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失业保险金公司保险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什么人可以领失业保险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的。
领取流程是:
1.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失业报备;
2. 社保局规定个人缴纳失业保险金超过一年以上并满足领取条件的,才能办理领取失业金;
3. 办理报备中用人单位需要向社保局递交四种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这四种材料有: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失业证明,失业登表,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4.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
5.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1. 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区别在于定位的不同。失业补助金是国家社保局对那些困难失业人员发放的临时生活补助,让他们可以有一定的生活基础,这个费用将直接从当地财政拨款当中进行支出。
2. 而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
3. 对此,我们能发现失业补助金本身是一个福利性的政策,而失业保险金是一种长期性的补助政策,即劳动者失业后才可以获取。当然,两者的申请材料也有一定的差异,例如失业保险金需要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而失业补助金则是没有这般限制。
失业保险其实就是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的物质帮助的制度。
1.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已办理失业登记。
2. 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 办理失业登记至关重要。
4. 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 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6. 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7. 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8. 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
9. 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1、参保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2、失业保险中心对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无误后,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失业求职登记表》。
3、失业人员认真填写以上表格。
4、交纳3张一寸彩照、1份身份证复印件。
5、办理完成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之一是已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3、办理失业登记至关重要。
4、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5、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6、按月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7、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8、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
9、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好多人都不知道离职后可以领取失业金,还有的人觉得麻烦干脆就放弃了,其实过程并没有想像的那么复杂,那么怎样才能领取到失业保险金呢
领取失业金必备条件:
一、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按照当地流程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需要准备的证件:
1、身份证2、户口本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2份)4、《失业证》5、照片
领取流程:(限大连地区,其他地区略有不同)
1、离职前要告知单位你想办理失业金,单位人力专员会去劳动保障中心给你开具《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上面会写你能拿多久的失业金和每月多少钱哦。
2、拿着所有的证件及《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去户口所在地社区或街道,办理失业登记,(没有失业证的同时办理失业证)。
3、办理之后还是拿着所有的证件及表格,去街道办理,街道会让你留一张银行卡(目前仅限大连银行),日后就用这张卡每月准时领钱了,完美~~~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1. 失业保险金能领多久取决于失业职工缴费年限。
2.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的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自离不可以领失业保险金的,按《失业保险条例》的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才可以去申领失业保险的,法律依据如下: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1、被保险人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自愿性失业;
(2)本人及单位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连续缴费满一年以上;
(3)进行失业登记;
(4)有求职要求并接受职业介绍和就业指导。
2、职工失业时,按以下程序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1)申领失业保险待遇,需在失业或劳动争议结案后六十天内,填写《失业待遇申报表》,并携带小一寸彩照两张、失业证明、户口簿(属干部、固定工身份的职工还须带个人档案)复印件来待遇计发科办理申领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同时还需到市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办理失业登记。
(2)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的失业职工,每月7-9号(法定休息日顺延)必须带本人《失业待遇证》亲自来清远市社会保险局失业签到处签到,否则将停发当月待遇,以后也不予补发,连续二个月不来签到的,按重新就业处理,停发所有失业保险待遇。
(3)失业救济金委托清远市工商银行统一于每月最后一天发放,失业人员凭存折到工商银行储蓄网点自行领取。
(4)失业的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年限(以下简称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1至4年的,每满一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可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每次失业,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尚未领取完的失业保险金月份前后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按被保险人原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逐月计发。
3、失业保险金领取多少钱
(1)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每满1年享受2个月失业保险金;
(2)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昆明最新失业金领取规定: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该职工或城镇未雇工个体工商户及城镇其他从业劳动者已履行缴费义务累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具备上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一般无法领取失业保证金:
1. 如果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被批准;
2. 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不愿意续签(单位未降低其收入之前提下)。
法律依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三)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二条第二、三项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五)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领取失业保险金办理手续:
1、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应持本人身份证、社会保障卡、《退工通知单》《南通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以及《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到相应的就业管理机构一条龙服务窗口办理退工和失业保险金的核定手续;
2、市区户籍符合领取条件的,凭《就业失业登记证》和已核定失业保险金期限和标准的《南通市失业保险待遇审核表》、社会保障卡,就近到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所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非市区户籍符合领取条件的,直接在核定失业保险待遇窗口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3、失业保险金自申领手续办结后,次月开始发放,请从申领失业金的次月凭社会保障卡于每月15日以后到就近的相关银行营业网点柜台或自动取款设备领取失业保险金。
1.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一年不满三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2.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三年不满五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3. 失业前累计缴费满五年不满十年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
4. 失业前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1、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2、被保险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1年以上不满2年,可以领取3个月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2年以上不满3年,可以领取6个月失业保险金。
4、累计缴费时间3年以上不满4年,可以领取9个月失业保险金。
5、累计缴费时间4年以上不满5年,可以领取12个月失业保险金。
6、累计缴费时间5年以上的,其超过5年的部分,按照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失业保险金的办法计算,确定增发的月数。
失业保险金发放比例标准是:
1、累计缴费时间不满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5%发放;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5%发放;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按最低工资标准的90%发放。
【法律依据】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八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重新就业的;
应征服兵役的;
移居境外的;
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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