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即征即退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如何入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 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缴纳增值税时:
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 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 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前言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后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其实质是一种特殊方式的免税和减税。
纳税人准确核算即征即退的应纳税额、应退税额等,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后,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申请办理退税,也就是说纳税人要先上交增值税后再申请退还税款。对此你了解多少?
01
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增值税
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小禾着重讲软件产品,那么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软件产品有哪些呢?
自行开发软件
进口软件产品本地化改造后
计算机软件产品
信息系统
嵌入式软件产品
有些会计说了,我司产品符合上述条件,是不是就能申报了呢?小禾想说要想享受即征即退的政策,必须要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行。
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2个前提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例如:中国软件检测中心出具的报告
2. 《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满足了上述条件后,那么即征即退的流程是什么呢?
02
增值税即征即退流程
企业想享受软件产品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呢,具体怎么办理呢?主要可分为两大步骤,先资格备案后申请退税,一起来看一下。
01 软件产品即征即退的资格备案
路径:网上办税服务厅-》优惠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办理。
step1.填写表单:
step2.上传资料:
点击“+”,提交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step3.提交之后,在首页-》事项进度查看办理结果。
小提示:事项进度须显示;已办结同意;如果是申请中记得重新提交哦!(具体提交流程以各地线上系统为准。)
02 大厅申请退税
符合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应在规定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如实申报并缴清税款,当月销售的软件产品实际税负超过3%的,于申报纳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退税材料:
1.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2. 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报告
3. 纳税人完税凭证复印件
4. 多缴税费证明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03 即征即退账务处理及计算
即征即退的账务该如何处理和计算呢?和小禾一起来看下:
1、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 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即征即退计算
(一)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
1.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计算方法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3%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2.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的计算公式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
课程核心
1、哪些行业的代账客户可以享受即征即退政策?
2、享受即征即退政策的条件
3、即征即退业务计算及业务流程
4、即征即退业务的财务处理和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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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管理措施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规定,将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的管理措施由先评估后退税改为先退税后评估。
对符合政策规定的纳税人,应准确核算即征即退货物、劳务和应税服务的销售额、应纳税额、应退税额,正常进行纳税申报,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资料申请办理退税,税务机关采用先退税后进行评估管理。
账务处理:
一、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缴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三、计提应返还的增值税,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四、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增值税税收减免,应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目前哪些行业,
符合什么条件的纳税人
可以享受该惠税政策呢?
请听我们娓娓道来。
一 、惠税行业与应满足条件
01、软件产品即征即退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
02、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
1.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
3.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应当取得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许可范围包括该危险废物的利用。
4.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名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
03、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
04、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
1.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品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
2.销售自产的新型墙体材料,不属于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重污染工艺。
3. 纳税信用等级不属于税务机关评定的c级或d级。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73号)
05、动漫产业即征即退
1.自主生产的动漫软件符合《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中软件产品相关规定。并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2. 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符合《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规定。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动漫产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38号)
06、飞机维修劳务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飞机维修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102号)
二 、办理材料
行业
办理材料
共性材料
除共性材料外所需的个性材料
软件产品
《税务资格备案表》2 份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资源综合利用
1.综合利用的资源,属于环境保护部《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列明的危险废物的,提供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2.不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以及符合《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的书面声明材料。
安置残疾人
1.安置的残疾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复印件。
2.安置精神残疾人的,提供精神残疾人同意就业的书面声明以及其法定监护人签字或印章的证明精神残疾人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书面材料。
3.安置的残疾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并逐页加盖公章。
新型墙体材料
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限制类项目和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综合名录》中的“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的声明材料。
动漫产业
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飞机维修劳务
只需共性材料
三 、纳税人端申请流程
1.进入网站后,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到厦门市电子税务局。
2.选择【我要办税】→【税收减免】,界面左侧导航栏选择【税收减免备案】→【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
3.进入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格备案引导页,先选择需要备案的征收项目和税务事项,才能点击“下一步”进入备案表。
4.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表,并依照表单要求录入数据。
5. 点击右上角上传附送资料。
6. 点击【提交】按钮,可进行申请或下载凭证(下载申请表单)。
7. 点击申请后,查看提交的回执说明。
四、纳税人端进度追踪流程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新)】,【事项进度管理】可进行查看申请、进度跟踪、查签等操作。
2. 纳税人点击【进度跟踪】可查看进度情况。
end
为了鼓励企业招用残疾人这一特殊群体,国家先后出台了许多税收政策,给予企业扶持,涵盖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多个税种,符合条件的企业既可以即征即退,又可以加计扣除。接下来几天,咱们就逐一梳理一下:
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
根据财税(2016)52号文规定: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纳税人),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在这要注意,享受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优惠政策,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1,安置残疾人人数占职工人数比例不低于25%(含25%),且实际安置残疾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安置残疾人数不低于5人(含5人)。
2,与残疾人签订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每一位残疾人缴纳社保。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支付工资,且不低于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注意不是现金支付)
注意:1,不得跨年度结转,只能当年度结转。例如,a企业2023年安置残疾人10人,符合即征即退所有条件,按照a企业所在区县规定,每个纳税人可以限额即征即退1万元,故该企业每月即征即退10万元,如果2023年1月销售生产货物缴纳增值税7万元,当期该纳税人可即征即退增值税7万元,另可扣除的3万元(10-7)可以在2023年度以后的月份计算扣除,但是不能结转到2023年度。
2,文化体育服务,娱乐服务,销售直接外购货物(包括批发零售)及销售委托加工货物取得的收入,不能享受即征即退。只有生产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方劳务,及提供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上述文化体育服务、娱乐服务),才能享受。所以,取得不同类型收入的单位必须分别核算,如不能分别核算,不能享受该即征即退政策。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33号,在计算扣除限额的时候,安置残疾人是从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的次月开始算;但是,残疾人减少是从减少当月计算。
(一)软件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前提:
一是公司已取得国家版权局颁发的该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二是已在电子税务局中备案。
(二)怎样填写即征即退事项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软件增值税销项申报填列。填写增值税申报附表一,将一般货物和即征即退货物的合计销售额和销项税额正常填入;再单独将即征即退货物的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填入第六第七栏或者第十四十五栏的第九列第十列。主表自动填入一般货物的销售额同时将即征即退货物的销售额自动填入。
2、软件增值税进项税额填列。填写增值税申报附表二,正常将所有的进项税额(一般货物和即征即退货物的合计进项税额)填入35栏;再将合计进项税额分开为一般货物的进项税额和即征即退货物的进项税额,分别重新填入12栏的第一列和第三列。
3、检查主申报表。主申报表第34栏第一列和第三列各自生成“本期应补(退)税额”,先正常缴纳本期应补(退)税额。缴款后,根据第三列的数额,计算出应退税的金额,申请办理即征即退手续。
(三)怎样申请即征即退。
纳税申报完成后,进入北京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办税”-“一般退(抵)税管理”中的“入库减免税抵税”;点击进入,显示黄色标记的是公司需要填写和选择的内容,按照实际情况选择和填写;再选择“税票信息查询”,按照其内容写信息后点击“查询”,选择查出来的缴款信息点击“确定”,上传附送资料,点击“下一步”,等税务审核即可。
近日,小编从网上看到这样一个问题,说自己的企业是一般纳税人,企业销售其委托外单位研发的软件产品,是否可以即征即退呢?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解答一下吧!
问: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委托其他单位研发,并自己做了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产品,是否可以即征即退?
a:
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
因此,只要一般纳税人委托外单位研发的产品,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祥顺财税俱乐部
根据2023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适用科目:
1、先计入2721-专项用途政府补助资金
2、再转入-其他收益 or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补助特征:
1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无偿性
补助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应'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或者确认'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应按资产寿命分期确认。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递延收益,期间资产出售,将剩余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1以外的政府补助
①补助以后期间成本费用、损失的,确认'递延收益',分期冲减损益、成本
②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同时包含资产相关和收益相关,且不能区分的,全部计入收益相关
3以上均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11条)
不适用的准则:
1如果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密切相关,且是商品、服务对价或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准则14号-收入
2所得税减免,适用准则18号-所得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适用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情况界定:
适用条件一:
常见类型:常见的政府补助类型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适用条件二:
1、符合补助特征
2、政府补助准则原文中“不适用准则”的规定条款,即征即退不适用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一、 企业规模:一般纳税人才可以享受。
二、 适用范围:仅仅对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开具13%税率发票,才可以享受,6%技术服务不可以享受。
三、 是否必须是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双软企业才可以享受优惠?
否,拥有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即可享受。
四、 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部分退税,而不是按10%(13%-3%)退税,即征即退税额=当 期软件产品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销售额×3%。由此,取得抵扣进项税额越多,可退回的 税款越少, 公司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进项税也要严格区分开。
五、 嵌入式软件产品和设备一并销售的,设备部分不可享受即征即退。
六、 虽取得软著权证书,必须在税务局做软件产品即征即退备案成功后,开具和软件产品相 同名称的发票才可享受。
七、 即征即退可按月在增值税申报表申报成功后申请退税,一般申请成功后1-3个月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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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缴纳增值税时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
3. 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借:其他应收款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 收到增值税返还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收款
总听说“即征即退”,到底是啥?哪些行业可以享受?如何申请?帐要怎么做?纳税申报怎么填?
来源:税漫、大白菜会计学堂、二哥税税念、上海税务、李绮靖、财税政策大全、高顿新媒体中心;秀财网整理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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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会计处理
增值税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会计处理大同小异。即征即退、先征后退的税款由税务机关退还;先征后返的税款由财政机关返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政府补助的定义我们认为,这三种优惠政策完全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缴纳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3)计提应收的增值税返还
借:其他应收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4)收到增值税返还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
增值税直接减征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直接减征”很容易让人将其与政府补助相联系,并套用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式。但是,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对于政府补助的定义:“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这个定义强调了“无偿取得”这一首要条件,企业享受的减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的确符合“无偿”这一条件,但并不存在“取得”这一过程。因为这一政策的方式是直接减征,即在交纳当期的增值税时,并不存在“返还”或者“退还”这样一个从政府取得收入的过程,而是直接减少交纳,与政府补助的定义存在一定的差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的第二条第三款中明确规定(见上),我们可以判断企业享受直接减征增值税的优惠,不能按照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处理,其会计处理如下:
一、按正常销售确认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二、按照直接减免缴纳增值税时
(1)本月上交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主营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2)本月上交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主营业务收入
银行存款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规定:“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即征即退,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给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小编在此向大家分享一下我们所服务的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经验:
一、申请资格认定
申请软件企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的软件产品,不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二、软件产品增值税的规定
软件产品指信息处理程序及相关文档和数据,软件产品包括非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机软件产品、信息系统)和嵌入式软件产品。嵌入式软件产品是指嵌入在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中并随其一并销售,构成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部分的软件产品。
● 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施行即征即退政策。
● 在计算嵌入式软件产品时,软件产品的销售额要扣除计算机硬件、设备销售额。
● 对于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应按照增值税混合销售的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并可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 对于软件交付使用后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等费用,按照6%缴纳增值税。
三、关于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相关要求
1、进项税额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应单独核算软件产品的进项税额。
● 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如水、电等共同消耗,难以直接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并于第一次申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时,将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分摊方式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 对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不得进行分摊。如果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应选择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分摊。
2、销售额
对随同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一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如果适用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的,应当分别核算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部分的成本。凡未分别核算或者核算不清的,不得享受退税。
对于嵌入式的软件产品中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的销售额按照以下顺序确定:
● 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 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 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3、发票的开具
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发票品名开具有严格要求: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应在发票上注明软件产品名称及版本号,且必须与《软件产品登记证书》的相关内容一致;取得软件产品销售收入开具发票时,要求软件产品名称要与《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应与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非软件部分分开核算其销售额、进项税额,销售时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对随同计算机网络、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等一并销售的软件产品,不能单独开具软件收入部分发票的,按嵌入式软件产品计算增值税退税,在开具发票时按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填列,同时发票备注栏注明包括与登记证书一致的软件产品。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开具发票时,可在发票备注栏分别注明软件、硬件部分的销售额。
四、软件企业申请即征即退的流程
1、优惠政策资料报送及增值税即征即退备案
办理资料
-《纳税人进项税额分摊方式备案报告表》2份加营业执照
-《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办理地点
可通过当地的办税服务大厅办理(非电子税务局)。
2、申报缴税
软件产品的增值税应税项目按照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纵栏进行填报。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进项税额按分摊后的金额分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一般货物及劳务” 纵栏和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 纵栏进行填报。具体的表格见附件1
3、办理退税需要的资料
● 增值税缴费的完税证明;
● 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记载应退税款内容的资料1份;
● 软件产品销售清单;
● 深圳市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表;
● 退(抵)税申请审批表;
● 如果是嵌入式软件产品还需递交《嵌入式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申请审核表》。
4、办理地点和时间
暂不支持在电子税务局办理软件即征即退。在深圳地区,在税局柜台办理完结并审核通过后,退税的金额大概一个月左右到账。
附件1:
税纪云平台将继续密切关注软件企业税收优惠的最新动态,也将持续为您及时传递、解读最新的税收政策动态,提供最新财税信息。
什么是即征即退呢?通俗讲就是税务机关把税款先征收了,随后再全部或部分返还给纳税人。这属于税收优惠的一种形式。
有的朋友可能会疑惑,为什么要这么做?好像有些多此一举,直接免征不就好了吗?
当然不好。如果直接免征,那么企业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销售免税项目也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如果采取即征即退的方式,企业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而且销售也可以开具专用发票,保证了增值税链条的完整性。所以同样是增值税税收优惠,采取即征即退方式对增值税税制不会造成冲击,更为科学合理一些。
根据统计,截止2023年6月,我国现行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有以下11项。这11项即征即退,却也不完全一样,它们又分为四种不同的类型。
一、 限额退。有一种情况,享受该优惠的是安置残疾人就业,可以按照安置残疾人人数,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四倍退税。
二、 全额退。有两种情况,一是黄金期货交易,二是铂金交易。黄金期货交易发生实物交割并出库的即征即退,享受这两类优惠要关注文件中的前置条件。
三、 按比例退。有三种情况,新型墙体材料和风力发电增值税是50%的退税比例,而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不同的资源利用退税率是30%~100%不等,大家可查询文件后下载产品目录来对照适用。
四、 超税负退。有五种情况。分别是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动漫企业、飞机维修、管道运输、软件产品,只要实际税负超过一定比例就会退税。这里需要注意,除了飞机维修是实际税负超6%以后即征即退,其余的都是超3%即征即退。为什么飞机维修的税负比例高呢?是优惠中的歧视吗?其实不是,这个超税负退税通常比照的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因为飞机维修即征即退政策出台早,当时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6%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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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财税【2000】102号,自2000年1月1日起,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2.财税【2011】100号,软件产品即征即退。3.财税【2015】73号,新型墙体材料即征即退。4.财税【2016】52号,安置残疾人即征即退。5.财税【2015】74号,自2023年7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50%。
6.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7.财税【2016】36号文附件三,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8.财税【2018】38号,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
9.财政部 总局公告2023年40号,资源综合利用即征即退。
二、取消税务证明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以及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8号)附件1规定,软件产品、动漫软件检测证明材料,不再提交。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以下均仅以软件产品作具体分析。
1.废止了财税【2011】100号第三条第1项规定。
2.未废止取得《软件产品登记证书》、《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谁质疑谁办检测。原由纳税人去办理检测,现改为由税务机关办理。
4.纳税人质疑税务机关委托检测结果的,如何处理?
三、即征即退进项税额分摊特殊规定
财税【2011】100号第六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软件产品的同时销售其他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对于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照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比例确定软件产品应分摊的进项税额——纳税人应将选定的分摊方式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自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
1.即征即退项目单独核算、单独填报增值税相关数据。
2.即征即退项目与其他增值税项目,无法划分的进项税额,应按实际成本或销售收入占比分摊。
3.不同于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营改增36号规定的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计算方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分摊,仅以销售额占比计算。
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二十九条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4.两者并不矛盾,是两项不同业务的进项税额分摊。
5.即征即退的分摊方式由纳税人选定,备案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变更,年度内可能存在两种分摊方式。
6.即征即退的分摊方式,未规定税务机关有按年度数据调整的清算权,未规定税务机关有选择按成本或销售额分摊的决定权。
如毛利较大的软件产品且其他项目均为一般计税的,选择按实际成本分摊更有利。
四、未及时备案能否追溯享受
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3.0版)4.1.2—125税收减免备案:“符合备案类税收减免的纳税人,如需享受相应税收减免,在首次享受减免税的申报阶段或在申报征期后的其他规定期限内提交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收减免备案。”
“3.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减免性质代码:01024103,政策依据:财税〔2011〕100号),应报送:(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1.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是备案类税收减免。
2.假设,纳税人2023年元月已取得登记证书等符合即征即退条件,或者纳税人2023年9月才取得登记证书但证书注明日期为2023年元月,那么,2023年10月备案能否追溯享受2023年1-9月份的即征即退?
后期依规备案的,应能追溯享受2023年1-9月份的即征即退。税务机关可按征管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但纳税人享有首违免罚的权利。
税总发[2014]107号规定,(十一)实施备案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应当严格区分行政审批和备案管理方式,不得以事前核准性备案方式变相实施审批。实施备案管理的事项,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应当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报送备案材料,税务机关应当将其作为加强后续管理的资料,但不得以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没有按照规定备案为由,剥夺或者限制其依法享有的权利、获得的利益、取得的资格或者可以从事的活动。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税务机关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五、即征即退与留抵退税、加计抵减和免抵退税
1.纳税人不能同时适用即征即退与留抵退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规定,纳税人自2023年4月1日起已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的,可以在2023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申请留抵退税。
2.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的,即征即退项目可加计抵减。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规定,(三十三)第19栏“应纳税额”:反映纳税人本期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并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按以下公式填写。本栏“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1栏“销项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第18栏“实际抵扣税额”“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实际抵减额”。
3.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
财税[2012]39号规定,增值税即征即退和先征后退项目不参与出口项目免抵退税计算。出口企业应分别核算增值税免抵退项目和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项目,并分别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和免抵退税优惠政策。
六、即征即退与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1]70号第一条规定,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一)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资金拨付文件;(二)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三)企业对该资金以及以该资金发生的支出单独进行核算。
1.以上即征即退,除软件产品外,不符合以上规定,应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2.软件即征即退不征税收入特殊规定。
财税[2012]27号第五条,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由财税[2012]27号,能否推知财税[2011]70号的专项用途资金拨付文件、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的,所谓同时符合情形:重在专项用途资金拨付文件,可忽略资金管理办法或具体管理要求?
3.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作为不征税收入的,要有专项用途并单独核算。
4.每一笔费用及资产折旧涉及繁琐的纳税调整。
财税[2011]70号,根据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上述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5.60个月内限期使用。
财税[2011]70号,企业将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六年的应税收入总额;计入应税收入总额的财政性资金发生的支出,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6.不征税收入用于研发的,不得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0号第七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来源:税白天下 作者:罗老师
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相关申请条件和涉税处理前段时间猫叔和大家介绍过,
关于增值税即征即退是怎么回事,大部分小伙伴还不太清楚,猫叔也看到不少小伙伴在群里问,今天就和大家分享“增值税即征即退”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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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类型
“即征即退”是指对按税法规定缴纳的税款,由税务机关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的一种税收优惠。税务机关将应征的增值税 征收入库后,及时退还;
由于是在增值税正常缴纳后退库,保持了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享受该政策的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可以按照规定开具专票,正常计税,购买方凭票抵扣,不受政策影响。(1)目前,我国实行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不同的类型:
(2)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纳税人,申报时涉及到的表格主要有增值税申报主表和附表(一),如下图:
2、软件行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案例
今天主要以软件产品行业,举例说明:增值税即征即退如何申请?如何计算退税额,以及填写申报表和相关后续账务处理?
主要政策
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其销售的软件产品可享受上述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注意:本地化改造是指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重新设计、改进、转换等,单纯对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汉字化处理不包括在内。
备案资料
1.《税务资格备案表》2份
2.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计算退税额
即征即退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
当期软件产品销项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13%
申报表填报举例:某软件开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0月份销售自行开发的软件产品取得113万的含税销售收入,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软件产品可抵扣的进项税额3万,不考虑其他的因素,该企业2023年10月份填写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如下:
(1)先填写附表一相关数据:
(2)主表填写附表1填写完成后,主表会自动取数,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和销项税分别列示开,由于本案例软件开发企业无一般项目,申报时都列示在“即征即退项目”:
注意:实务中,由于增值税附表二是不分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的,全部填写在一起,但是主表上我们需要分开填列为“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如果企业销售的是符合即征即退的嵌入式软件产品,我们就需要分开填写计算。退税流程
上述例子中的企业,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10万元-100万*3%=7万元。
纳税人按照上述计算公式计算出来的即征即退税额大于零时,并且按照规定缴纳的增值税税款,由税务机关征收入库后,提交以下资料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3、网上办理退税申请
多地已经开通了网上办理增值税即征即退退税申请业务,纳税人可以在线办理退税申请手续。具体操作步骤为:
第一步,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菜单栏中“我要办税”中的“一般退(抵)税管理”下的“入库减免退抵税”模块,在页面中找到相应的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点击后进入办理页面。
第二步,在相关页面下填写并提交电子的《退(抵)税申请表》,并根据具体项目的资料要求上传提交附件,即完成即征即退退税申请,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现场办理。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可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
4、账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企业收到的增值税即征即退符合政府补助的定义,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所退税款应该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核算。
缴纳增值税税款时,和平时的账务处理都是一样的,根据上面案例,当实际收到增值税即征即退时,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7万元
贷:其他收益 7万元
问:符合即征即退增值税条件的,可以退还城建税和附加税吗?
答:不可以!根据(财税【2005】72号)规定,对增值税、消费税实行先征后退、先征后返、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这“两税”附征的城建税和附加税是一律不予退还(返)的。
本文来源转载于会计头条app,本文为猫叔说税原创文章,作者猫叔
增值税即征即退是什么?哪些范围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税优惠政策呢?退税比例是多少呢?不要担心,与其独自思考,不如跟着网校来学习,只要3分钟,教您如何看懂增值税退税相关程序。
一、增值税即征即退定义
指税务机关对按规定缴纳的税款,在征税时部分或全部退还纳税人。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范围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三、退税比例
(一)安置残疾人就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财税﹝2016﹞5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规定。假设重庆2016最低工资标准为1500人/月,可退税标准为1500*4=6000元,全年为6000*12=72000元,大于2023年前规定的35000人/年残疾人退税标准37000人/年。
ps:
1.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社会保险。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5.该纳税人信用级别为b级(含b级)以上。
(二)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软件缴纳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可销售增值税即征即退。假如x企业当月销售xx系统500万,进项税额20万,应退税额是多少呢?
软件销售增值税额=500/(1+17%)*17%-20=52.64万
软件销售即征即退增值税额=52.64-500/(1+17%)*3%=39.81万。
ps:
享受退税的软件销售,软件需至税务局备案,备案所需材料如下:
1.《软件著作权证书》或《软件产品证书》
2.软件测试报告
(三)动漫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
已进行资格备案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动漫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纳税人应提出申请,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办理。
(四)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按照政策的规定,资源综合利用设置的四档退税比例分别为100%、70%、50%、30%,如以废弃的动物油和植物油为原料生产的废油;利用废渣资源生产的微晶玻璃、u型玻璃等,详见《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项目》。
ps:
1.公司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2.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禁止类、限制类项目;
3.销售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为非“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产品或者重污染工艺;
4.如果做的是危险废物利用,必须取得省级以上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验许可证》,而该危险废物的利用在许可经验范围内;
5.资料必须齐全。
6.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和相关条件不满足了,从次月起就不能再享受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7.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算起,三年内不等再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
8.纳税人应当单独核算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的销售额和应纳税额。未单独核算的,不得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五)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六)水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装机容量超过100万千瓦的水力发电站销售自产电力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8%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ps:优惠政策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七)光伏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太阳能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八)管道运输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
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四、虚假退税需要承担的后果
(一)纳税人兼营免税、减税项目的,应当分别核算免税、减税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不得免税、减税。
(二)纳税人享受核准类或备案类减免税的,对符合政策规定条件的材料有留存备查的义务。纳税人在税务机关后续管理中不能提供相关印证材料的,不得继续享受税收减免,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税务机关在纳税人首次减免税备案或者变更减免税备案后,应及时开展后续管理工作,对纳税人减免税政策适用的准确性进行审核。对政策适用错误的告知纳税人变更备案,对不应当享受减免税的,追缴已享受的减免税款,并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已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因违反税收、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警告或单次1万元以下罚款除外)的,自处罚决定下达的次月起36个月内,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四)采用伪造或重复使用残疾人证、残疾军人证等手段骗取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优惠的,应将纳税人发生上述违法违规行为的纳税期内按本通知已享受到的退税全额追缴入库,并自发现当月起36个月内停止其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各项税收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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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9%。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取得收入根据开具发票类型不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其他发票”“未开具发票”)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中“一般计税方法计税”“13%税率”(适用的税率)填写销售额和销项税额进行纳税申报。
取得收入根据项目类型不同(“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将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应税劳务销售额”和“销项税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取得的符合抵扣的进项专用发票金额,税额和份数分别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和“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对应的位置中进行纳税申报。
取得收入根据项目类型不同(“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将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对应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的“进项税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将本期收到的即征即退税款填写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即征即退项目”“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中进行纳税申报。
最近几年里,国税局对多个行业和多个领域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即征即退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所以为帮助广大群众更好的享受该优惠政策,我们对于此做了汇总合集:
1、飞机维修劳务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为适用飞机维修行业的发展趋势,确定自2000年1月1日开始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具体税负超出6%的部分推行由税务部门即征即退的现行政策。
2、风力发电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从2023年7月1日开始,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3、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纳税人销售自产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提供资源综合利用劳务,可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安置残疾人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月可退还的增值税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4倍确定。
5、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满足下列条件的软件产品,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取得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2)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或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新型墙体材料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列入本通知所附《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新型墙体材料,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的政策。
7、管道运输服务、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与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1)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2)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8、纳税人适用该政策需要何时向有关部门提供申请资料?
纳税人首次申请增值税退税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和有关政策规定的证明材料。纳税人后续申请增值税退税时,相关证明材料未发生变化的,无需重复提供,仅需提供退税申请材料并在退税申请中说明有关情况。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发生变化后首次纳税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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