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增值税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增值税有什么税收类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 生产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能扣除属于非固定资产项目的那部分生产资料的税款,不允许扣除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有的税款。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内生产总值,因此称为生产型增值税。
2. 收入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只允许扣除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的税款,未提折旧部分不得计入扣除项目金额。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大体上相当于国民收入,因此称为收入型增值税。
3. 消费型增值税。指在征收增值税时,允许将固定资产价值中所含的税款全部一次性扣除。这样,就整个社会而言,生产资料都排除在征税范围之外。该类型增值税的征税对象仅相当于社会消费资料的价值,因此称为消费型增值税。中国从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所有地区实施消费型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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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湖民声”大庆市网络问政平台
咨询非居住用房办理过户税费问题
目前,我市市区国有土地上非居住用房办理过户税费有哪些?如是首次转移登记,开发商企业过户到个人,买卖双方税率如何计算?
对此
大庆市税务进行了详细解答
01
非居住用房办理过户所需税费:
买方:契税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
卖方: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土地增值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及企业所得税(若卖方为自然人,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02
税费标准:
买方:契税税率5%;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税率为0.05%(契税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价格,2023年12月31日前,小规模纳税人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0.05%减半征收)。
卖方:房开企业转让已经登记的非居住用房,增值税税率9%;增值税附征(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附加2%),土地增值税以成交价格减除相关扣除项目后的余额计算增值额,适用30%—60%的超率累进税率;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0.05%征收,企业所得税需要根据企业的实际利润所得情况进行汇算,税率为25%。
注:企业销售不动产,需在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税费申报及缴纳,并开具发票。
税收优惠政策《二时税》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规定,没有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人或者单位,在临时取得报酬,需要开具发票的时候,是可以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的,需要个人拿着相关业务合同,信息等到税务大厅,然后申请代开发票。
个人到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发票,是需要我们按照企业劳务报酬所得数据进行计算缴纳社会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20%-40%,单笔超过5万的报酬,需要按40% 的比例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于个人来说,税负压力相对较大。
如今市场上,个人需要代开发票的需求是越来越多,因为现在市场上赚钱的方式并不单一,很多个人选择直接跟公司进行合作,给公司提供一些服务,然后获得相应的报酬,所以对于这种情况,一些地方政府也出台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个人减轻税负压力。
现在我们个人到有优惠活动政策的园区申请代开,享受发展当地的优惠以及政策,个税为0.5%-1.5%,综合利用税率不超过3%,一年可以代开500万,三个工作日就能出票,出票就出示完税证明,但是需要保证业务真实,有三流合一,全程也不需要自然人亲自到场,只需要通过提供一些相关数据信息技术即可。
举例:假设个人给公司提供了一笔技术服务,从中获取的100万的报酬,但是到税务服务大厅代开发票需要我们按照企业劳务报酬所得40%来缴纳社会个人,需要缴纳的税费为100万*40%=40万。
那么个人到优惠园区税务大厅代开需要缴纳多少税负呢?
100万*3%=3万
个人到优惠园区享受优惠政策,只需要缴纳3万的个税,能帮助个人减轻90%的税负压力,这也是为什么自然人代开越来越火热的原因。
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关注公众号《二时税》。
导读:随着我国营改增税法实施以后,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是会计人员关注的话题之一,进项税额抵扣是要符合税法的相关规定,今天小编为您整理和总结了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条件的内容,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增值税进项税额的申报抵扣条件
答: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所支付或者承担的增值税税额。所说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包括外购(含进口)货物或应税劳务、以物易物换入货物、抵偿债务收入货物、接受投资转入的货物、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以及在购销货物过程当中支付的运费。在确定进项税额抵扣时,必须按税法规定严格审核。
进项税额抵扣注意事项
1.抵扣进项税额的原始凭证是否真实、合法、合理;是否符合相应的使用范围;专用发票的开具是否符合要求;票面的逻辑关系是否正确;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经过认证;认证或是否及时申报。
2.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以低值易耗品、修利用备件的名义入账,巧立名目,多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外购固定资产支付的运费申报抵扣进项税额;有无将按税法规定允许一次计入成本的科研用固定资产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3.有无将外购货物改变用途后(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仍然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4.有无发生非正常损失的外购货物、在产品、产成品以正常损失报批,不结转进项税额转出。
5.企业兼营非应税劳务,分别申报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有无按外购货物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外商投资企业兼营出口与内销,有无按购买国内原材料的全额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6.有无发生进货退出或折让并收回价款和增值税款时,不相应减少当期进项税额,造成进项税额虚增。
7.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转做账外小金库,不冲减进项税额;或将取得的实物返利以接受捐赠的名义入账,不冲减进项税额;有无将从购买方取得的平销返利不冲减进项税额而错转销项税额。
每次分享文章视同销售,总有朋友问我增值税为什么要视同营业。
第4条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
是啊,为什么一定要把增值税视同销售?
其实每一项政策都是有原因的,不是无缘无故给出这样的规定,为什么不是增值税销售,而是要被视为销售行为,那自然有它的道理。
哥今天给大家做一点分析,多交流和探讨。
01#
保持链条完整,防止双重征税。
上所述,增值税是对流通过程中增值部分征收的流转税。为了避免重复征税,在流通过程中,下一个纳税环节要减去上一个环节所缴纳的税款(仅就增值税部分征税),增值税就是这样一个环节传递下去的,直到最终消费者,所有的增值税都由最后一个消费者缴纳。
这个链条环节的情况就像一个链条,所以我们常说增值税是一种链条税,链条不断,增值税就不会重复征税,如果链条不完整,可能会重复增值税。
考虑卖是为了保持链条的完整性,直到最终消费者不让链条断裂,这样才能避免双重征税。
假设一个价值100(不含税)的产品被工厂卖给批发商,批发商再把它交给超市。
整个产品流通环节的链条没有断裂,批发商在赠送给超市时,视同销售(按市场价100元),超市以后再出售这种产品,全国整个环节就收到13元的增值税。
这也是产品本身应缴纳的增值税,出厂后没有增值,应缴纳增值税100倍13%。
但是,如果批发商不把礼品当作销售,增值税链条就会在这一环节断裂。
超市的后期,在销售时间之前没有把进项税额传下去,这样就交了13个增值税,全国一共收了26个,出现了重复征税的情况。
这显然不是国家想要的,增值税本身就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作为销售可以避免这个问题,这样增值税就可以传递到下一个环节。
02#
堵塞税收漏洞防止少缴增值税。
视同销售除了可以防止因链条断裂而造成的重复征税外,还可以堵塞税收漏洞,防止增值税少征。
举个例子,工厂生产一个100的产品(不含税价)给员工,市场价是200,成本是100。
如果不被视为销售,国家将不会收到增值税26,事实上,市场价值的货物不包括税200,最后,国家整体上应该征收26的增值税,但如果不把工厂当成销售的话,那么国家就收不了那么多,只收13增值税了,工厂里的礼品商品的附加值税也就亏了。
出售解决了这一漏洞。
如果不能算是销售的话,那就很容易做到通过赠送的策划,侵蚀国家的税收。
03#
如何按销售额申报增值税。
同样的销售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同一个销售额有一个目的就是防止增值税链条断裂,链条需要抵扣来维持,所以如果在同一销售过程中可以开具给下游的增值税发票。
如果开发票的话,自然要怎么申报。
当然,如果没有开具,也应该申报,填写未开票收入一栏申报即可。
a纳税人b,将公司生产的食品作为节日福利发给员工,没有发票,成本为50万元,不含税对外销售的价值为100万元,那么,b企业又该如何申报?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相关规定,b企业将自产货物用于集体福利的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即使未开具发票,也应申报未开票收入100万元。
这是如何填写声明。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取得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应为不含增值税收入。笔者在实际征管中发现,一些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存在误区。建议房地产开发企业掌握方法,准确计算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典型案例
房地产开发公司p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其开发的m项目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2023年6月已完工交付使用。该项目共取得含税销售收入(售房款)10900万元。假设对应的土地成本为4000万元,适用增值税税率9%,那么,p公司应如何确定土地增值税清算时的应税收入?
常见问题
笔者在实际征管中发现,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容易存在一些误区。比如,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认为,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直接等于会计收入,也直接等于不含增值税收入。再比如,一些房地产开发企业直接以所开具售房发票的不含税开票金额作为应税收入。
笔者在梳理p公司2023年7月的纳税申报情况时,发现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9%税率的项目”栏次,填报本期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价税合计额(免税销售额)10900万元,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发生额4000万元、本期实际扣除金额4000万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填报“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10000万元,“销项税额”569.72万元。
同时,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的“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栏次,填报销售额10000万元,销项税额900万元,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4000万元,扣除后含税(免税)销售额6900万元,销项(应纳)税额569.72万元。
从申报资料看,p公司累计开具的发票价税合计10900万元。其中,不含税销售额为10000万元、税额为900万元。p公司认为开具的售房发票的不含税销售额10000万元就是土地增值税的应税收入,同样没有考虑因土地价款差额征税所抵减的销项税额=4000÷(1+9%)×9%=330.28(万元)。
计算方法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的确认,无法直接从已有纳税资料、会计账簿中获取,而是需要计算确认。从笔者的实践经验上看,可行的计算方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方法:以含税收入为基础分两步计算。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 房产税 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第三条规定,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0号)第一条规定,营改增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销项税额;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转让房地产的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增值税应纳税额。
从以上文件规定可以看出,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其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计算分两步:第一步,计算出增值税销项税额;第二步,将向购房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及有关的经济收益(以下称“含税销售收入”)减去增值税销项税额,从而计算得出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
具体到本案例,第一步,m项目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土地价款)÷(1+9%)×9%=(10900-4000)÷(1+9%)×9%=569.72(万元);第二步,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10900-569.72=10330.28(万元)。与企业自行计算的应税收入相比,多了10330.28-10000=330.28(万元)。
第二种方法:以含税收入为基础用公式计算。
根据增值税销项税额=(含税销售收入-土地价款)÷(1+9%)×9%,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增值税销项税额,两式合并可以得出,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含税销售收入-土地价款)÷(1+9%)×9%=(含税销售收入+土地价款×9%)÷(1+9%)。
本案例中,m项目含税收入10900万元、土地价款400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10900+4000×9%)÷(1+9%)=10330.28(万元),与第一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一致。
第三种方法:以开具的不含税开票金额为基础计算。
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含税开票金额+土地价款允许抵减的税额=不含税开票金额+土地价款÷(1+9%)×9%。本案例中,m项目开票金额10000万元、土地价款4000万元,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为10000+4000÷(1+9%)×9%=10330.28(万元),与前两种方法的计算结果一致。
值得关注的是,土地增值税应税收入不能与会计收入、企业所得税核算收入、开具发票金额简单地画上等号,也无法从已有的纳税资料、会计资料直接获取,而是要计算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以结合多种方式进行验算,确保应税收入计算无误。必要情况下,应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防范后续风险。
来源:中国税务报,时间:2023年11月04日,版次:07,作者:郭立江,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单位购买轿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进项税额是可以抵扣的。一般纳税人单位购买轿车的账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轿车。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22-2023北京采暖期,今冬采暖费开始缴纳啦!缴费方式有哪些?如何计算?暖气费在手机怎么缴费?金金带您一文读懂~下面跟随金旗舰旗哥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关键词:北京暖气费怎么交费,北京暖气费手机怎么缴费
采暖缴费指南
北京热力今冬热费收缴工作已开始
收费政策
北京热力采暖收费依据为《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6号)。
办法中第十二条:本市采暖期为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气象等实际情况调整采暖期时间。
办法中第十六条:供热单位应当直接向用户收取采暖费。供热单位委托金融机构或者其它服务单位代收采暖费的,应当向用户公告受委托的收费单位,受委托单位不得向用户收取任何额外费用;未经供热单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用户收取采暖费。收取采暖费应当提供本市国税机关统一印制的发票。
办法中第十七条:用户与供热单位签订合同的,由合同约定的交费人支付采暖费。未签订合同的,由房屋所有权人或者承租政府规定租金标准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按照规定支付采暖费。采暖费由用户所在单位负担的,单位应当负担。
采暖价格
北京热力执行北京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
目前北京市现行居民用户按面积收费的采暖价格依据为《关于调整我市民用供热价格和热电厂热力出厂价格的通知》(京价(商)[2001]372号),价格条款如下:
大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24元。
独网供应的民用供暖价格,燃油、燃气或电锅炉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30元。
北京市现行居民用户按热计量收费的采暖价格依据为《关于印发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政容发[2010]98号),价格条款如下:
(1)居住建筑供热计量收费价格为两部制,即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
(2)基本热价:按照建筑面积征收,大网供应的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2元;独网供应的燃气、燃油或电锅炉为每采暖季每建筑平方米18元。
(3)计量热价:按照用热量征收,价格为每千瓦时0.16元(折合每吉焦44.45元)。
面积依据
建筑面积的依据主要有《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公有住宅租赁合同》、《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带有测绘法律依据印章的实测报告)或其他在法律上对于建筑物面积认可的文件。
对于提供不出以上材料的建筑物或房间可以暂时依照建筑物的预测报告、竣工图纸、施工图纸或进行实地丈量和上下套裁等来计算供暖面积,待取得法律认可的依据后进行调整变更。
对于执行面积收费的用户,供热单层建筑高度超过4米(不含4米)的供热面积,供热价格按实际超过的高度,每米加收12.5%,加价最高不超过1倍。对执行热计量收费的用户,不实行超高加价。
北京热力每年对供热面积进行稽查,并根据稽查结果调整用热面积。
签订合同
用户到北京热力所属收费网点签订合同,签订时需携带房屋产权证明文件和身份证明文件,供用热合同一式两份,用户执一份。
缴费时间
根据《北京市居民供热采暖合同(按面积计费版)》第四条和第七条,每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甲方(居民)应当将本采暖季(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的采暖费足额支付给乙方。逾期未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的,自次年1月1日起将计收未支付部分的逾期违约金。
缴费方式
网上缴费
1、掌上热力app
下载安装“掌上热力”,注册后点击“客服→在线缴费”绑定用热地址,即可缴费。app目前已开通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信银行和微信支付4种付款方式。
成功缴费后可在线开具电子发票。
2、微信支付
依次点击微信中“我→服务→生活缴费→暖气费”,选择“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输入用户编码后即可缴费。
成功缴费后可在线开具电子发票。
3、支付宝
打开支付宝,点击“城市服务→生活缴费→暖气费”,输入用户编号,即可缴费。
成功缴费后可在线开具电子发票。
可在与北京热力签订的供热合同、往年缴费发票和用户信息卡上查找,也可拨打北京热力96069热线进行查询。
纸质发票
通过“掌上热力”手机app、微信、支付宝缴纳暖气费,可以在线开具电子发票。需要开具纸质发票的用户,我们将为用户提供邮寄服务。
收费网点
北京热力设置了200余个服务网点,用户可在此进行缴费。可通过通知公告或24小时供热服务热线96069了解受理业务的收费网点信息。
在服务网点缴费时,用户出示房产证,可以选择使用现金、银行卡、手机(掌上热力、微信、支付宝)、支票、汇票付款,同时开具发票和明细。
上门收费
老人或行动不便的人士可通过小区张贴的通知公告联系收费人员上门收费。用户在核实收费人员工服、工牌等信息后可在家缴纳热费,可采用现金、刷卡等方式进行缴费,发票和明细由收费人员送达用户。
活动现场
北京热力每年都会在居民小区举办现场服务活动,也会在供暖前及供暖期间举办现场收费活动,用户可根据小区张贴的通知公告了解相关信息,在现场签订合同、缴纳热费、开具发票、明细,并进行业务咨询、报修、投诉等。
银行缴费
用户可在北京市范围内的任何一家合作银行网点缴纳热费,具体银行见下表。北京市范围内凡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柜员机也可以代收热费。用户向银行提供12位用户编码,即可缴费并开具银行收款单,用户凭银行收款单到住房所在区域的热力服务网点换取发票。
银行缴费途径
热计量缴费
根据《北京市居住建筑供热计量管理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在本办法试行期间,供热单位对居住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应当在采暖期开始前,先按现行供热按照住宅面积收费的方式一次性收取。采暖期结束后进行清算,当供热计量的热费低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供热计量的热费收取,用户多交的热费由供热单位返还给用户或者在收取下一个采暖期热费时予以抵扣;当供热计量的热费高于按照住宅面积收费时,按照住宅面积计算的热费收取。
双方约定的采暖期少于或者超出法定采暖期、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采暖期的缴费标准:
甲方的采暖费=基本热费+计量热费。其中:
基本热费=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天)×建筑面积(平方米)×天数(天)
计量热费=计量热价(元/千瓦时或元/吉焦)×用热量(千瓦时或吉焦)
基本热价计算方法为:法定采暖期基本热价(元/建筑平方米·采暖期)除以法定采暖期(天)。法定采暖期按121天计。
生活热水
价格
生活热水实行市场调节价。
流量吨数(居民)生活热水指导价格为30元/吨。除上述外执行协议。
缴费方式
01、查表
北京热力服务人员每季度入户查表,用户进行现场缴费或到服务网点进行缴费,并保留缴费证明。
02、水卡
居民在服务网点进行生活热水卡充值。北京热力规定生活热水预售量最高为20吨。
以上就是金旗舰美学散热器小编总结的“北京暖气费怎么交费?暖气费在手机怎么缴费?”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的生活有帮助。如果想了解更多的信息,请多多关注金旗舰,金旗舰旗哥将给大家提供更全、更详细、更新的资讯信息。如果有不足的地方,欢迎指正、提出。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出口退税会计应该知道的几个知识。
第一个问题:出口退税企业如何理解和计算“免、抵、退”税?
我们知道“免、抵、退”税是税收的一种形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财税〔2002〕7号)规定: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以下简称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除另行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对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的管理办法另行规定。
这里大家要注意的是,“免、抵、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使用的退税方法,而“免、退”税是指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使用的退税方法,简单理解就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计算实行“免、抵、退”制度,对应的申报系统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而外贸型出口企业,增值税计算实行“免、退”制度,对应的申报系统是“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这两者税收征管对象和计算方式上具有明显区别,不能混淆了哦。
那么,如何理解“免、抵、退”税三个字的含义呢?
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的“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企业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注意如果是内销的产品,就要按不含税销售额*17%计算增值税销项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所耗用原材料、零部件等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款;“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期内因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而未抵顶完的税额,经主管退税机关批准后,予以退税。
“免”税和“退”税比较容易理解,而“抵”税的过程相对比较复杂一点,这也是在政策概念困扰大家的地方,那么,“抵”税到底是怎么“抵”的?
“抵”税实际是一种抵顶制,在实践中,大多数企业的销售都是既有出口,又有内销,所以当期出口产品所实际消耗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实际难以准确辨析,税收实践就采用了人为确定退税率,并且首先以计算出来的当期免抵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增值税的简易处理,实际是简化了增值税征纳环节的征税、退税过程。
但是抵顶过程可能存在两种情况:
一、不需抵扣,当计算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小于零,这时实际上不需要抵顶,所以当期应退还全部出口应退税额,企业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正;
二、计算出的内销部分应纳税额为大于等于零,这时就先以出口应纳税额抵顶,抵顶的结果也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抵顶之后当期不需要再纳税,即抵顶有余,但是还有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这时就将未抵顶完的应退税额退还企业,这部分应退税款在金额上等于计算的企业当期应纳税额,这种情况下抵顶金额等于名义应退税额(即免抵退税额)与实际退税额之间的差额,这种情况下期末无留抵税额;另一种情况是抵顶之后,还应该缴纳一定数额的增值税,即不足抵顶,这意味着当期应退税额已经全部抵顶应纳税额,而且还有未抵顶完的税额。
所以“财税〔2002〕7号”规定为:“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抵”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这其实可以理解为在实践中,“免、抵”两个环节是同步进行的,免抵之后再确定是否应退以及应退多少税额。
“免、抵、退”税应该如何计算呢?
(1)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2)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其中: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①如当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②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这实际是一组当期实际应退税额的判断公式。采用的思路是: 当期应退税额=min[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即取二者中较小的一个)。
我们再来思考一个问题:出口企业的财务人员在申报出口退税时会遇到自己折算的fob价(也就是离岸价)与电子口岸中的不一致,这是咋回事呢?
我们知道,海关在统计进出口财税通货物金额时,是采用人民币和美元两种货币进行统计,如果有采用这两种货币之外的货币报关的,海关会根据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和美元进行统计。
根据规定,“进出口财税通货物的价格以其他外币计价的,应当分别按照海关征税适用的各种外币对人民币的计征汇率和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按月公布的各种外币对美元的折算率,折算成人民币值和美元值进行统计”。也就是说,不管采用什么币别报关的,海关在统计为人民币金额时是按进出口月份(出口以出口日期为准,进口以申报日期为准)固定日期的人民币汇率进行统计;在统计为美元金额时则是按进出口月份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外汇局发布的《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中的各币别折算美元的折算率来统计。
因此,电子口岸和税局端的美元离岸价是按出口月份上个月最后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算而来的。
而我们出口企业在处理出口报关单时,是以出口月份1号或第一个工作日人民银行发布的外汇牌价即中间价进行折算,这样就会因海关统计汇率与企业汇率不一致造成企业所申报的fob金额与税务局审核系统中的不一致。不过这个不一致大部分地区是允许的(除非超5%),如果遇到税局非要我们按税局的离岸价申报,则企业可以直接在电子口岸中查询“海关统计美元价”,以该金额进行退税申报。
当然了,电子口岸中的统计美元价并不总是准确的,有时候海关会统计错误,如果遇到因统计错误造成的则需要找海关重新传输准确的数据。
“轻税小牛”专注税务筹划五年,园区招商。
未来建筑工人可能大多数都会被智能化取代,但是就目前而言一项工程的开展,离不开建筑劳务工人,建筑劳务在工程中的占比大概在30%左右。由于工人多数是零散的农民工,其流动性是很大的,通常都是由包工头联系组织。这种情况就会导致分包方在支出劳务成本无法获取到成本票。
现在已有十多个省取消了施工资质,改为了备案制,其原因就是因为建筑劳务的流动性太大了。因其流动性大,所以个体户的成立不是必定要求成立在业务发生地,在有税收优惠政策的园区注册个体户,以个体户的名义承接业务,可申请核定征收。
用个体户的名义承接业务对于分包方和包工头都有好处
分包方:可正常获取成本票,也不用做虚列人头这些操作,社保这些也不用担心。
包工头:可以正常开出票据给发包方,可以节约80%的个税,后面也能更好的承接业务。
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税率0.6%—1.2%,商贸行业0.6%、建筑行业0.9%、服务行业1.2%。开票不超过500万的小规模个体户开普票还可免征增值税,以及税中税的附加税同样免征。
个体户核定征收,不只是适用自然人。对于企业所得税有压力的纳税人同样适用,通过拆分部分业务,交由个体户进行开展,由个体户为公司做服务或者采购都可以解决公司因为隐性支出无法获取成本票的尴尬处境。个体户无需考虑进项问题,没有25%的企业所得税,没有20%的分红税,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就可完税,完税后的资金也可自由分配。
今年的税务师考试,大家普遍反映考查了很多土增税的知识点,特别是涉及到多数人都不太熟悉的旧房转让部分,今天小编整理了相关政策,一起学起来~
今天我们就来讲讲旧房转让相关的土增税政策~
基本概念
土地增值税是对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所征收的一种税。
课税对象
土增税的课税对象是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产权取得的增值额。
纳税人
土增税的纳税人是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产权,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业户及国内其他单位和个人,该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国机构、华侨、港澳台同胞及外国公民等。
增值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为增值额。
收入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扣除项目
(一)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三)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四)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
税率
接下来我们来了解与旧房转让有关的土增税政策~
01、旧房及建筑物
新建房屋建成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房产确定为旧房。
02、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四款规定,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是指在转让已使用的房屋及建筑物时,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主管税务机关确认。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扣除的基数,在《土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三)(非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适用)》中填入“购房契税”栏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220号)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03、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七条第五款:“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是指在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教育费附加,也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因转让房地产交纳的大幅教育附加,也视同税金予以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管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70号)规定:“营改增后,计算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的扣除项目中‘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的税金’不包括增值税。”
04、其他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九条:“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房地产评估价格计算征收:(一)隐瞒、虚报房地产成交价格的;(二)提供扣除项目金额不实的;(三)转让房地产的成交价格低于房地产评估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三条:“条例第九条所称的房地产评估价格,是指由政府批准设立的房地产评估机构根据相同地段、同类房地产进行综合评定的价格,评估价格须经当地税务机关确认。”
05、申报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友情提醒
实践中,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土地增值税清算,会根据现行土地增值税规定作出具体征管规定。
开票时间谁都不能说了算,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即是开票时间,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和结算方式密切相关。因此,该不该开票,该不该取得发票,需根据双方之间发生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结算方式和合同约定来判断。现总结增值税方面的法规,将各项业务不同结算方式与开票时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关系列为一张表,让你一表掌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开票时点。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转让房地产时缴纳的印花税可以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进行扣除。
在具体扣除上,又分两种情况。
房地产企业,其交纳的印花税按照《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已列入管理费用进行了扣除,不另在税金中扣除。
其他纳税义务人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允许扣除转让时交纳的印花税。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全面营改增以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的内容,除了包括消费税,城建税等外,还包括土地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原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的税金。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转让房地产交纳的印花税,是不是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呢?
截至目前,国家税务总局并没有 进一步明确。
一些会计人员认为,在22号文之后,应该就可以扣除了。
您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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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大家能够轻松办税,小编在此整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认证、抄税、申报、清卡4个步骤……通通都在这里,教您一步一步轻松掌握,快快分享给您身边的朋友吧~
一、认证
认证方法有三种:
一是:办税服务厅的自助终端机或是前台认证。
二是:通过网上认证系统进行手工认证。例如在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也叫申报系统)、办税助手等软件。
三是:纳税信用等级被评为a、b、c、m级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也叫勾选平台)进行认证。
下面我们重点了解一下第三种勾选平台的认证
提前下载安装配置好“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插入税控器,在框内输入税控设备密码,点击登录
登陆后显示当前勾选认证所属期。点击即可进入发票勾选模块
输入需要勾选发票的日期以及其他需要筛选的条件,点击“查询”,即可出现未勾选清单,将需要认证的发票勾选点击“保存”,即可提交认证。
勾选完还需要在确认勾选模块再确认一遍,勾选才算完成。
二、抄税
使用税控设备开票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申报前必须先进行抄税。
(1)网络正常的情况下,当月首次登陆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提示“抄税成功”。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发票同步,然后勾选界面显示的所有发票种类,点击“上报汇总”;
三、申报
自2023年1月申报期起,广东企业电子申报管理系统已实现“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进销项数据自动获取和报表自动生成。
下面我们介绍一下“一键申报”的步骤
(1)销项发票采集
点击“销项发票管理”,如税控设备已抄报,便直接点击“一键获取销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如存在未开票收入,或开出的非税控设备发票,则需要手工增加:
(2)进项发票采集
点击“进项发票采集”,如已做完发票认证,便直接点击“一键导入进项发票”,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获取。
(3)一键生成报表
点击报表填写,核实刚刚采集的销项与进项的数额是否正确,正确便点击“一键生成”:
检查主表是否存在问题,如无问题可点击保存;
点击“报表列表”查看是否存在未填写的附表,如有,进入填写保存。
所有表格都已填写完毕后点击“审核”,弹出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将填写好的报表上报发送;然后点击“网上申报”,输入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的账号密码即可完成申报。
(4)清缴税款
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申报月份,查看增值税是否申报成功;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 小伙伴们,记得每月申报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的流程 小伙伴们,记得每月申报哦~
当月申报如有产生税款,需缴纳税款:点击“清缴税款—查看税款金额是否与申报表一致—立即缴款”
四、清卡、
(1)申报和清缴税款完成后打开开票软件,系统可进行一窗式比对完成自动清卡(反写)工作,提示“设备已完成清卡操作”。(登录系统过程中请保持电脑网络畅通,否则会影响清卡)
(2)如果无法自动抄税,可手工操作抄报。
点击“报税处理—抄税管理—网上抄报”,点击“反写”,提示反写监控成功即可。
至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申报流程完成。
来源:横琴税务
增值税新政正式实施对化肥影响有多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通知,从2023年4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
化肥行业增值税税率由10%降为9%,对化肥市场影响有多大?以尿素为例,如出厂价为2000元(吨价,下同),增值税税率为10%时,增值税销项是2000/1.1×10%=181.8元;增值税税率降为9%后,增值税销项是2000/1.09×9%=165.1元,两者相差:181.8元-165.1元=16.7元,意味着企业可以少交16.7元的增值税。
总体来看,增值税税率下调1%,对化肥行业影响不是太大。从各肥种影响程度看,对钾肥及复合肥行业影响相对更大点,主要原因是,钾肥行业属于资源型行业,可抵税项目少,税率下调,其受益程度更大。而复合肥属于二次加工行业,增值税下调对其有双重利好:一方面复合肥以氮磷钾为原料,下调增值税后,原料成本要下降;另一方面,本身复合肥生产也存在着增值税下调问题。但即使这样,增值税率下调1%,钾肥及复合肥产品每吨少交的增值税基本上也不会超过40元,幅度也不大。
增值税下调,对化肥市场的影响体现在两点,市场行情好时,可以转化为企业利润,这对肥企是个利好。以一个50万吨的化肥厂为例,每吨少交20元的增值税,一年就可增加利润1000万元。但当行情不好时,很可能又成为市场杀价的一个武器,成本降低了,大家更有本钱杀价了,那样对市场反而是个利空,这个是要警惕的。
另外,中国对进口产品和国内产品实行同样的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下调,意味着进口成本下降,可能会导致更多的国外化肥进入中国。以钾肥为例,现在氯化钾大合同价是290美元,按人民币与美元汇率6.7计算,当增值税率为10%时,每吨氯化钾进口要交194.3元增值税;当增值税率降为9%后,交的增值税为174.87元,可少交19.43元增值税。增值税下调,有可能导致中国化肥进口量增加,对国内化肥市场形成冲击。
近日,山东省聊城市公安局东昌府分局经过14个多月的艰苦奋战,成功侦破“7.14”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特大案件,涉案金额40余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
此案涉及全国13个省95个县市区510余家企业,涉案金额惊人,被公安部列为部督案件,并发起了全国的云端战役。
接报线索,民警发现重重疑点
去年4月,东昌府分局在核查一批可疑账户时,发现其中有两个银行账户与聊城4家公司的对公账户以及近百个个人账户存在大量的资金交易,疑点重重。
同时,结合税务部门相关信息,办案人员初步怀疑这四家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2023年7月14日,决定对其立案侦查,代号“7.14”。
分析研判,揭开“画皮”真面目
在侦办初期,专案组紧紧围绕数据化实战的工作思路,从资金、发票信息入手,分析账户关系、资金来源去向,寻找案件脉络。
办案民警通过深入调查发现,涉案企业通过上千个银行账户流转资金,难以对资金去向进行追查,案件一时陷入僵局。专案组及时调整办案思路,决定从资金的来源进行侦查,通过反追资金流,最终查清了资金回流的详细过程。
同时,专案组通过侦查还发现涉案企业为逃避打击,有时会将资金通过企业公户转账至某销售棉花企业的公户,该企业再安排专人,通过取存现金的方式帮助涉案企业进行资金回流。
在完成资金回流后,涉案企业就会按照外地各企业打款的金额开具出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成功收网,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
在案件侦办期间,为确保实现对该案全链条打击,聊城市公安局有关部门提前介入,采用传统+科技相结合的模式,逐渐捋清了该案的人员框架结构、每名犯罪嫌疑人具体分工,摸清了涉案人员的工作地点。
去年10月26日,专案组得到线索,该案中涉案金额最大的一名中间介绍人洪某某将于第二天到达聊城,专案组认为抓捕时机已经成熟,决定在洪某某到达涉案企业后,对该犯罪团伙进行集中收网行动。
10月27日,专案组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分为四个抓捕组、一个搜查组,对该团伙实施统一抓捕和指定性搜查。当天专案组先后在福建省福州市、聊城东昌府区、冠县开发区、冠县范寨乡等地将林某、洪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抓获。
专案组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结合现场查扣的相关物证资料和后期的分析研判,乘胜追击,又先后抓获中间介绍人和涉案企业相关人员蔡某某、王某某、马某等36人。
现已查清,自2023年以来,该犯罪团伙以经营少量真实业务为掩护,从纺织行业的源头产品开始,大肆虚购、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就高达23亿余元。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该团伙形成一套系统的犯罪流程。
侦查阶段,为搜集证据,专案组民警足迹遍布8个省50个县市区,行程 30余万公里。截至目前,该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47人,其中刑事拘留1人,取保候审15人,移交1人,逮捕30人(含起诉29人),冻结涉案资金600余万元。
至此,历经14个月的努力,一场涉案金额惊人的特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成功告破。
一、劳务发票税率
1、以个人名义去税务局开劳务费发票:
去税务局开个人劳务发票,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不足4000元的,扣减800的免征额,超过4000的,扣减20%的免征额。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2、以个体工商户、劳务公司的名义开劳务费发票,则缴纳营业税带附征是5.65%,具体为: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金额×7%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金额×2%
·水利基金=营业税金额×1%
另外,企业所得税25%或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
二、注意事项
营改增试点一般纳税人5月份发生业务,开具其结存的地税印制发票,在6月份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开具其他发票”栏。
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在国税机关已领用发票的纳税人,其结存的原营业税发票应缴销不再使用。
提醒:
简易计税属于“应交税费”下属的二级科目,不是三级明细!
科目架构
(一)一般纳税人中“应交税费”二级科目增加为10个:
1.应交增值税 2.未交增值税
3.增值税留抵税额 4.待抵扣进项税额
5.预缴增值税 6.待认证进项税额
7.代转销项税额 8.简易计税
9.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10.代扣代缴增值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有三个明细科目核算:
1.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不设专栏)
2.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
3.应交税费——代扣代缴增值税
案例核算
公司是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10万元,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8万元,征收率5%。
(1)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 1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238.10 [100000÷(1+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4761.90 [100000÷(1+5%)×5%]
(2)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809.52 [80000÷(1+5%)×5%]
主营业务成本 76190.48[80000÷(1+5%)]
贷:银行存款 80000
(3)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952.38
贷:银行存款 952.38
增值税未申报就是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申报表还没有申报的意思。
增值税未对比就是防伪税控系统的开票数据与税局系统获取的数据还没有进行比对,暂时没有比对结果,导致无法申报增值税的意思。
服务业中建筑业、交通业、基础电信业、邮政业税率为9%,其他行业税率为6%。为什么都是服务业,税率却不同呢?根本原因是为了能使营改增后各行业税负的变化不大,且各行业税负公平。以邮政业和快递业为例,邮政业有大量的进项税可以抵扣。
邮政业必须要修建大型的集散中心,修建大量的不动产,进项税率是9%。必须要购入大量的的大型的运载工具,如半挂车、厢式货车等,因此进项税率是13%,而日常经营进税额也比较多。倘若邮政业的税率是6%,但绝大多数进项税是9%和13%,这样的话进项税就会倒挂,邮政业就不会产生增值税。
但是快递行业就没有那么多进项税。如果税率是9%,就会导致税负过高。所以,邮政税率为9%,收派服务业税率为6%。
基础电信业与增值电信业的差异与上述差异相似。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税率为9%的关键缘故是大部分进项为13%,如果税率过低,进项税额就会倒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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