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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可以补交吗?(20篇)

发布时间:2024-01-19 18:55:04 热度:5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失业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失业保险金可以补交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失业保险金可以补交吗?

【第1篇】失业保险金可以补交吗?

可以补交,但需要由用人单位进行补缴,个人不能补。

失业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

它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之一。

【第2篇】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有什么区别

1、本质不同。失业保险金是根据企业或事业单位用人时候缴纳的失业保险;而失业补助金,主要指农民合同制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其用人单位已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经办机构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

2、针对人群不同。失业保险金是针对企业或事业单位人群,而而一次性事业生活补助是针对农村户口来城市打工的农民工。

3、享受待遇不同。失业保险金缴纳失业保险满一年员工失业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而一次性生活补助是用人单位每个月给该农民职工缴纳工资的百分之二,等到该农民职工失业的话,可以一次性拿回单位按月缴纳的这半分之二。

【第3篇】异地失业保险金转回老家怎么取

失业人员回原籍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市经办机构进行审核并办理转迁手续,为失业人员开具《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交失业人员本人,同时按规定将失业保险金、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费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等失业保险费用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失业人员回原籍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的,统一由市级经办机构办理迁入手续。市级经办机构对失业人员提供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转入人员在户籍所在地经办机构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第4篇】失业保险是什么

失业保险是社保组成结构之一,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结构之一,由企业、个人缴费以及国家财政补贴等渠道建立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满足领取条件后就能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一定的补助。

主要是为非本人不愿意就业、并办理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意愿的劳动者提供其在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保障,帮助其完成再就业的社会保障制度。

【第5篇】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多久

1、缴费1-4年: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2、缴费4年以上:超过4年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

3、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期限为24个月。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主要根据参保人缴费年限来计算。

【第6篇】辞职能领失业保险吗

本人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一定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劳动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退休;

(二)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失业;

(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第7篇】失业保险满多少年的可以领失业保险金

1、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四个月。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时间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十年以上的,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第8篇】失业保险金能申领多少金额

失业保险金能申领的金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9篇】未交满一年保险的失业金领取吗

未交满一年保险,不能领取失业金,领取失业金要满足的其中一个条件为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第10篇】失业金是领保险金还是补助金

1、失业补助金与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差额与全额,失业补助金标准为低于失业保险金80%,而失业保险金是全额失业金;共同之处在于两者必须参保失业保险。

2、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既有上限又有下限,上限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下限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设置上下限,目的只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而不是改善失业人员生活质量,具体标准由各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3、失业补助金:可以说是差额失业保险金,按规定标准不高于地失业保险金的80%。比如当地失业保险金1242元/月,相应补助金小于1242×80%((993元)。

【第11篇】可以领失业保险的情形有哪些

失业金领取的条件,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或者不按规定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劳动报酬,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9)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

【第12篇】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导语: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向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的基本生活费,是失业期间失业人员工资收入的临时补偿,那么主动辞职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主动离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只有员工被用人单位辞退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被用人单位辞退后,用人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并持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人员名单、档案等材料。经办机构审核批准后,一般可在下个月领取失业金。

劳动者只需要在经办机构办理银行卡,自己领取银行卡,失业金会直接打卡。除失业金外,经办机构还将在失业期间为劳动者办理医疗保险。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失业人员不能再就业,离法定正常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可以申请继续领取法定正常退休年龄。

继续领取的标准是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但不得低于当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女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经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可一次性领取相当于本人三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贴。

失业金领取标准是什么

失业保险金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省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省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但不得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低于当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1、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满两年的,可领取失业保险金三个月。

2、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6、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失业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金领取几个月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条例》规定,缴费时间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符合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可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温馨提醒:失业金领取是要满足一定要的要求的,所以大家在失业的时候是可以领取失业金,但也要看清楚失业金的领取次数哦。

【第13篇】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是:

1、失业人员到用人单位失业保险管理中心所在地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登记;

2、失业人员到失业管理中心进行求职登记和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申请通过后,工作人员在《劳动手册》上记载本次申领后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起止日期;

4、失业人员在每月的15日凭银行存折到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第14篇】领取失业金有生育保险吗?

领取失业金期间能享受生育险。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出生证》、《计划生育光荣证》、住院医疗费发票等材料到户籍所在街道就业保障事务所申请,由经办机构一次性支付4个月生育补助费,补助费标准为生育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70%。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5篇】辞职后怎么领取失业保险金

员工主动离职一般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16篇】养老保险包括失业险吗?

我国的社会保险法规定,一般情况下,社会保险简称社保。

社会保险通常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是为了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17篇】在深圳怎样领取失业保险金

1、领取条件:达到法定劳动年龄,并且具有劳动能力;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劳动关系;在深圳市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并按规定按时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后按规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意向,具体登记方法请参阅:失业登记证如何办理;

2、申请资料:填写《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深圳市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属市外调入的,须提供调入深圳市前连续工龄的档案材料;

3、办理流程: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到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当月申领的员工提供上述所需材料,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4、受理机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5、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第18篇】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多久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十二个月,根据《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金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年限计算,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19篇】领失业金期间保险怎么办呢?

领取失业金期间,不需要交纳社保、医保。政策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可以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计作缴费年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两年,在这两年时间里,有条件的也可以自愿缴费,连续计算缴费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20篇】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失业保险金停止领取的条件

步骤或流程

1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如下情形,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2

重新就业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再就业的,不再领取。

3

应征服兵役,应征不对服役,视同于就业,不再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移居境外的,不在我国大陆居住的,不再领取。

5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已有保障,不再领取。

6

不思进取,不努力再就业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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