报销。如果异地生育的话,需要保留好医疗发票到社保中心报销。
具体报销流程如下:
1、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2、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4、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要领取生育保险金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 在职人员必须按规定参加社保,生育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满12个月以上,生育的当月和补缴生育保险费用的月份不计算入内。失业人员必须办理失业登记,申领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补贴的须当月有生育保险缴纳记录。
2. 在符合国家规定设置妇产科的医疗机构分娩、流产、实施计划生育手术。
3. 符合国家、省、市计划生育规定。也就是说,只要符合国家基本国策,二胎也能领取。
4. 待遇申领时效:生育的次月15日起,方可受理申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及时申领者,不再受理。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生育保险可以报销的费用如下: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
《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第六条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超出规定的医疗服务费和药费(含自费药品和营养药品的药费)由职工个人负担。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女职工产假期满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疗的,按照有关病假待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办理。
异地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
1. 携带资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提出报销申请;
2. 审核部门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3. 携带材料到生育保险窗口处办理待遇结算;
4. 受理核准后,工作人员支付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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