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20篇优质的进口增值税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进口增值税如何在网上申报抵扣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进口增值税在网上申抵扣的方法:
1、当月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中,采集海关增值税缴款书的数据。
2、下月初再到增值税纳税申报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行次中,填写海关增值税缴款书的份数、金额、税额,再导入采集的电子数据到附件中, 就能抵扣销项税了。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抵扣在国内一般意义上是增值税抵扣,增值税抵扣是指应交的税费,为销项税与进项税的差值。
双柱苏木,学名dicorynia guianensis,苏木科,分布苏里南东部、法属圭亚那西部及巴西。又称南美柚木,南美黑檀,南美菠萝格。
主要用途是海洋建筑和重结构贵重用材,造船,万吨轮船的内仓底板,甲板,楼梯扶手,门和门框,门槛,窗台,家具,桥梁,铁路枕木,工业地板,框架,桩柱,镶木地板和条状地板,雕刻,镶嵌.化工用木桶,车工制品等.双柱苏木木材材质密度高,稳定性能好,耐腐抗白蚁危害,颜色均匀无色差,深得人们喜爱。
进口原木需要哪些资料?进口双柱苏木的流程是怎样的?进口的税金是如何核算的?
进口双柱苏木原木所需资料:提单,装箱单,fp,合同,码单,产地证,植检证,熏蒸证明(部分红木进口需要提供物种证明<非濒危证>,在国内办理)
进口双柱苏木的流程:货物出口国---海运---国内港口---船公司换单---报检---三检---现场开箱查验(存在送检风险)---出入境货物通关单---报关---审单---审价---出税单---交税---海关查验---顺利完成,放行(正常需要2-5个工作日清关时间)
木材进口税金核算:原木:关税0 增值税13%板材:关税0 增值税17%
以上是双柱苏木进口的一些进口流程小结,涉及到木材进口的时效和成本,但是具体到每一个码头的话可能都会有一点点的差别,特别是海关审价等客户最关心的问题。还有问题的朋友,欢迎私信咨询。
英国申报增值税vat的时候可以抵扣,用来抵扣的文件叫c79,c79 是指定 vat 账户拥有者一个月进口 vat 金额的汇总, 记录当月每一笔进口 vat 产生的金额。只要卖家用自己的 vat(eori)清关, 海关会把数据传输到税局,税局每个月整理出 c79。当月产生的税金单上的 vat 金额就会显示在当月 c79 上面。申报时以 c79 作为抵扣销售税的依据, 是税务申报性文件。
c79:
税局会把这票货的c79文件寄到注册vat时所留的地址上(一般都是国外帮做账的税务师地址),通常当月的c79会在下个月的下旬收到,其记录的金额是当月的进口增值税的总和。如果客户想作申报的时候作抵扣,就得提供这样的一份文件以证明抵扣是合法合规的。c79和c88才是正规的,如果客户用其他发票来抵扣如果被税局查到可能会存在风险。
c88:
c79需要以客户自己的eori号和vat号码清关,c79上面会显示公司名和vat税号,以及时间等等,卖家可以通过核对c88文件跟c79文件的数据,检查是否申报错误或是vat税号是否被人盗用滥用。如果两者数据一致,申报的数据就没有问题,反之,如果你的vat税号被人盗用或滥用的情况,两者之间的数据就不一致了。
一份c79文件只能被抵扣一次,还没有用过来抵扣的话,下个月份还是可以用来抵扣的。但是绝不可以重复使用。抵扣时也需要注意尽量当期使用,可以超出一两期,比如申报3-5月的数据时要尽量使用3-5月开出的c79文件,超出一年的c79最好就不要使用了,这样可以规避风险。抵扣时需要用有自己税号和公司名的c79,不能使用别人的。
收到的c79等文件最好都保存好,因为英国税局会随机进行抽查,稽查时如果发现卖家有申报进口税,会要求提供c79,c88等文件来证明这些进口税是真的,合法合规的。为了避免稽查时提供不了,所以这些文件都得保存好以备不时之需。
导读:企业一般为了谋求本国没有的产品和服务利润的垄断,都会从别的国家,地区购进产品或原料,而我国为了降低进口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故而当进口产品或原料时, 便对其征收相关的税费,那么进口关税增值税怎么算呢?
进口关税增值税怎么算
一、海关进口增值税和关税,进口关税计入采购货物成本,增值税计入进项税额,做账如下:
借:库存商品(采购价+关税等)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二、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
三、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先将缴纳的关税计入材料采购的过渡科目,增值税计入进项税,待进口发票来后,一起入材料账。
付关税、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金-进项税
材料采购
贷:库存现金
进口发票收到时
借:应付账款
贷:材料采购
材料入库时,将材料采购的总和做分录,
借:原材料,贷:材料采购
不知道价格的话,可以折算出,因为税单上除了税额以外,左下角的方框内标有外币汇率的,以关税完税价格除以汇率就是进口材料的金额。
进出口货物、进出境物品,有哪些是减征或者免征关税的呢?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
4.在海关放行前遭受损坏或者损失的货物;
5.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
6.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货物、物品;
7.法律规定减征、免征关税的其他货物、物品。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境内的货物,均应缴纳增值税,进口货物的货主或办理报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为进口货物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税率
举个例子,某公司要进口一批货物,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的价格为500万元,根据查询该货物的hs编码对应的关税税率为10%,增值税税率为17%,那么本批货物的应纳税额为(500+500x10%)x17%=93.5万元。
进口货物增值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欧盟条例,当货物进入欧盟国家内,需要缴纳进口增值税。进口增值税(import vat)在英国可以抵扣销售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申报货值+头程运费+关税)*vat税率
关税 =申报货值 x商品关税税率
当货物在海关清关后,,海关会给客户的税务代理邮寄c79文件,这个文件就是缴纳完成进口增值税的凭证,英国可以在申报的时候抵扣销售增值税。(文章来源—https://www.jpvat.cn/business/112348.html)
什么是进口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是指进口环节征缴的增值税,属于流转税的一种。不同于一般增值税对在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进口增值税是专门对进口环节的增值额进行征税的一种增值税。
进口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进口增值税可以作为进项发票进行税费抵扣的。
进口增值税抵扣流程:
1.在签订进口货物合同后的5日内应该到当地的税务局做备案登记(有的区不用登记)2.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票就是一联(既是发票联又是抵扣联),如果你们单位没有进出口权,是托报关公司办理的,右上角的台头,应该是双抬头,也就是你们公司的名称跟报关公司的名称,谁交的税税的名字在上面,如果是报关公司代缴的,你们要支付给他们才能抵扣.3.征期录入纳税报表时,在申报系统中,有张海关增值税抵扣表,按表格上的要求填列.4.低扣的期限也是自开票之日起,180天有效,但货款必须已经支付,进口增值税票上的合同号应该就是你们签订的进口货物合同的编号,要一致才能抵扣.5.你税票上的增值税就是你可以抵扣的金额,前面的不含税货款中已经含关税跟消费税了,甚至还包括了运费与保险费,是完税价格.但有些东西是免关税的
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进口设备购置费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进口设备货价,第二部分为进口从属费用,第三部分为国内运杂费。
举例说明:
比如以从底特律购买设备到北京为例,来说明进口设备购置费的构成。从底特律购买设备到北京,我们该如何进行交易呢?
现在国际贸易中,一般通行的做法是装运港船上交货。什么是装运港船上交货呢?
比如底特律的卖家把货物运到美国的旧金山港,此段运费与风险全部由卖家承担。买家雇一艘船停在旧金山港口,卖家把设备装上船。一旦把设备装上船,买家就把钱支付给卖家。同时,风险也转移给了买家。
这个船上交货的价格称为离岸价,顾名思义,即离开国外的岸边到我们国家来。离岸价又可以称为进口设备货价。由此可以看出,在进口设备购置费里边货价不等于出厂价。
设备装船后,从旧金山把船开到天津港,跨越太平洋,不可避免要产生运输费用,这个运输费用称为国外运输费。海上会存在海啸等的风险,所以我们需要购买保险,即产生了国外运输保险费。
国外运费(即从装运港到达目的港的运费)=离岸价×国外运费费率
国外运输保险费=(离岸价+国外运费)×国外运输保险费费率
结算了国外运费和国外运输保险费后,船就开到了天津港的港口,此时的费用称为到岸价。
到岸价=离岸价+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船开到天津港,我们不能直接把货物拉走,要履行一系列的入关手续,缴纳一系列的费用,即两费和三税。两费为银行财务费和外贸手续费,三税按照顺序分别为:海关关税、进口环节的消费税、进口环节增值税。
银行财务费的计算基数是离岸价,因为买卖双方交易结算发生在进口设备装船离岸时,买方把钱存银行,给卖方证明,到货后离岸,卖方即可凭证向银行收钱(外汇)。银行收取的费用也在此时发生,所以,银行财务费以离岸价为计费基础。
银行财务费=进口设备货价(一般为离岸价)×银行财务费率。
外贸手续费以到岸价作为计算基数,因为外贸手续费一般是指委托方委托有进出口权的公司代办进口或出口业务,而向受托方支付的费用,或者说,是受托方向委托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以到岸价作为计算基数,受托方可以最大程度的收取服务费用。
外贸手续费=进口设备到岸价×外贸手续费费率。
关税以到岸价为计算基数,消费税是典型的价内税,增值税的计算基数为到岸价+关税+消费税。
进口关税=进口设备到岸价×进口关税税率。
进口环节消费税=(到岸价+进口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进口环节增值税=(到岸价+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我们需要注意:消费税并不是针对所有的进口产品都会征收,只有消费品才会征收消费税,所以有些题目中消费税可能为0。
缴纳完两费三税后,我们就得到了抵岸价,抵岸价=到岸价+两费三税。
从天津港运到北京,这个过程会产生国内运杂费。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进口设备购置费的计算公式:
进口设备购置费=进口设备货价(离岸价)+进口从属费用(两费三税)+国内运杂费。
我们可以通过下面图形再来梳理一下各项费用及其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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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当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的规定: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在实际进口过程中,税费是个规避不了的要点,而不同的进口方式,有时候往往让很多初入行业的朋友摸不着头脑。这次给大家梳理了一些日常清关过程中,与进口税费相关的咨询率较高的问题,分享出来,大家可以收藏看看,希望对你们有所帮助。
进口的税费是如何计算的?
① 进口从价关税计算公式:
应征关税税额=完税价格*关税税率
应征消费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增值税=(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②进口从量关税计算公式:
应纳关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关税税额
应纳消费税税额=货物数量*单位消费税税额
应纳增值税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增值税税率
什么是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成交方式为fob的情况下,能比cif少交税吗?
完税价格,是指海关在计征关税时使用的计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21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五条“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且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也就是说,无论成交方式是什么,最终用来计缴进口税费的基数,始终是:货物的成交价格+境外运输费+保险费+杂费,只是不同的成交方式,在报关单上的体现形式会有些不一样而已。
我的进口货物并没有购买过保险,为什么实际征税的时候会有笔保险费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进口货物的保险费,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费用计算。如果进口货物的保险费无法确定或者未实际发生,海关应当按照“货价加运费”两者总额的3‰计算保险费,其计算公式如下:保险费=(货价+运费)×3‰”
海关征税时用来计算的汇率,是怎么来的?为什么和征税当日银行的汇率不一样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24号令) 第十六条规定:“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所适用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
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的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以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且对外公布。”
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我有批货物要先进保税区放着,过一段时间再安排出区,计税时依照的是哪个税率?
已申报进境并且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且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保税仓储货物转入国内市场销售的;
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可以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我的货物在实际装柜的时候多装了一些,这些多装的货物要征税吗?
散装进出口货物发生溢短装的,按照以下规定办理:
溢装数量在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以内的,或者短装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合同、发票标明数量计征税款。
溢装数量超过合同、发票标明数量3%的,海关应当根据审定的货物单价,按照实际进出口数量计征税款。
为什么我的进口货物成交方式为fob,经保税区存放后,出区时成交方式变成了ci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无实际进出境的货物,进口时填报cif”。
货物在申报进保税区时,一线入区的报关单上成交方式按照实际成交方式填报,二线出区申报时,因从保税区到境内这段区间并未发生实际意义上的进出境,因此成交方式应填报为cif。
买卖双方之间的特殊关系是指什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为买卖双方存在特殊关系:
买卖双方为同一家族成员的;
买卖双方互为商业上的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受另一方控制的;
买卖双方都直接或者间接地受第三方控制的;
买卖双方共同直接或者间接地控制第三方的;
一方直接或者间接地拥有、控制或者持有对方5%以上(含5%)公开发行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或者股份的;
一方是另一方的雇员、高级职员或者董事的;
买卖双方是同一合伙的成员的。
买卖双方在经营上相互有联系,一方是另一方的独家代理、独家经销或者独家受让人,如果符合前款的规定,也应当视为存在特殊关系。
以上是我在公司时同事小伙伴反馈最多的几个进口税费问题,有需要的朋友可以收藏,也欢迎大家评论区补充分享。
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当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征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抵扣进项税额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无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对于每一个研发端、使用端来说,软件产品资金投入的回血很大程度上需要国家政策的肯定与支持。虽然政策偶有变化,但总体而言,相应政策的申请必须准备的资料都有:软件登记测试报告。
政策支持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第一条规定,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调整后现行税率13%)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需要提交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因此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成为了“申请退税”的重要环节,相应的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是“申请退税”的必要材料之一。
2023年,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号)。此次公布取消的25项税务证明事项,其中包括“纳税人办理软件产品、动漫软件增值税即征即退手续时,需提供省级软件产业主管部门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
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不再提交等于不需要了吗?
并不是!
《决定》里“取消后办理方法”提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加强后续管理,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一经发现不符合免税条件的,应及时纠正并依法处理。”
由此可见,该《决定》并不表示企业向当地税务主管机关申请即征即退时,可完全把软件登记测试报告排除在所需准备的材料之外。
软件产品登记检测报告仍然是即征即退申报成功的重要证明材料。
案例说明
果果软件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某软件的开发和销售。2023年9月进行税额合计为280万元。当月销售收入如下:(收入为不含税销售收入,当月不存在专用于软件产品开发生产设备及工具的进项税额)
当月销售开发软件收入共计8500万元;销售嵌入式软件,取得销售收入共计1000万元,其中硬件设备销售额为780万元;为满足客户升级需要,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销售,共取得收入65万元;对老客户收取当年的维护费用55万元。问当月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金额以及能否申请增值税即征即退。(单位:万元)
【解析】
销售开发软件销项税额为:
8500*13%=1105(万元)
销售嵌入式软件销售税为:
(1000-780)13%=28.6(万元)
销售改造产品销项税额为:
65*13%=8.45(万元)
收取客户维护费用销项税为:
55*6%=3.3(万元)
进项税额分摊:
280*(8785/9620)=255.70(万元)
销售软件应缴纳增值税:
1105+28.6+8.45-255.70=866.35(万元)
增值税税负:866.35/8785=10.09%,高于3%,符合条件应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
因此,可以申请即征即退的增值税为:866.35-8785*3%=602.8(万元)
(来源于网站:中国会计视野)
由此可见,符合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条件的确能够为企业节约成本,以便于再投入研发和公司运转。因此软件登记测试报告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而增值税即征即退-软件检测证明材料是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需要找具有cma或cnas资质的的第三方软件检测机构出具。
国家工控安全质检中心西南实验室(哨兵科技)就满足这个条件。
国家工控安全质检中心西南实验室(哨兵科技)是国家工业信息安全发展研究中心的下设机构,哨兵科技是落地实体,哨兵科技(国家工控安全质检中心西南实验室)具备cma、cnas检测资质与能力,严格依据gb/t 25000.51标准和专业的测试方法,可面向全国开展第三方软件登记测试服务,出具合法的第三方软件登记测试报告,满足客户高企认定、退税、两免三减半认定、双软评估等需求。同时出具的软件测试报告(包括软件产品登记测试报告、科技项目验收测试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性能测试报告、确认测试报告等)均可通用全国。
原创: 张磊 中国海关杂志
截至2023年年底,我国民航全行业运输飞机期末在册架数3296架,比上年年底增加346架,增速为11.73%;
2023年年底,通用航空在册航空器总数达到2297架,其中教学训练用飞机680架。
随着民航交通在综合交通中的比重进一步提升,我国对运输飞机和通用航空器的需求进一步提升。以通用航空器为例,到2023年我国通用航空器的数量要达到5000架以上,现有的通用航空器数量同目标数量相比仍然存在一定的差额。
目前,我国民航业发展所需要的运输飞机和通用航空器大都通过直接进口或进口租赁方式引进,但由于近年来我国关于飞机进口与进口租赁的税收政策不断变化,为此,笔者对以上方面的最新税收政策进行梳理、分析。本文主要研究对象即为运输飞机及通航飞机。
飞机进口租赁的税收实务分析
飞机由于价值较高,在国际上,航空公司往往不是直接进口飞机,而是采用进口租赁的方式引进飞机。
向国外租赁公司租赁飞机涉及的税收非常复杂,既有海关征收的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也有国内税务机关征收的国内增值税、预提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本文不考虑印花税)。为简化分析过程,本文仅考虑向境外非居民企业直接租赁飞机的情况。
飞机进口租赁税收一览表
(可点击放大)
进口关税与进口增值税
租赁行为(不区分融资租赁或经营性租赁)发生后,应按照第一期应当支付的租金办理纳税手续,缴纳相应税款;在其后分期支付租金时,应在支付租金后的15日内向海关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也就是说,飞机进口租赁是按照租金分期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其完税价格为海关审查确定的租金,如涉及利息应计入完税价格。关税税率取决于飞机所对应的税号。
此外,从2023年6月1日起,对申报进口监管方式为1500(租赁不满一年)、1523(租赁贸易)、9800(租赁征税)的租赁飞机(税则品目8802),海关停止代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注:由于飞机租赁的租赁方式只有1500、1523和9800,而8802项下涵盖了几乎所有的通航飞机和运输飞机,因此该文件的内涵可以理解为租赁进口飞机不再缴纳进口增值税。)
国内增值税
境外租赁企业向国内航空公司租赁飞机(无论是融资租赁还是经营性租赁),可被看作在中国境内发生租赁服务行为,按照(财税字[2016]36号)的要求,境外租赁企业要向税务机关缴纳国内增值税,税率为16%。但由于国内增值税为价外税,因此支付给境外的租金要换算成不含税价格。租赁飞机的国内航空公司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在中国缴纳国内增值税的企业,应当履行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纳税义务,其税率为所缴纳国内增值税的7%和5%。租赁飞机的国内航空公司要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进口增值税不产生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的义务。
预提税(企业所得税)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非居民企业在中国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的所得,会被征收10%的企业所得税(也被称为“预提税”)。租赁行为的预提税非常复杂,具体分析如下:
经营性租赁
如果境外租赁公司是以经营性租赁的方式将飞机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则要按照收取的租金(不含税)价格全额征收预提税,税率为10%;如果与境外企业居住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则按照税收协定中“特许权使用费”部分的协定税率作为预提税税率。例如,中国同爱尔兰“特许权私用费”的协定税率即6%。
融资租赁(境外租赁公司在中国有机构、场所,但租赁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无关)
如果境外企业在中国有机构、场所,但取得的融资租赁所得与该机构、场所无关,则该融资租赁方式要按照收取的租金(不含税)价格全额征收预提税,税率为10%;如果与境外企业居住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则按照税收协定中“特许权使用费”部分的协定税率作为预提税税率。
融资租赁(境外租赁公司在中国无机构、场所)
如果在中国无机构、场所的境外企业向中国的航空公司按照融资租赁方式租赁飞机,租赁期满后,设备、物件所有权归中国境内企业 (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非居民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收取租金,应以租赁费(包括租赁期满后作价转让给中国境内企业的价款)扣除设备、物件价款后的余额作贷款利息所得来计算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中国境内企业在支付时代扣代缴,税率为10%。如果与境外企业居住国签订有税收协定,则按照税收协定中“利息”部分的协定税率作为预提税税率。
汇率
飞机融资租赁由于使用外币结算,故需折算成人民币计算税款,但这几个税种对汇率的要求均不一致,具体表现为:
进口税汇率
进出口货物的价格及有关费用以外币计价的,海关按照该货物适用税率之日的计征汇率折合为人民币计算完税价格。完税价格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至分。海关每月使用的计征汇率为上一个月第三个星期三(第三个星期三为法定节假日的,顺延采用第四个星期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对人民币基准汇率;以基准汇率币种以外的外币计价的,采用同一时间中国银行公布的现汇买入价和现汇卖出价的中间值(人民币元后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4位小数)。如果上述汇率发生重大波动,海关总署认为必要时,可另行规定计征汇率并对外公布。
国内增值税汇率
纳税人按照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计算销售额,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折合率可以选择销售额发生的当天或者当月1日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率一经确定,12个月内不得变更。
国内预提税汇率
扣缴义务人扣缴企业所得税的,应当按照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来计算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扣缴义务发生之日为相关款项实际支付或者到期应支付之日。
两类进口方式缴税实例
01进口租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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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直接进口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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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除留置对价产生的税收义务外,上表中b航空公司和c航空公司的纳税义务和代扣代缴义务计算时间为2023年年底,二者分别在2023年年底、2023年年底以及2023年年底至2028年年底的纳税义务均同2023年年底。
飞机直接进口的税收实务分析
飞机直接进口同其他货物直接进口的税收政策类似,其涉及的进口税收问题也比较简单。在满足各类进口条件的前提下,飞机直接进口主要涉及进口关税以及进口增值税。
进口关税
飞机直接进口需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进口关税。不同种类的飞机适用的最惠国关税税率差别很大,从1%~5%不等。其一般规律是,飞机空载重量越大则最惠国税率越低;大型运输客机的最惠国税率低于大型货机的最惠国税率。
2023年我国部分飞行器进口关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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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增值税
民用航空器在进口过程中要按照进口货物缴纳进口增值税。但近几年我国增值税改革较为频繁,因此民用航空器进口增值税的计算和抵扣政策也有所不同。其中,对进口飞机影响比较大的税收政策有:一是2023年8月底我国实行全民营改增,民航业改征增值税,因而飞机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可以在航空公司的国内销项税中进行抵扣;二是2023年5月我国飞机增值税的基本税率由17%降到16%;三是我国对空载重量超过25吨的客货运飞机实行优惠税率,但对优惠税率进行了微调。
进口飞机增值税税率变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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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海关》杂志2023年第8期
文:上海海关学院 张磊
进口关税发票及增值税发票处理
一、关税发票的处理将关税发票做到“专用增值税发票”中,表体存货选择“关税”,此关税在系统存货档案中为应税劳税,将税率设置为0,原币金额为关税发票上的税额,数量为1.
二、进口增值税发票,在“专用增值税发票“,参照相应的库单生成。数量、金额按实际发票上的输入,系统中的原币金额和实际发票上的”完税价格“一致。
三、进口业务,有关税的发票的,必须选择手工结算。点手工结算-选择相应的入库单、进口关税发票、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如下图,关税发票做为费用发票,
先点菜单上的“分摊“,将关税费用发票分摊到入库单上,如下图,然后点”结算“,将入库单与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
四、结算完,到库存管理中查询到此笔入库单,结算后的入库单成本如下图,已将关税分摊到入库材料成本上。
下图:为未结算前正常办理的入库单金额。
一、从价定率办法计税:
1、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2、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二、从量定额办法计税:
按 海关核定的进口数量征消费税
三、复合办法计税
1、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按进口数量征得定额消费税
2、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1-消费税比例税率)
四、消费税组价公式汇总
纳税环节
从价计征组价公式
注意事项
1.生产环节
组价=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无同类售价,组价计税
2.委托加工环节
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无同类售价,组价计税
3.进口环节
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价计税
例1:某企业进口一批烟丝,境外成交价格 150 万元,运至我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运费和保险费 20 万元。将烟丝从海关监管区运往仓库,支付运费 12 万元,取得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计算进口环节缴纳各项税金。(关税税率为 10%、消费税税率 30%)
解:
关税完税价格=150+20=170(万元)
进口关税=170×10%=17(万元)
进口消费税=(170+17)÷(1-30%)×30%=80.14(万元)
进口增值税=(170+17)÷(1-30%)×13%=(170+17+ 80.14 )×13%=34.7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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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亚马逊平台,vat的增值税税率分为三种,分别是20%标准税率,这种税率适合绝大多数商品和服务,5%的低税率,适用于家庭用电或者汽油能税率,以及0%税率,不过这种只是极个别情况。
通常,卖家所需要缴纳的时机vat可以用一下公式来涵盖:
实际vat=销售税vat—进口增值税(importvat)。
进口增值税(importvat)=(申报的货物价值+头程运费+关税)×20%(进口增值税卖家是可以申请退回的)。
通常情况下,销售税vat指的是在货物卖出后,需要商家的售后税,而且不同类别的产品所收取的增值税vat税率自然也不同,不过绝大多数产品都是按照标准的vat税率20%来计算的。
此外,在欧盟市场,一般销售税vat都是由客户来承担的,用公式理解可以概括为:
销售税vat=产品定价(税前价格)×20%(这是客户承担的)。
不过,商家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vat号码是唯一的,也就是说您所使用的海外仓储服务公司不能帮您代缴增值税,您也不能使用海外仓储服务的公司或其他个人的vat号码作为自己的增值税账号。
大家都知道买车的时候需要按税率缴纳车辆购置税,价格越贵的汽车所需要缴纳的购置税数额就越多,所以一般买豪车的人所支付的车辆价格远高于该车的标价。不过当你买的车豪到一定程度的时候,还需要额外缴纳一笔“豪车税”,下面就来聊聊豪车税新标准2022。
130万元(不含税价)以上的车辆需征收10%的豪车税
国家财政部在2023年发布了一则关于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的公告,具体通知如下:
小汽车”税目下增设“超豪华小汽车”子税目。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
超过多少要交豪车税?
从公告中我们可以知道,当汽车零售价超过130万元的时候则需要缴纳10%的豪车税,但是这个130万是不含增值税的价格,而市面上所标130万售价的车辆其实都是加了增值税后的价格。
目前规定的汽车增值税税率为13%,也就是说车辆所标售价等于130万的实际价格加上16.9万元的增值税,最终售价为146.9万元。所以实际上豪车税征收的车辆售价需要在146.9万元以上,如果想要避免缴纳豪车税,只要不买146.9万元以上的汽车就可以了。
豪车税计算公式
应纳豪车税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零售环节税率
也就是说当用户购买一辆200万元的汽车,那么这款车的不含税价格为:200万÷(1+13%)=177万元;
所以售价200万元的车辆应纳豪车税税额为:177×10%=17.7(万元)
将以上两个公式结合起来,我们在买车的时候可以直接套用公式:应纳税额=汽车价格/增值税(1.13)*税率(0.1)。
今天,我的同学跟我说,他去了一家一般纳税人公司做财务主管,那公司的向国外购进很多的农产品,那公司交了很多关税和进口增值税,他看到增值税申报了十多万的增值税。他对此产生疑问。他打电话咨询深圳税务局,公司交了很多关税、进口增值税,进口增值税能抵扣销项税额? 【深圳市税务局】您咨询的问题: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怎么抵扣?
现答复如下:
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的抵扣和退税主体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税务机关会按照海关缴款书上注明的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将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通过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综合服务平台”)直接推送给纳税人。纳税人只需在综合服务平台上对查询到的单抬头海关缴款书电子信息进行用途确认后,即可办理后续增值税纳税申报。
企业进口货物需要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由海关代收,并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简称完税凭证,完税凭证可以作为有效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抵扣增值税。但是具体能不能抵扣,还要看业务的实质,如果企业进口货物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形,则进口增值税不得抵税;除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情形,其他均可以抵扣增值税。
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企业发生应税行为取得的销项税额扣除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金额,即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进项税额
企业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属于有效的进项税额抵扣凭证,所以凭证没有问题,主要看企业进口货物的用途。
如果企业进口相关商品、劳务、服务用于简易计税项目(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免征增值税项目(对应销项税额为0,进项税额再抵扣三:相当于国家承担了税款)、集体福利或则个人销售(企业属于最终消费者,需要承担以上环节的增值税)以及非正常损失的,则进口增值税不得抵扣。如果企业账务上已经抵扣认证,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问:我公司 2021 年 9 月进口了一批货物,请问我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是否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第 26 号)第一条规定,城建税以纳税人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以下称两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应当缴纳的两税税额,不含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第八条规定,本公告自 2021 年 9 月 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2021 年 8 月 31 日发布《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第四问“所有两税税额是否都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解答如下,不是。纳税人因进口货物或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两税税额不纳入城建税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例,位于某市市区的甲企业(城建税适用税率为 7%),2021 年 10 月申报期,申报缴纳增值税 100 万元,其中 50 万元增值税是进口货物产生的,该企业 10 月应申报缴纳的城建税为:(100-50)×7%=3.5(万元)。因此,你公司进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不纳入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不需要缴纳城建税。
海关缴款书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后如需申报抵扣,与原来的办法有较大变化,为小伙伴们梳理如下:
一、抵扣期限延长: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当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通过选择确认平台进行选择确认或申请稽核比对。原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31号)为自开具之日起180天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逾期未申请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
二、报送方式改变: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仅注明一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即将升级为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通过选择确认平台查询到的海关缴款书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或未查询到对应信息的,可通过选择确认平台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也可通过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缴款书电子数据的方式申请稽核比对,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注明两个缴款单位信息的海关缴款书,应当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核比对相符后,纳税人登录选择确认平台查询、选择用于申报抵扣或出口退税的海关缴款书信息。
区别:新办法是在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上传、勾选等操作,原办法是在电子税务局上传海关缴款书信息,经系统稽查比对相符后,纳税人下载信息后进行申报抵扣。
三、异常处理时限:
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当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核对,不再设置期限。取消了2023年第31号公告中关于“对于稽核比对结果为不符、缺联的海关缴款书,纳税人应于产生稽核结果的180日内,持海关缴款书原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数据修改或者核对,逾期的其进项税额不予抵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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